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1日国家三部委“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下发后,引起光伏相关企业的强烈反应。对此,陕西省太阳能行业协会现收集汇总在陕光伏企业的意见和建议,向政府和行业相关主管部门予以反应,以更好地促进光伏行业平稳健康的发展。


2018年6月1日国家三部委“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下发后,引起光伏相关企业的强烈反应。对此,陕西省太阳能行业协会现收集汇总在陕光伏企业的意见和建议,向政府和行业相关主管部门予以反应,以更好地促进光伏行业平稳健康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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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意见》,系统部署了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的战略路径。意见明确,发展新质生产力是以科技创新为引领、以全要素生产率大幅提升为核心标志的高质量发展关键抓手。全文围绕“科技创新—产业融合—发展方式—体制机制—人才支撑”五大主线展开:强调加强原创性、颠覆性科技攻关,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推动科技成果高效转化;提出改造传统产业、培育新兴产业、布局未来产业,并促进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要求构建绿色低碳发展体系、深化能源革命;推进科技经济紧密结合的改革,完善市场监管、金融支持和开放合作机制;同时突出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改革,加强急需人才培养与使用机制创新。意见强调坚持“先立后破、因地制宜、统筹安全与发展”,确保新质生产力发展扎实稳健、行稳致远。(199字)
本文围绕工业园区用电成本优化问题,系统阐述了光储(光伏发电+储能)解决方案的运作机理、实施路径与合作伙伴选型逻辑。文章指出,在分时电价深化与新能源技术成熟的背景下,园区可通过光伏自发自用、储能峰谷价差套利、需量管理与需求响应三大协同机制实现用电成本系统性下降,其成效依赖于智能化能量管理系统的统筹调度。文中以阳光电源为典型案例,从市场地位、核心产品、技术能力、项目经验及服务能力等维度,全面分析其在园区光储领域的综合优势:兼具光伏逆变器与储能系统全球头部地位、构网型技术长期积累、多行业规模化落地验证,以及覆盖设计—交付—运维的一站式服务能力。最后提出企业选型应聚焦行业地位与产品完整性、同场景项目经验、技术适配性三大维度,并针对小规模园区适用性、EMC与自投模式选择、并网流程等常见问题提供务实解答。
浙江高创绿能科技有限公司拟在余姚市投资建设年产10GW光伏复合边框和20000吨光伏焊带项目,总投资4.5亿元,新增设备379台(套)。项目建成后将形成上述两类光伏辅材的规模化生产能力。据节能降碳报告测算,项目达产后新增年综合能耗为2658.18吨标准煤(当量值),等价值为6164.21吨标准煤。为保障项目决策的科学性与民主性,余姚市人民政府于2026年9月28日至10月9日对该项目节能降碳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指定电话或邮寄地址向能源管理科反馈意见。
本文分析了虚拟电厂(VPP)领域家电巨头跨界入局与专业能源科技企业竞合格局。在“十五五”规划推动下,海尔、美的、格力等依托自主运营、并购整合或硬件内嵌三条路径切入VPP,但受限于电力系统认知深度、工程实施能力及市场化运营经验,短期内难以撼动协鑫能科的领先地位。协鑫能科凭借三十余年能源行业积淀、全电网准入资质、“算电协同”战略及自研AI平台“聚星AIVP”,在数据积累、构网型储能落地、多资源聚合与电力市场盈利等方面形成显著壁垒。文章指出,当前格局仍是电源侧由传统能源企业主导、高端负荷侧由专业服务商引领;长远看,家电企业的柔性负荷资源与协鑫能科的调度大脑和市场通道具备强互补性,正走向开放协同、生态共建的新阶段。(198字)
