全国8省28地明确要求符合条件的建筑屋顶加装光伏

来源:自智汇光伏、网络发布时间:2018-06-28 08:58:17

01

北京市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京发改规[2014]4号)》,对于年综合能耗超过5000吨标煤的工业企业,年用电量超过500万千瓦时的商业企业,有屋顶安装条件的鼓励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

02

浙江省

《关于《进一步加快光伏应用促进产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3〕49号)》规定,年综合能耗超过5000吨标准煤且具备建设屋顶光伏发电条件的企业,原则上要利用屋顶配套建设光伏发电项目。自发自用发电量不计入阶梯电价适用范围,计入地方政府和用户节能量,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考核,并可作为用能指标进行交易。鼓励新建屋顶面积达3000平方米以上的工商业和公共建筑,按照光伏建筑一体化的要求进行设计和建设。政府性投资建设的建筑物,无偿提供屋顶建设光伏发电系统。

杭州

《关于加快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促进产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杭政函〔2014〕29号)》,工业企业年综合能耗超过3000吨标煤、商业企业年用电量超过300万千瓦时,且具备建设条件的现有屋顶应改造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新建项目应同步配套设计、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在不影响城市景观的前提下,鼓励屋顶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上且符合光伏发电要求的新建建筑物,按照光伏建筑一体化的要求进行同步规划、设计、施工和验收。凡符合光伏建筑一体化发电系统建设条件的在建或已建成建筑屋顶,均鼓励补建和改建光伏发电系统。

宁波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持续发展的实施意见(甬政发〔2014〕29号)》,对年综合能耗超过5000吨标准煤且具备建设屋顶光伏发电条件的新建项目,原则上要利用屋顶配套建设光伏发电项目。

富阳

《关于加快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促进产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富政函[2014]58号)》,年综合能耗超过1000吨标煤的工业企业和年用电量超过300万千瓦时的商业企业新上项目时,原则上要求屋顶同步设计、同步实施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项目。实施企业的发电量可折算当年度企业节能指标,可抵扣企业新上项目用能指标。

象山

象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动我县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象政办发〔2015〕24号)》,对年综合能耗超过1000吨标准煤(等价值)且具备建设屋顶光伏发电条件的企业,原则上要利用屋顶配套建设光伏发电项目。鼓励新建的屋顶单体面积达1000平方米以上的工业厂房及公共建筑项目,按照建设分布式屋顶光伏发电系统的要求进行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并预留光伏配电房空间,将光伏发电系统投资额纳入工程总概算。

德清

德清县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太阳能光伏发电的若干意见(德政办发〔2014〕141号 )》,年综合能耗超过1000吨标煤且具备建设屋顶光伏发电条件的企业,原则上要利用屋顶配套建设光伏发电项目。利用光伏发电自用企业的发电量不纳入企业用能总量指标配额,可等量置换企业新上项目用能,并可作为用能指标进行交易。光伏发电量不计入各乡镇、平台耗能指标。

嘉兴

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嘉政发〔2013〕87号)》,现有年综合能耗超过3000吨标准煤且具备建设屋顶光伏发电条件的企业(项目),原则上要利用屋顶配套建设光伏发电项目,进行能耗减量置换。鼓励新建屋顶面积达1000平方米以上的工商业和公共建筑,按照光伏建筑一体化要求进行设计和建设。政府性建筑物,原则上应无偿提供屋顶用于建设光伏发电系统。积极试点和推广光伏玻璃幕墙。新建的年综合能耗超过3000吨标准煤的企业(项目)和屋顶面积达5000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工业企业,具备建设屋顶光伏发电条件的,应按照同步设计、同步实施要求建设分布式屋顶光伏电站

绍兴

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的实施意见(绍政办发〔2014〕42号 )》,在城市规划、建筑设计和旧建筑改造中统筹考虑光伏发电应用,鼓励新建屋顶面积达1000平方米以上的工商业和公共建筑,按照光伏建筑一体化要求进行设计和建设。对年综合能耗超过5000吨标准煤且具备建设屋顶光伏发电条件的新建项目,原则上要求利用屋顶配套建设光伏发电项目,进行用能减量置换。自发自用发电量计入地方政府和用户节能量,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考核,并可作为用能指标进行交易。对参与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企业,根据其发电规模,在分配年度用能总量时予以适当倾斜,在执行有序用电计划时予以优先支持。

