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本土公司才有资格进行光伏项目的投标。即海外公司需要在澳设立分公司或与当地公司成立合资公司的形式,满足投标的基本需求。而考虑到当地的项目经验及履历问题,部分企业会采用第二种方式。
大型项目,其只提供土地红线,需投标人对此标的出具投资及设计方案。此部分可以解读为,当地政府对于投标人的设计能力提出了较高的要求,与此同时,同一标的并没有强制要求进行唯一一种新能源形式,即针对同一标的,在设计中可以加入光伏、风电及储能等综合性系统,从整体设计及投资回报对项目进行评定。
对于并网接入部分,需满足当地电力机构的要求。此部分对于众多海外投资人来讲是最为重要的部分,对投标方针对当地电网的了解程度提出较高要求。针对此项,建议投标人,寻求当地有丰富经验的设计公司或中高压电力接入产品提供方,继而可以更顺利的获得项目的接入设计审核。
具体项目建设,针对政府型项目,其会明确要求项目的并网时间;而对于商业型项目,投标人须提供建议的并网时间。此二者的区别主要在于,政府型的项目,如未如期并网,政府将给予较高额度的惩罚,而商业型项目相比之下并无强制要求。以上内容主要考虑到当地人力资源的短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