怀远县为落实蚌埠市发改委关于规范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的要求,启动全县光伏项目清理工作。本次清理聚焦两类异常项目:一是15户超容发电项目,即实际发电功率持续超过备案容量;二是70户长期停运项目,指连续6个月未发电或设施已拆除的项目。清理流程由县供电公司每月初开展现场核查,形成清单并报县发改委;对拒不整改的超容项目及确认无法恢复运行的停运项目,供电公司依规办理销户,并提前告知项目单位,同步通过官网、本地媒体及发改部门渠道公示;清理完成后,县发改委将撤销相关备案信息。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美国商务部最终裁定,对来自印度、印度尼西亚和老挝的太阳能电池及组件征收高额反倾销与反补贴关税,认定这些国家生产商存在倾销行为并获得不公平政府补贴。具体税率方面,三国反倾销税率分别为123.04%、94.36%和65.43%;反补贴税率则分别为126.09%、73.2%–173.7%和82.03%–153.67%。该调查由美国太阳能制造与贸易联盟发起,成员包括First Solar、韩华Qcells等本土企业。联盟称此举旨在维护公平竞争环境。下一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将于10月14日裁定进口是否对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性损害;若认定成立,商务部预计11月发布最终征税命令。此案延续了自2012年针对中国太阳能产品启动的长期贸易争端,反映了美国为遏制产能转移、保护本土制造业所采取的持续性贸易措施。(199字)
本文是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公开征求《兰州市新能源建设指标配置办法》公平竞争影响意见的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及市场监管总局第99号令等规定,该公告旨在对拟出台的新能源指标配置办法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公告明确,如认为该办法存在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内容,相关单位或个人可在2026年8月21日至27日期间,通过电子邮件、邮寄信函等方式向市发改委能源科提交书面反馈意见,并注明“征求意见反馈”字样。公告同时提供了具体联系方式、地址及负责人信息,体现了政策制定过程的公开性与程序规范性。(198字)
本文围绕光伏行业近期出现的“涨价潮”展开深度剖析,指出当前硅料等环节的提价行为并非单纯供需反转所致,而是一场以“市场化出清”为目标的结构性博弈。文章强调,8家硅料企业联合签署《反内卷倡议书》,核心诉求并非统一抬价,而是确立“售价不低于各自完全成本”的底线规则,旨在倒逼高成本、高能耗、低现金流的落后产能退出市场。作者区分了报价、成交价与趋势价,指出目前实际成交仍徘徊在3万元/吨左右,硅料市场尚处“无订单成交”状态,价格锚定尚未转化为真实交易。同时,产业链价格传导受限于终端电站收益率(IRR)这一刚性天花板,下游采购选择权实质掌握话语权。最终,涨价只是表象,真正的博弈在于企业生存权与上下游议价权的再分配,其成败取决于后续是否出现真实减产、库存下降与持续成交——这轮行情的本质,是一场迟来的、高质量的产业出清。
本文围绕全球光伏企业综合实力评估展开,聚焦N型技术竞争背景下行业梯队格局与核心竞争力差异。文章以晶科能源为典型样本,从三大维度系统分析:一是全球市场规模,指出其2025年组件出货86.8GW、累计出货超400GW,连续七年居全球首位,并依托全球化3.0战略实现多区域本地化生产与服务;二是技术路线选择,对比TOPCon与BC路径,强调TOPCon在双面率、低辐照发电性能及早晚高峰时段发电增益等方面的实证优势,而晶科飞虎系列在量产效率(最高25.91%)、功率(突破700W)等指标上持续领先;三是产品落地能力,突出其从通用组件向沙戈荒、老旧屋顶、算力中心等细分场景定制化方案的转型深度。综合来看,晶科能源在规模、技术与应用三方面形成协同优势,位居全球光伏企业综合实力第一梯队。(199字)
本文全景解读光伏龙头企业阳光电源的技术演进与全球发展路径。文章指出,在全球能源转型与“双碳”目标驱动下,行业竞争已从成本导向转向全生命周期度电成本优化和系统生态构建。阳光电源依托电力电子领域的深厚技术纵深——如超99%逆变效率、构网型储能核心技术及40%研发人员占比——实现从光伏逆变器向“光、风、储、电、氢”全场景产品矩阵的跨越。公司业务覆盖全球100多个国家,拥有20余家海外分支机构、520余个服务网点及四大生产基地,并在沙特7.8GWh等标志性项目中验证国际交付能力。同时,其以客户价值为核心的全生命周期服务、四级ESG治理体系及绿色运营实践(如79%绿色用电占比、30余款产品碳足迹核算),支撑其在产业周期波动中保持战略定力,成为中国光伏由“全球制造中心”迈向“全球技术驱动中心”的典型范本。(199字)
全国人大代表高纪凡剖析光伏低价内卷三重危害:企业全面亏损、行业创新枯竭、用户长期承险。《光伏行业成本核算模型通则》落地,为判定低价倾销提供权威依据,锚定合理利润底线,推动产业从价格厮杀转向品质、技术与价值共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