衢州

衢州市人民政府文件《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衢政发〔2013〕53号)》,将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引入太阳能光伏技术推广应用领域,对年综合能耗超过5000吨标准煤或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高于1.84吨标准煤且具备建设屋顶光伏发电条件的新建项目,原则上要求利用屋顶配套建设光伏发电项目,进行能耗减量置换。

衢州龙游县

龙游县人民政府文件《关于鼓励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的意见(龙政发[2013]35号)》,对年综合能耗超过3000吨标煤或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高于1吨标煤以上的企业新上项目时,企业屋顶原则上要求同步设计、同步实施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实施企业的发电量可折算当年度企业节能指标,可抵扣企业新上项目用能指标。

江山

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的意见(试行)(江政发〔2014〕2号)》,对年综合能耗超过5000吨标煤或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高于1.76吨标煤以上且具备建设屋顶光伏发电条件的新上项目,原则上要利用屋顶配套建设光伏发电项目。鼓励新建大型商场、大型房产、大型企业等建筑物实施光伏建筑一体化建设。支持政府性投资新建的大型公共设施同步设计、同步实施屋顶光伏发电项目。

湖州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湖州市家庭屋顶光伏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湖政办发〔2016〕110号),住宅类居住建筑项目:排屋别墅建筑屋顶应为每户配备光伏装置,且每户容量不得少于1500瓦;6层(含)以下多层住宅建筑按总户数100%的折算户数配备屋顶光伏装置,6层以上住宅建筑每幢按不少于15%的折算户数配备屋顶光伏装置。公共机构办公建筑和总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上的其他公共建筑(含工业用地范围内用于办公、科研、生活服务等用途的建筑):应配备屋顶光伏装置。非住宅类居住建筑(公寓、宿舍)项目和除公共机构办公建筑以外总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下的其他公共建筑(含工业用地范围内用于办公、科研、生活服务等用途的建筑):宜配备屋顶光伏装置。工业用地范围内的厂房、库房、仓库等工业建筑鼓励配备屋顶光伏装置。

安吉县

安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进光伏发电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安政发〔2014〕18号)》,新建屋顶面积达1000平方米以上的工商业和公共建筑,除特殊要求外,应按照满足建设屋顶光伏电站的要求同步设计、同步实施,根据需要预留光伏配电房空间,并将光伏发电系统投资额纳入工程总概算。对未按要求进行设计的,原则上不予批准立项。现有工业厂房及政府办公用房、学校、医院、文体设施等政府所属房屋,其屋顶符合安装光伏发电系统条件的,应逐步完成屋顶光伏发电建设。年综合能耗超过5000吨标煤且具备建设屋顶光伏发电条件的企业,原则上要利用屋顶配套建设光伏发电项目。实施企业的发电量可折算当年度企业节能指标,可抵扣企业新上项目用能指标。

丽水

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光伏发电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丽政发〔2014〕27号)》,现有年综合能耗超过5000吨标准煤且具备建设屋顶光伏发电条件的企业(项目),原则上要利用屋顶配套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进行能耗减量置换。新建的年综合能耗超过5000吨标准煤的企业(项目),具备建设屋顶光伏发电条件的,原则上按照同步设计、同步实施的要求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鼓励新建屋顶面积达1000平方米以上的工商业和公共建筑,按照光伏建筑一体化要求进行设计和建设。政府性建筑物,符合规划的,原则上应无偿提供屋顶用于建设光伏发电系统。

温州

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分布式光伏发电的若干意见(温政发[2013]75号)》,新建的建筑物,屋顶面积达1000平方米以上的工业厂房、住宅小区及公共建筑项目,除特殊要求外,应按照满足建设分布式屋顶光伏电站的要求同步设计、同步实施,根据需要预留光伏配电房空间,并将光伏发电系统投资额纳入工程总概算。对未按要求进行设计的,不予批准立项。

