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TAHP-JL-2018-ZB-2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省白山市七道江镇团结村光伏发电项目建设项目已由白山市浑江区七道江镇人民政府批准采购,招标人为白山市浑江区七道江镇团结村综合厂,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规模:吉林省白山市七道江镇团结村光伏发电项目共分为两期工程,其中
一期工程为1号楼2号楼3号楼,建筑工程和电气安装,光伏发电合计189KWP;
二期工程为4号楼5号楼,建筑工程和电气安装,光伏发电合计161KWP,光伏发电合计350KWP。
2.2 建设地点:白山市境内。
2.3 预算金额:总计288.1345万元;其中一期工程159.0253万元,二期工程129.1092万元。
2.4 计划工期:2018年5月15日至2018年6月30日
2.5 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纸、工程清单内所包括的全部内容。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类似工程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一个标段投标。
3.4 外埠投标企业需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办〔2017〕57号文件办理相关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5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4月13日至2018年4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30时 (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检查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等上述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存档)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5 日内送达。
联系人: 张涛
电 话: 13261169391
邮 箱:chinazbcg@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