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政策理解错误,与国家政策打架
近日,某企业人员给我打电话,问我:“集中式扶贫是合法的吗?”
这个问题其实很难准确回答,要分两个方面说:
1)从国家扶贫办的角度来说,除了2016年下发的集中式光伏扶贫项目以外,其他的集中式扶贫项目都不算,都享受不了补贴提前发放的政策;
2)2017年,10多个省的能源局把当年的集中式电站指标全部用作光伏扶贫,总规模超过7GW,这些集中式光伏扶贫是地方政府主导的。
综上所述,目前市场上存在大量的、规模超过7GW的、地方政府主导的、国家能源局和国家扶贫办不承认的、集中式光伏扶贫项目!
再进一步说,就是地方政府对国家政策理解不到位、地方政策和国家政策出现打架的情况!
部分地方电网停止光伏扶贫项目备案
4月30日,河南电力公司发文,要求自2018年5月1日起,暂停受理光伏扶贫电站(含户用、村级、集中式)的报装业务,其他分布式电源业务政策。
据知情人士介绍,不仅河南,河北、山西、新疆、内蒙在建的光伏扶贫项目,2017年底未实现并网的,很多也都暂停并网,开始整顿。
显然,地方政府政策与国家政策出现偏差,后果将由承担项目的企业承担!
哪些光伏扶贫项目是合法的
目前为止,国家能源局和国家扶贫办一共发了3批光伏扶贫项目,只有这3批名单内的项目,国家承认的,是合法的。
第一批:2015年下发,6个试点省份(项目基本都已经并网)
政策依据详见:国家能源局《关于下达2015年光伏发电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国能新能[2015]73号)
这6个省份的光伏扶贫项目,形式包括:户用、村级电站、集中式电站、光伏农业大棚4种形式,目前都已经并网,基本也都进入了3月份财政部下发的《关于公布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光伏扶贫项目)的通知》目录中,能顺利拿到补贴。
第二批:2016年下发5.16GW(大部分项目基本都已经并网)
政策依据详见:国家能源局国务院扶贫办《关于下达第一批光伏扶贫项目的通知》(国能新能[2016]280号)
此次共发了2.18GW村级电站(含户用)和2.98GW集中式电站,部分项目也已经进入了前文提到的3.92GW补贴目录当中。
此次名单中,对于村级电站(含户用),具体到每一个县有多少个项目;对于集中式扶贫,具体到每一个项目名称、业主和规模。
由于具体的项目名单很长,在此就不一一列举,仅列出每个省份的规模。感兴趣的,可以自行查询政策原文。
第三批:2017年下发4.2GW
政策依据详见:国家能源局国务院扶贫办《关于下达“十三五”第一批光伏扶贫项目计划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17]91号)
同样,在这个名单中,具体到每一个县、村、帮扶户数和规模等关键要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