洞头县

洞头县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分布式光伏发电的若干意见(试行)(洞政办发〔2014〕74号)》,新建的建筑物,其单体屋顶面积达1000平方米以上的工业厂房、住宅小区及公共建筑等,除特殊要求外,鼓励按照满足建设分布式屋顶光伏发电系统的要求,同步设计、同步实施,并根据需要预留光伏发电配电房空间;光伏发电系统投资额可纳入工程总概算。


永嘉县

永嘉县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分布式光伏发电的若干意见(永政发〔2013〕282号)》,对新建的建筑物,屋顶面积达到1000平方米以上的工业企业厂房、城市综合体、商场、住宅小区、经济适用房、公租房及公建项目(包括政府性投资新建的博物馆、科技馆、体育馆、会展中心、车站等大型公共设施),除特殊要求外,应按照满足建设分布式屋顶光伏电站的要求同步设计、同步实施,根据需要预留光伏配电房空间,并将光伏发电系统投资额纳入工程总概算。对未按要求进行设计的,不予批准立项。

瑞安

瑞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分布式光伏发电的若干意见(瑞政发[2013]258号)》,新建的建筑物,屋顶面积达1000平方米以上的工业厂房、住宅小区及公共建筑项目,一般应按照满足建设分布式屋顶光伏发电的要求同步设计,根据需要预留光伏配电房空间。 在建或已完成工可批复的新建建筑物,符合安装光伏发电系统条件的,鼓励补建或增设光伏发电系统。

乐青

乐清市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分布式光伏发电的若干意见(乐政发〔2014〕29号)》,新建的建筑物,屋顶面积达1000平方米以上的工业厂房、住宅小区、商场及公共建筑项目,除特殊要求外,应当按照满足建设分布式屋顶光伏发电的要求同步设计、同步实施,根据需要预留光伏配电房空间,并将分布式光伏发电设施投资额纳入工程概算。在建或者已完成工可批复的新建建筑物,符合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设施条件的,鼓励补建或者增设分布式光伏发电设施,由市发改局予以调整工程概算。

03

江苏省镇江

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金屋顶”企业计划的实施方案(镇政办发〔2014〕179号)》,在城市规划、建筑设计和旧建筑改造中统筹考虑光伏发电的推广应用,鼓励新建屋顶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的工业建筑,按照光伏建筑一体化要求进行设计和建设。对符合太阳能光伏发电利用要求、新建屋顶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在20个先进制造业园区内的工业厂房,应按照满足建设分布式屋顶光伏电站的要求进行设计,并根据需要预留光伏配电房空间。对年综合能耗超过5000吨标准煤,且具备建设屋顶光伏发电条件的新建工业项目,原则上均应利用屋顶配套建设光伏发电项目。自发自用发电量计入地方政府和用户节能量。对参与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企业,根据其发电规模,在实施有序用电方案时予以优先支持。

无锡

无锡市人民政府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无锡新区促进光伏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锡新管发〔2013〕215号)》,采用平屋顶设计且屋顶有效使用面积达3000平方米以上的建筑物,工矿企业在新建5000平方米以上的厂房时,按照满足光电一体化建设要求设计施工。

徐州

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屋面分布式光伏发电发展的通知》,全市省级以上园区(含各类开发区、高新区等)中,新建单体建筑屋面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且对屋面无特殊用途要求的,均需按照光电建筑一体化标准,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屋面光伏发电系统,并作为主体建筑验收的基本条件。存量单体建筑屋面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已具备或改造后具备建设条件的,2020年前均需建设屋面光伏发电系统,其中,综合能耗3000吨以上标煤的企业需在2018年底前完成屋面改造和光伏发电系统建设。单体建筑屋面面积5000平方米以下的集中连片新建和存量建筑,对屋面无特殊用途要求的,按上述要求执行。

04

江西省江西

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促进南昌市光伏发电应用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洪府厅发〔2014〕94号)》,凡屋顶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的新建项目,其屋顶原则上要求同步设计光伏发电项目。对年综合能耗超过5000吨标煤或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高于1吨标煤以上的企业在新上项目时,其屋顶原则上应实施光伏发电项目(除硬件条件不允等特殊情况须经批准以外);实施企业的发电量可折算当年度企业节能指标,可抵扣企业新上项目用能指标。

