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火辣辣的太阳炙烤着大地。笔者刚一走进十方镇中和村村委会,一抬头就看见屋顶上的光伏发电板一块块正在享受着“阳光浴”。“只要有阳光就意味着我们有收益。”这样的天气乐坏了中和村书记钟平善。
中和村是县级“贫困村”,该村光伏发电站装机容量80千瓦。“从2016年底到今年5月底,已发了约13万度电。”钟平善告诉笔者,该光伏发电站设计使用年限为25年,年发电量在8万度左右,总投资金额为60万元,预计增加村财年收入8万元左右。“我们村二期120千瓦的光伏发电项目也将于下个月正式并网发电,贫困村的帽子很快就可以摘掉啦!”
2016年以来,十方镇试点“光伏扶贫”,共投资1200余万元,建成总功率1625千瓦光伏发电项目,预计年收入170万元,6个村217户建档立卡贫困户持续受益。
试水 “光伏扶贫”收益稳定
“2016年11月21日,十方镇政府950千瓦光伏发电扶贫电站项目开始并网发电,年发电约97万度,实行全额上网,年收入约95万元。”十方镇扶贫办主任钟志銮说道。
据了解,该项目由市国土资源局出资550万元、十方镇政府和中赤乡政府各出资100万元实施,利用十方镇政府、十方中学等公建单位的屋顶楼面资源共计9100多平方米安装光伏发电设备,项目通过整合扶贫资金,坚持治标与治本结合、输血与造血并举,按照“公司化运作、产权归公司、收益用于帮扶”的模式,积极探索“公司+贫困户”的产业扶贫新路子,所得利润扶贫期间用于帮扶贫困户。截止今年5月底,该项目已累计发电167万度,收入164万元。
中和村、处明村等两个“贫困村”看到了“光伏扶贫”的“好点子”后,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的方式发展光伏发电扶贫项目,分别投入60余万元新建80千瓦的光伏发电项目,年可发电约8万度,预计增加村财年收入8万元。
困惑 贫困户不愿当“电老板”
“光伏发的电卖给我们,价格是每千瓦时结算电价为0.3932元,另外还有每千瓦时电0.5868元的国家新能源补贴。”据武平县电力部门工作人员介绍,以1千瓦的光伏电站为例,安装成本约7500元,现在光伏电站的使用寿命都是按20—25年设计和建造的,7-8年就可收回成本,剩下的都是利润。
既然个人光伏发电站带来的收入持续稳定,但贫困户为何不愿自己当“电老板”?
“光伏发电板安在了房顶,我去哪里去晒粮食?再说了,我哪拿得出这么多钱。”熊新村贫困户熊锦发的一番话道出了答案,前期投入成本高、占地面积大,成了贫困户发展个人光伏发电站的“拦路虎”。
据了解,此前十方镇5个试点项目均为集体发电系统,由结对挂钩帮扶单位、中央、省、市和县扶贫专项资金对其进行补助,以扶贫专项资金作投入,“集体项目可以全额补助,但个人补助部分却不高,而且贫困户分点式布局也将影响光伏发电的效率。”钟志銮透露。他们原本打算集体发电和贫困户个人发电同步试点,通过调研发现,贫困户自己出资建电站几乎不可能,“既然是试水,一方面希望通过集体发电系统来展现项目收益,另一方面希望借此找到能让贫困户个人参与光伏发电的模式。”
探路 集体个人投资入股
带着问题,十方镇负责脱贫攻坚的工作人员一直在探路,试图解决光伏发电前期投入大,本就生活困难的贫困户无钱投资的矛盾。
“武平县正在推行金融扶贫,贫困户小额贷款还有贴息补助,我们借此鼓励评级授信的贫困户贷款入股。”熊新村村村支书熊子才说。熊新村孤残老弱贫困户不在少数,缺乏自主发展的能力,形成无法创收脱贫的局面。面对这一困局,熊新村一方面将钩挂单位和村集体自筹的30万元作为集体入股,另一方面鼓励10户贫困户贷款进行个人投资。换句话说,资金投入后,贫困户成为“光伏扶贫”项目股东,每年不仅可以领取集体部分分红,还可领取个人股的分红。
钟志銮介绍,除此以外,他们还发现了一条可复制的壮大村集体经济的发展之路,即采取“镇村联合,镇为主导、各村自愿入股”的方式,有效利用工业区厂区屋顶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以十方镇为例,在安兴食品有限公司厂区屋顶建设光伏发电项目,投资370余万元,其中省财政补助200万元,其余资金由各村自愿入股,装机容量600KW,年可实现收入约60万元,这样既可以不占土地、不受地形限制,还可以有效壮大各村集体经济,为村级基础设施建设、扶贫项目开发等打下坚实的经济基础,同时达到“以点带面,点、面同时发展”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