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合肥皖能新能源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合肥皖能新能源有限公司长丰县粮库分布式光伏建筑一体化发电项目工程建设总承包(EPC)”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2018GQJZ1167
2、项目名称:合肥皖能新能源有限公司长丰县粮库分布式光伏建筑一体化发电项目工程建设总承包(EPC)
3、项目地点:合肥市长丰县
4、招标人:合肥皖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5、建设单位:合肥皖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6、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拟利用长丰县罗塘乡徐庙中心库、吴山镇涂郢中心库、吴山镇四墩中心库、左店乡左店中心库、杜集乡杜集中心库、杜集乡隆兴中心库、杜集乡陈岗中心库、下塘镇埠里中心库、造甲乡造甲中心库共计9个粮库建设分布式光伏建筑一体化发电项目,9个粮库分别独立建设9个光伏电站且每个电站单独并网。
本项目采用单晶硅285Wp建筑用光伏构件。其中徐庙、涂郢、左店、杜集、隆兴、陈岗、四墩、造甲8处并网点以低压380V接入并网柜经油变升压10kV后“T”接接入电网,埠里粮库以10kV接入电网,详见送出线路(电力增容)设计。详细情况见技术文件、接入系统设计、送出线路设计、预设计图纸。
招标范围: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含设计、采购和施工全过程。详见技术文件和合同文件。
7、计划工期:自开工之日起150日历天内完成项目全部建设,光伏电站工程全容量并网竣工验收合格并移交给招标人。其中计划并网日期:工程开工后50天内完成并网工作(并网容量符合国网公司要求)。
8、资金来源:自筹。
9、项目类别:工程。
10、标段(包别)划分:共一个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存续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资质之一:
1)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或者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承诺:中标后我单位将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程建设总承包任务,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若涉及专业工程,我单位拟采取分包方式进行,选择的分包方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并得到招标人认可;
4、投标人须满足下列业绩要求:
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至少具有1个单个合同装机容量不少于10MW的光伏电站总承包(EPC)业绩和1个单个合同装机容量不少于3MW的屋面光伏电站总承包(EPC)业绩;(注:提供的业绩若为联合体方式承担的,则投标人必须是联合体的牵头人;提供工程建设总承包合同复印件和已收取该合同相关的工程款项证明(发票或银行转账记录),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其中屋面光伏电站总承包EPC业绩还须提供项目的备案材料,备案材料中须反映项目的建设方式为屋面分布式,证明材料须能清晰反映评审因素,否则不予认可。同一项目或单个合同不重复计算。);
5、拟派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具有光伏项目工程建设总承包的项目经理经历,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资格;注:拟派项目经理必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6、分包的相关要求:
1)若中标后,自行完成工程采购施工任务,项目设计任务拟采取分包的,拟委托的设计单位应满足: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或者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要求;
2)若中标后,自行完成工程设计任务,项目工程采购施工任务拟采取分包的,拟委托的施工单位应满足: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