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地点: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莲花镇美埔村
进度:拟于2018年4月1日前开工,2018年6月30日前并网发电投入商业运行
招标范围:福建同安10MW光伏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至完成竣工验收所涉及的采购、施工、安装调试等工作,不包括勘察设计工作以及甲供设备的采购。工程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光伏发电系统、集电线路、柔性支架、玻璃大棚、薄膜大棚及农业设施、全站排洪系统等土建及安装工程,负责除(光伏组件和箱逆变一体化装置)以外所有设备采购工作。
工期要求:计划于2018年4月1日前开工,2018年6月30日前并网发电投入商业运行
招标文件价格(元):2000
(一)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3. 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供应商合同执行/招投标行为不良记录信息采集表》无不良记录的厂家。
5.在近三年内不存在重大安全事故,或在近三年内不存在两次较大安全事故,或在近一年内不存在较大安全事故。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专项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电力行业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定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并通过 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OHSAS1800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2、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近五年内已完成的电力工程总承包施工业绩至少2个。
3、项目经理具有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且担任项目副经理及以上职务的履历(需提供项目业主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至少1个。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
2018年3月14日至3月2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联系人: 张涛
电 话: 13261169391
邮 箱:chinazbcg@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