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新与星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光伏组件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受委托,就贵州新与星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光伏组件采购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采 购 人:贵州新与星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二、 项目编号: HLZFCG2018- 3 号
三、 项目名称: 贵州新与星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光伏组件采购
四、 采购项目的数量及简要技术要求参数:
1、采购项目数量:约2.8MW(实际数量以后续地形布置为准)
2、采购项目简要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3、采购项目内容:光伏组件及配套设备采购安装
4、采购预算:自行报价。
5.备注:投标报名结束后,潜在投标人需于一周内无偿配合业主单位在项目所在地进行光伏组件发电性能测试,测试结果将作为评标组成部分。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供投标人开标时须提供的材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副本(或具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17年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2017年后成立的新公司提供验资报告即可)
(3)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近三个月依法纳税凭证或由企业所在地税务局出具的完税证明;
(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以企业所在地社保局盖章确认的近三个月本单位人员缴纳社保的花名册为准,法人投标时也须提供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须是上述花名册内人员);
(6)由县级及以上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注:以上材料开标时须提供(1)-(6)项复印件加盖法人印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至招标代理机构,同时须提供(1)-(6)项原件进行资格审查,开标时投标文件和资格审查材料未一并递交的、提供资料不齐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无效。
六、报名时间、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址:
1、报名时间:2018 年05 月9日上午 09 时00 分至2018年 05 月15日下午17时00分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大写:伍佰元整(小写:500元)
联系人:陈涛
联系电话: 13131255793
邮 箱:chentaozhaobiao@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