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光伏发电应用工作的目标是什么?工作重点有哪些?补助政策是否有调整?近日,《秀洲区2018年推进光伏发电应用工作实施意见》出台,提出今年将积极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光伏进农村和光伏扶贫,力争到2018年底新增光伏装机容量30兆瓦,建设户用光伏4200户,努力打造光伏发电应用“秀洲模式”升级版。
今年秀洲区将深入推进光伏扶弱扶贫。扶持经济薄弱村连片开发建设光伏电站,保障村级集体经济每年获得固定经济收益;扶持薄弱村中的贫困户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增加贫困户基本生活收入,增强贫困户的造血功能。
同时,全区将通过整村连片开发等多种形式,加快推进光伏集中连片开发。全区将建设户用光伏项目4200户。其中在秀洲经济开发区(王店镇)、新塍镇、王江泾镇各建设户用光伏项目800户,洪合镇建设户用光伏项目700户,油车港镇建设户用光伏项目500户,秀洲国家高新区(含高照街道)建设户用光伏项目600户。
继续探索多种光伏发电应用模式,也是秀洲今年的工作重点之一。在已有“秀洲模式”的基础上,该区将继续拓展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领域,力争全年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30兆瓦。
今年秀洲光伏发电应用的重点建设领域是什么?根据《实施意见》,该区鼓励新建的工商业和公共建筑屋顶,按照光伏建筑一体化要求进行设计和建设。学校、医院、行政事业单位等公共设施屋顶,原则上应建设光伏发电项目。同时,积极试点和推广光伏玻璃幕墙。年综合能耗超过3000吨标准煤的现有企业(项目),具备建设屋顶光伏发电条件的,要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年综合能耗超过3000吨标准煤的新建企业(项目)或屋顶面积达到5000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工业企业,应按照同步设计、同步实施要求建设分布式屋顶光伏电站。此外,全区将开展居民社区分布式光伏发电试点建设,通过光伏扶贫、整村连片开发等多种形式建设居民屋顶光伏项目。
《实施意见》还对相关政策进行了调整。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户用项目除外)在2018年度并网发电,对使用区内企业产品占设备投入50%及以上,并且委托区内运维公司统一运维的项目,除国家、省、市补贴之外,秀洲区再给予连续两年0.1元/千瓦时的补助。
对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在2018年度并网发电的,经认定后,按装机容量给予一次性2.5元/瓦的补助,每户封顶5000元。对利用屋顶建设光伏发电系统的企业,依据企业年度能源“双控”目标,在执行有序用电时,降低一级有序用电等级,对符合相关规定的企业优先审批因转型升级所需的电力增容需求。企业光伏系统所发电量可以在其年度用能指标中予以抵扣,并可以优先评选循环经济示范企业和“绿色企业”。新建企业项目验收时,可将光伏发电系统投资计入项目总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