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县发放2016-2017年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补贴资金101万元,全县137户居民、企业受益。
据了解,本次补贴的对象为2015年5月1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建成并通过并网验收的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单位(企业)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和居民家庭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自验收合格并网发电之日起,按其发电量给予每度0.3元补贴,一补五年(连续补贴五年)。屋顶所有者自屋顶光伏发电项目验收合格并网发电之日起,按其发电量给予每度0.05元补贴,一补五年(连续补贴五年)。
“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是绿色环保的清洁能源项目,具有无污染、无噪声的特点,能减少燃煤产生的污染气体。同时,该项目不受地域限制,分布广泛且取之不尽、用之不竭。”县发改局相关负责人说,该项目既可以使群众享受绿色低碳的生活,保护了生态环境,也给农村和农户带来经济效益。
“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可操作性强,带来的经济效益也是很可观。一般情况下,5年左右可以回本,接下来的就是纯利润,为群众提供了一笔‘绿色收入’。”该负责人介绍,截至去年底,我县已有170户居民完成家庭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其中119个项目实现并网发电;30个企业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其中18个项目并网发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