鹰潭

鹰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全市光伏发电应用工作方案的通知(洪府厅发〔2014〕94号)》,符合建设条件的各级党政机关、公共机构及相关国有资产的屋顶,原则上要全面推行屋顶光伏发电。现有、新建综合能耗超过3000吨标准煤或年电力消费量超过500万千瓦时,且具备屋顶资源的企业(项目),原则上要利用屋顶建设光伏发电项目。

05

山西省太原

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光伏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并政发〔2014〕26号)》,优先支持在市内工业厂房、商业综合体、专业市场、大型公共建筑等建筑屋顶建设兆瓦级规模化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支持在学校等事业单位建筑屋顶建设小型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工业企业年综合能耗超过3000吨标煤、商业企业年用电量超过300万千瓦且具备建设条件的现有屋顶,应改造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新建项目应同步配套设计、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在不影响城市景观的前提下,鼓励屋顶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且符合光伏发电要求的新建建筑物,按照光伏建筑一体化要求进行同步规划、设计、施工和验收。

运城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进太阳能光热系统建筑一体化应用的通知》要求,自7月1日起,运城市城镇新建(已设计太阳能建筑一体化)12层及以下的居住建筑、高层居住建筑的逆12层和有生活热水需求的医院、学校、洗浴场所等公共建筑强制推广太阳能光热系统,同时要求做到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并提交太阳能建筑一体化技术方案,由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凡在运城市使用的太阳能技术和产品必须到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办理登记。未进行登记的产品,不得在施工中使用。鼓励农村建设太阳能浴室,解决农村居民集中洗浴问题。

06

安徽省合肥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光伏推广应用促进光伏产业发展的意见(合政〔2013〕76号)》,本市及合作共建园区符合太阳能光伏发电利用要求,新建屋顶面积达1000平方米以上的工业厂房、大型会展场馆、商业综合体、体育场馆、机场、码头和车站、保障房、污水处理厂、办公楼等建筑和空间,应按照满足建设分布式屋顶光伏电站的要求进行设计,根据需要预留光伏配电房空间。

07

河南省洛阳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广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实施意见(洛政〔2013〕108号)》,从2014年起,全市符合太阳能光伏发电利用要求、新建屋顶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的工业厂房、大型会展场馆、商业综合体、体育场馆、机场、车站、污水处理厂、办公楼等建筑和空间,应按照满足建设分布式屋顶光伏电站的要求进行设计,根据需要预留光伏配电房空间。

08

广东省东莞

东莞发改于2016年12月15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我市分布式光伏发展意见》的通知,为“十三五”期间光伏发展指定规划,要求:

重点能耗企业、占地面积大的企业单位鼓励建设分布式光伏;

大型公共建筑等、屋顶面积5000平米以上工商业企业建筑,在新建、规划、改造中必须按安装光伏要求设计;

伏妹儿算了一下,1000平米的屋顶大约可以安装100千瓦左右的光伏电站,怎样,是不是比户用安装容量大多了。伏妹儿也帮大家找了找,耗能3000吨标准煤以上的有造纸、化工、农副食品加工等高耗能行业,想做这方面项目的,可以尝试瞄准这些行业。


索比光伏网 https://news.solarbe.com/201806/28/289598.html
责任编辑:wangshujuanzl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中国华电在欧洲投资的首个光伏电站开工建设来源:华电海投 发布时间:2026-09-02 15:33:03

中国华电所属华电海投公司于9月1日在罗马尼亚多尔日县科托菲尼开工建设154.7兆瓦光伏电站,这是该集团在欧洲投资建设的首个绿地光伏项目。项目采用双面高效电池组件、箱逆变一体机及平单轴跟踪支架等先进技术,并配套建设升压站与输电线路,以提升清洁能源转化效率和并网能力。建成后预计2028年一季度投运,年发电量约2.4亿千瓦时,将显著增强罗马尼亚南部电网供电能力,支持当地能源结构转型与可再生能源目标实现。该项目不仅推动中国光伏装备和工程技术服务“走出去”,也标志着华电在欧洲新能源市场实现从零到一的战略突破,对深化中罗能源合作、“一带一路”能源高质量发展及全球清洁能源伙伴关系建设具有示范意义。(199字)

