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分布式发电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本办法所指分布式发电是指接入配电网运行,发电量就近消纳的中小型发电设施,以及有电力输出的能源综合利用系统。
本办法适用对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分布式发电方式:
(一)装机容量5万千瓦及以下的小水电站;
(二)以各个电压等级介入配电网的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海洋能、地热能等新能源发电;
(三)除煤炭直接燃烧意外的各种废气废物发电,多种能源互补发电,余热余压余气发电等资源综合利用发电。
(四)装机容量5万千瓦以下的煤层气发电;
(五)综合能源利用效率高于70%且电力就近消纳的天然气热电冷联供、燃煤蒸汽背压分布式功能系统等;
(六)分布式储能设施,以及新能源微电网、终端一体化集成供能系统、区域能源网络(能源互联网)等能源综合利用系统。
以下为附件具体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