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招标人委托,作为其招标代理机构,对华电河南濮阳台前侯庙20MW光伏项目光伏组件和逆变器设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法人:河南华电台前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二、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2个标段,详细信息如下:
序号 招标内容 标书售价
01 台前项目光伏组件270Wp及以上多晶硅光伏组件或290Wp及以上单晶硅光伏组件 6560元
02 台前项目逆变器 组串式逆变器 1760元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华电河南濮阳台前侯庙20MW光伏项目
2、项目地址: 河南省濮阳市台前县侯庙镇
四、资金来源:由项目资本金和项目融资两部分构成。
五、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开标后,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符合以下资格条件及相关要求的投标人才能进入下一步评审。
投标人应具有相应资质和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0系列认证书。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有独立审计机构审计过的最近三年会计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的财务报表。
4、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投标人在近3年内(2015年1月~投标截止时间)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事件;近3年内(2015年1月~投标截止时间,以事故发生时间为准)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3)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4)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投标人或投标设备制造商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7、投标人或投标设备制造商具有国家有关部门认定的制造资格。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为通用资格条件,以下为光伏组件和逆变器标段专用资格条件:
光伏组件标段专用资格条件:
(1)光伏组件标段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
(2)投标人所投产品应满足以下业绩要求:
投标产品为多晶硅组件的业绩要求: 2014(含)~2016年(含),累计多晶硅组件合同业绩累计不低于2950MW(以合同证明及用户证明为准)。
投标产品为单晶硅组件的业绩要求:2014(含)~2017年(含),单晶组件累计合同业绩(含单晶高效组件合同业绩)不低于450MWp(以合同证明及用户证明为准),或同期单晶高效组件(组件转换效率不低于19%)且有合同业绩。
投标人须随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每个扫描件均应包括合同封面、合同标的(设计、施工、监理、设备、材料等)、数量、价格、盖章签字页等内容,并提供业主单位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固定电话和移动电话),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必需按规定格式提供(见附件:投标商业绩一览表)。投标商提供的业绩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虚假,一经查实,将否决其投标。
(3)投标多晶硅组件转换效率要求不低于16.5%,投标单晶硅组件转换效率要求不低于17.7%(以组件检验证书为准)。
(4)投标人光伏组件产品必须通过TUV或UL或CE或CQC或其他同等级的国际认证,并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投标人选用的光伏组件应当提供具有ISO导则25资质的专业测试机构出具的符合国家标准(或IEC标准)的可靠性测试报告,并给出标准号。
(5)投标人的生产厂应具有产品生产所需的厂房、足够的工艺设备和生产能力,以及足够的检验、试验和化验设备。
(6)投标人应配备AAA级太阳模拟器、组件隐裂测试设备等关键检验设备,并由国家批准认证机构出具检验设备登记表(包括型号、规格、精度、使用场所等)。
(7)投标人应提供投标组件有效的、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逆变器标段专用资格条件
(1)逆变器标段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
(2)投标人业绩要求:
组串式逆变器的业绩要求:2013年(含)~投标截止时间,投标设备制造商至少应有10个光伏电站组串式逆变器合同业绩,同期,投标设备制造商需累计具有800MWp组串式光伏逆变器的合同业绩;
投标人须随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每个扫描件均应包括合同封面、合同标的(设计、施工、监理、设备、材料等)、数量、价格、盖章签字页等内容,并提供业主单位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固定电话和移动电话),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必需按规定格式提供(见附件:投标商业绩一览表)。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虚假,一经查实,将否决其投标。
(3)投标人投标的逆变器要求中国效率不低于98.1%。
(4)投标产品认证要求:所投设备必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国外先进的技术转让,投标产品必须通过CE、TUV、IEC、UL、CQC等其中之一的认证,并符合国家电网公司的强制性并网的标准要求,应具备国家电网公司认可的低电压穿越检测报告和零电压穿越检测报告;
(5)投标产品必须有成功运行的业绩,且近3年运行无质量事故发生。投标设备制造商应具有必备的制造、工艺装备和试验(包括冲击耐压和温升试验)条件,并且有通过国家相应的强制认证报告。
(6)投标人投标逆变器必须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2015-23》的相关要求。
(7)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提供所投标设备制造厂商对其出具的对投标标段的唯一授权;在同一标段的投标中,对同一个品牌的设备,如果设备制造厂家和其代理商同时投标的,代理商的投标无效;对同一个品牌的设备,如果两家及以上销售代理商同时投标且两家或以上具有有效授权的,否决该品牌全部投标。
六、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8年3月30日—2018年4月4日。
3、购标时间:2018年3月30日—2018年 4月4日17时整。
联系人: 陈 涛
电 话: 13131255793
邮 箱:chentaozhaobiao@sina.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