限价€0.10/kWh,德国启动296MW屋顶及噪声屏障光伏招标来源:TaiyangNews 发布时间:2026-09-01 10:01:42

德国联邦网络局于2026年8月26日启动第二类屋顶及噪声屏障光伏项目招标,总规模为296.3MW,投标电价上限设为€0.10/kWh。该项目面向装机容量超1000kW、且须建于或附着于建筑物屋顶或交通噪声屏障上的光伏系统,投标方须明确并锁定项目地点,单笔投标容量不超20MW,并按35欧元/kW缴纳项目保证金。招标截止日期为2026年10月1日,属该类别年度第三次常规招标(另两次分别于2月1日和6月1日举行)。值得注意的是,本轮招标最终实施规模可能受欧盟委员会对德国《太阳能一揽子计划I》相关国家援助修订案审批结果影响而调整。此前同类别招标已于2026年4月启动,规模相同,6月1日截止。

爱尔兰光伏装机突破3GW,近9个月新增超1GW来源:TaiyangNews 发布时间:2026-09-01 08:53:31

爱尔兰光伏装机总量已于2026年8月突破3GW,较2025年11月的2GW新增超1GW,仅用不到一年时间实现显著跃升;此前从1GW增至2GW耗时约3年。当前地面光伏单次出力峰值达1.3GW,可满足全国三分之一以上电力需求。装机结构涵盖屋顶光伏、地面电站及校园项目,其中超20万户家庭安装光伏,12万户获补贴,2000所学校已获免费组件。政策层面依托微型发电机制、多项支持计划及拟延续至2030年的补贴体系推动发展。行业共识指出,下一阶段重点在于扩大屋顶光伏与电池储能规模,并加强电网基础设施投资,以应对光伏波动性并提升午间富余电力的时移利用能力。

吉尔吉斯斯坦的首座大型光伏电站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发布时间:2026-08-31 06:52:29

吉尔吉斯斯坦首座大型光伏电站——詹泰光伏电站于2025年12月正式投入运营,标志着该国清洁能源发展取得重大突破。项目位于北部楚河州克明区,占地230公顷,安装光伏组件19.3万块,设计年发电量2亿千瓦时,可稳定供应周边居民点及城市用电,终结了当地长期存在的“拉闸限电”问题。电站采用高度自动化运行系统,由中吉双方技术人员共同运维,中方提供成熟技术与设备支持,吉方员工在实践中提升专业能力。作为上合组织框架下绿色合作及共建“一带一路”的标志性成果,该项目不仅强化了区域能源互联互通,也体现了资源与技术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合作模式。

蝉联4A!苏美达能源再度荣膺中电联光伏电站运行指标对标省域标杆来源:苏美达能源 发布时间:2026-08-28 06:57:24

苏美达能源柳堡清能光伏电站蝉联中电联“AAAA级光伏电站”认证,彰显智慧运维与精益管理领先实力。其25MW电站年发电3800万度,依托四大智慧平台实现“监测—预警—运维—交易”全链路数智化。公司全球运维超6GW,获多项国际权威认证,树立存量时代光伏高效运营新标杆。

又一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EPC终止来源: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发布时间:2026-08-26 14:04:52

2026年8月20日,贵州睿泰新能源有限公司发布平塘县屋顶分布式光伏绿色能源建设项目EPC招标异常终止公告,原因为报名时间设置过短,后续将修改后重新启动招标。该项目位于贵州省黔南州平塘县,拟利用各乡镇水厂及工业园区厂房屋顶建设光伏发电系统,总屋顶面积约67.4万平方米,实际光伏铺设面积15.9万平方米,计划安装55400块650Wp单晶硅双面N型组件,直流侧装机容量36.01MWp,交流侧30.846MW。项目总投资约1.076亿元,建设周期两年,涵盖方案与施工图设计、设备采购、土建及安装施工、屋顶防水修复、钢结构加固、变配电系统建设及全过程技术服务等内容。已缴投标保证金的单位将依规退还。

