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顺昌县100KW发电项目光伏组件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
1.项目概况:顺昌县利用村集体及学校的闲置屋顶,面积约1000平方米,建设100KW的光伏扶贫发电项目。
2.本项目最高控制价为 95 万元
3.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电力行业颁发的标准和《光伏发电工程验收规范》(GB/T50796-2012)关于工程竣工验收的规定,并通过电力等相关部门的专业验收合格和顺利送电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及审查办法
1、投标人资格:
①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与采购人无任何隶属关系;
②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③具备经营新能源技术或光伏技术或太阳能设备组件的企业。
④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⑤此次投标中主要产品(太阳能光伏组件)须提供生产厂家(或制造商)的项目授权书(或声明函)加盖原厂公章。
⑥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一个投标人或同一品牌的招标货物(太阳能光伏组件)只能投一个标,逆变器需提供效率认证证书和太阳能产品“领跑者”试验报告,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 4 月26日8时30分至2018年 5 月21日09时00分从网上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3.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 5 月21日上午09时00分。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招标部
王雨 15531283671
电话;0312-2664448
传真;0312-2664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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