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做好光伏发电相关工作的紧急通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不得以光伏发电项目未纳入国家补贴建设规模范围为由擅自停止。
《通知》指出,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了《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据反映,部分电网企业以上述通知为由停止了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并网、代备案和补贴垫付等相关工作。经研究,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通知》要求,各地、各电网企业应依法依规继续做好光伏发电项目并网、(代)备案和地方补贴垫付等工作,不得以项目未纳入国家补贴建设规模范围为由擅自停止。
《通知》同时还要求,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要加强对电网企业的监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