屋顶安装光伏板挡了邻居采光,该不该全拆?法院这样判来源:齐鲁网 发布时间:2026-08-24 08:08:03

本文报道了一起因屋顶光伏安装引发的相邻权纠纷典型案例。原告孙某以邻居张某与某能源公司共建的光伏电站遮挡其住宅采光、影响日常生活为由,诉请拆除全部光伏板;法院经现场勘查认定,仅最北侧一排13块光伏板对采光构成实质侵害,其余两排影响轻微,遂判决二被告连带拆除该排光伏板,保留其余设备。判决依据《民法典》关于相邻关系及采光权的规定,强调绿色能源发展不得以牺牲他人基本生活权益为代价,在保障居民采光权的同时兼顾新能源项目的减碳效益与农户收益。法官还提示,农户与企业合作建光伏项目时应共同担责,安装前需科学设计、主动沟通、充分评估对邻里的影响。

上海黄浦区“十五五”规划:新建机关办公和教育建筑屋顶安装光伏面积比例≥50%来源:上海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8-19 16:34:05

《美丽黄浦建设“十五五”规划》是上海市黄浦区面向2026—2030年制定的生态文明建设专项规划,于2026年8月正式印发实施。规划明确提出绿色低碳发展导向,将可再生能源应用作为重点任务之一,要求在“十五五”期间,全区新建机关办公用房和教育类建筑中,屋顶安装光伏发电设施的面积比例不低于50%。该目标旨在提升建筑领域清洁能源利用水平,推动区域能源结构优化与碳减排。规划覆盖范围包括区政府各委办局、街道办事处等执行主体,强调统筹协调与刚性落实。作为上海中心城区,黄浦区通过此项举措,探索高密度城区可持续发展的实践路径。(198字)

鑫铂股份:子公司光伏电站屋顶租赁协议关联交易合同主体变更来源:鑫铂股份公告 发布时间:2026-08-19 14:08:55

鑫铂股份于8月19日发布公告,披露其子公司与关联方安徽灿晟光电有限公司签署的五份光伏电站屋顶租赁协议将发生合同主体变更。原由灿晟光电享有的权利及承担的义务,拟全部转让予其全资子公司安徽德灿光电有限公司。该变更涉及四家子公司——鑫铂光伏、鑫铂铝材、鑫铂新能源及鑫铂环保——共五处位于天长市滁州高新区的厂房屋顶,分别用于建设太阳能电站,租赁期分别为2023年10月至2026年10月、2025年3月至2028年3月两批次。租金以电费优惠形式支付,即子公司按国家电网同期同段电价的83%结算。本次仅调整签约主体,协议其余条款不变,不构成重大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河北华电廊坊安次东沽港150MW光伏项目建设用地获批来源:河北省自然资源厅(海洋局) 发布时间:2026-08-18 14:34:09

河北省自然资源厅于8月17日正式批复同意河北华电廊坊安次东沽港150兆瓦光伏项目建设用地申请。该批复明确,批准转用并征收集体农用地共计0.9952公顷,不涉及耕地;土地将以出让方式供应,专项用于该项目的建设实施。项目位于廊坊市安次区东沽港区域,属大型地面光伏电站,建成后将提升当地清洁能源供给能力。此次用地获批标志着项目前期关键审批环节完成,为后续开工建设奠定基础。批复依据国家及河北省关于能源项目用地管理的相关规定,强调依法依规保障可再生能源发展所需合理用地需求。

宿州中国电信40处局站屋顶光伏项目EPC中标候选人公示来源:中国电力招标网 发布时间:2026-08-17 14:20:36

中国电信宿州分公司于2024年8月13日公示了“2026年40处局站屋顶光伏项目”EPC总承包中标候选人。该项目旨在对宿州辖区内40个通信局站屋顶实施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建设,采购估算金额为520万元(含税)。招标设置了多项单价限价:光伏建设不超过3.8元/Wp、防水工程不超170元/平方米、荷载技术服务不超8000元/处,超限报价将被否决。经评审,安徽电信规划设计有限责任公司以不含税总价415.18万元位列第一中标候选人,广州信欧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393.94万元位居第二。公示标志着该项目进入定标前关键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