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联合下发的《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能源〔2018〕823号)。
除了下调标杆电价和补贴标准,主管部门还对各类光伏项目建设规模进行了限制。个人认为,后者对光伏行业的影响更为致命——除少数项目外,大部分地面电站、分布式光伏(含户用)项目被迫停滞,等待行业形势好转,补贴有着落。至于什么时候才能回暖,就取决于再生能源资金征收情况了。
从股市反映来看,晶科能源、隆基股份、阿特斯太阳能股价跌幅都超过5%,熊猫绿能、英利绿色能源、阳光电源、协鑫集成、晶澳太阳能、林洋能源等也集体飘绿。微信群里,分析人士还在纠结,一线开发商、EPC已纷纷表态离开光伏行业——下半年的国内市场,恐怕真没他们什么事。
在官方的政策解读中,有一段是这么说的: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
培育壮大清洁能源产业、支持光伏发电等清洁能源发展是能源生产革命、消费革命的重要内容。发展光伏的方向是坚定不移的,国家对光伏产业的支持是毫不动摇的。
但在实际落实的过程中,这份支持会不会打折扣?
老规矩,先解读政策,再发表感慨。
1
普通地面电站全面停工
《国家能源局关于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实施的指导意见》(国能发新能[2017]31号)文件中,2018年给河北、山西等21个省区安排了1390万千瓦建设规模,全部作废。包括浙江这样已经划分了年度指标的,也要全部作废。至于安徽等通过“先建先得”建了大量电站、希望通过未来指标进行并网的,恐怕还得继续等下去。如果省财政发不出补贴,光伏电站就只能执行煤电标杆电价,或者晒着太阳等待国家主管部门重启地面电站建设。
由于今年不安排普通光伏电站建设规模,除2017年备案、2018年6月30日前并网的光伏项目外,短期不会有新的普通电站项目建设和并网。
北京、天津、上海、福建、重庆、西藏、海南7个省(区、市)此前不设指标限制,自行管理本区域“十三五”时期光伏电站建设规模。按照官方解读文件,除西藏可以继续按照消纳能力安排光伏电站建设外,其余6省市的建设也要全面停止。这说明,本次政策出台主要是针对补贴拖欠问题,而非官方解读文件宣扬的“保障光伏发电消纳”。
2
包含户用在内 分布式无法享受国家补贴
从昨晚到今天,不断有经销商问我:“最新文件出来以后,户用还能做吗?是不是要全部停掉?”
我只能给出一个比较悲观的答复:目前只有全部自用的工商业分布式项目还有盈利空间。户用的话,全额上网、自发自用余电上网都已没有指标,总不能指望老百姓自行消纳光伏系统的全部发电量吧?
今早看到有媒体给经销商提建议,不必恐慌,跟业主好好谈谈,降点价。但这种情况只适用于全部或绝大部分自用的工商业分布式项目,没了补贴虽然会影响项目收益率,好歹还有钱赚,不至于血本无归。以下几种情况,恐怕是最难解决的。
a. 工商业项目,自用比例不足50%,想抢在《分布式管理办法》发布之前并网。由于反送电比例高,只能拿到煤电脱硫脱硝电价的话,项目收益率惨不忍睹。
b. 分布式项目(包括工商业和户用),6月1日当天并网。很不幸,“考虑今年分布式光伏已建情况,明确各地5月31日(含)前并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纳入国家认可的规模管理范围。”也就是说,你的项目虽然并网了,但是因为这一天的时间差,没有补贴,只能拿到煤电电价。当然,像这样晚上6点多下发文件,以“昨天”为截止日期、且没有缓冲的情况,也是比较罕见的。
c. 分布式项目(包含工商业和户用),已经建成,尚未并网。依然很不幸,跟业主商量解决方案吧,是把系统拆走,还是按煤电电价并网结算。无论怎么做,都将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和精力消耗。
d. 户用项目。最不幸的就是户用,之前还信誓旦旦地宣传,分布式光伏是国家支持项目,现在就被啪啪打脸。如果分布式开发企业、安装商没有做工商业分布式的实力和资源,也没有开发海外市场的勇气,就只能给职员放7个月长假,等待来年新指标了。
3
鼓励光伏扶贫,实际情况如何?
很多人把“扶贫指标继续发、电价不下调”解读为行业利好,但笔者认为,如果把这一文件同《光伏扶贫电站管理办法》结合起来理解,恐怕没有那么乐观。
《管理办法》规定,光伏扶贫电站由各地根据财力可能筹措资金建设,包括各级财政资金以及东西协作、定点帮扶和社会捐赠资金。光伏扶贫电站不得负债建设,企业不得投资入股。
也就是说,光伏扶贫电站的全部收益,都要经地方财政的手转给贫困户,跟民企没有任何关系。纵然个别企业通过“政府关系”拿到施工采购总承包(EPC)资格,价格也会大幅下跌,能保持高位的只有非技术成本。从最早的时候起,光伏扶贫就是地方权力寻租的重灾区,现在粥少僧多,只会愈演愈烈。
4
光伏领跑者,接好你的锅!
主管部门下调上网电价的幅度越来越大,频率越来越高,最主要的原因就是看到了领跑者项目的低电价和企业热情。格尔木0.31元/kWh、达拉特0.34元/kWh的价格,距离平价上网,已经非常接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