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5月23日从市能源局获悉,经过对全市94个建档立卡贫困村驻村实地勘察选址,我市共落实光伏扶贫电站场址43处,目前正在开展各项前期工作,力争6月上旬开工建设。
据了解,在光伏扶贫电站选址过程中,我市充分考虑贫困人口分布、电网接入及项目用地等要素,量体裁衣,因地制宜选择电站建设场址。43处电站场址中,崆峒区7处,灵台县24处,静宁县12处。
国家“十三五”第一批光伏扶贫项目指标下达后,我市积极争取到省预算内基建资金929万元,用于贫困县光伏扶贫项目补助。其中,崆峒区293万元,灵台县293万元,静宁县343万元。
通过采取统筹整合涉农资金、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资金、帮扶单位扶持、社会团体捐赠等途径,各县区多方筹措落实了项目配套资金,目前正在严格按照《光伏扶贫电站管理办法》的要求有序开展各项工作。
光伏扶贫主要是在住房屋顶和农业大棚上铺设太阳能电池板,"自发自用、多余上网"。也就是说,农民可以自己使用这些电能,并将多余的电量卖给国家电网。通过分布式太阳能发电,每户人家都将成为微型太阳能电站。
光伏扶贫主要有光伏地面电站、光伏大棚电站和屋顶电站三种模式。光伏大棚除利用顶部发电外,棚下可开展林下经济,提高复种指数,改变种植模式,如蔬菜种植;也可进行家禽家畜养殖等,全面推进产业升级。同时,利用旅游资源优势,开展生态采摘、农家乐等旅游项目,提高设施附加收入。红枣"光伏大棚"的出现,为扶贫开发注入新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