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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泗洪一光伏电站征地3000多亩 部分补偿5年未兑现

来源:消费日报发布时间:2018-02-11 10:32:22

日前,本报接到江苏省泗洪县天岗湖乡汤庄村村民反映,村委会和天岗湖乡政府在没有召开村民代表大会,且没有征求任何村民同意的情况下,用以租代征的方式占用了村民的苇塘和田地。同样是一个村,补偿有两个标准,后香套是按350元每亩进行的补偿,而前香套是按70元每亩补偿,还有部分村民至今没有领到补偿款。村民们多次找天岗湖乡政府和村委会要求公开征地亩数、价格、账目,至今天岗湖乡政府和汤庄村委会也没有公开。据了解,2013年江苏振发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泗洪县天岗湖电厂,以下简称电厂)作为泗洪县的重要项目,在天岗湖乡落地,总面积3000多亩,征用期限为30年。

对于村民来说,招商引资项目能够落户本村,应该是件好事情,当年电厂也是当地政府重要的招商引资项目。然而,一个本应是利民的项目,却引起当地汤庄村一组、二组和三组的村民极为不满。

针对村民反映的没有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征地价格、基本农田、前三年只补偿了350元每亩的20%,剩余80%的补偿款到哪里去了,以及为什么一部分村民没有拿到补偿款等问题,记者展开调查。

部分村民:

同是一个村补偿各不同

采访中,汤庄村后香套组三组村民潘茂青告诉记者,前香套和后香套原来有五个组,现在改成了三个组,其中三个组的集体芦苇田均有部分被村里占了,这部分电厂占地补偿的集体芦苇款不知去向,从太阳能发电厂开始建设到现在5年时间,我们找乡书记和村书记问,都说不知道。现在发放的是每人350元,愿意领就领,不愿意就算了,具体太阳能发电厂签订的合同款是多少,天岗湖乡政府和村里从没有公开过。

村民潘合才说:“我是领了2年350元的,前三年只给350元的20%,也就是70元每人。”当记者询问“为什么是20%?”潘合才答道:“大家都不知道什么原因,前三年一共给了210元,另外80%的款去哪里了?”

村民潘茂壮向记者表示:征地时,我家地没有丈量,因为地里有围网,又有大段(捕鱼工具),四周都有网和桩,别人家都没有,因为我当时是组长,没办法,所以就按合同定180亩给我补偿款。别人家都是按实际丈量给钱,还有很多没有合同的,直接说这一块是我的地,也就给钱了,只要有关系,(地)随便划分,我现在还有210亩地赔偿款没给。我家孩子在网上反映情况,大队书记苗林找我,说我孩子上网反映情况,现在一年只能给2000元,如今还有210亩没有给赔偿款。

有关领导:

占用集体经济湖区本无补偿

天岗湖乡政府人大主席周丹向记者表示:电厂对老百姓的补偿实际应该是一分钱没有,因为电厂占地是前香套、后香套的湖,是集体经济;老百姓是靠湖吃饭,有的老百姓在湖面上搞搞捕捞,2012年和2013年推进项目的时候,县里对光伏比较关注,为了确保项目快速实施、落地,政府做出让步。既然村民长期租用土地形成事实了,(补偿)钱就给你,我们和光伏签的是400元一亩,给老百姓是350元一亩,剩下的50元,处理一些特殊问题,比如:第一、光伏把这块地整体量下来可能是2000亩,但老百姓报上来的亩数会多于光伏量的亩数;第二、天岗湖的水面很大,现在稍有缩小,有的老百姓把湖边种上小麦了,因为种上小麦的土地补偿350元他们不愿意,所以就按照550元一亩补偿,剩余50元拿出来一部分补偿亩数的差额,另一部分补偿可以用做种小麦的土地,剩下一点点作为村集体收入,征用的土地和湖面毕竟是村集体财产,如果按照政策办,这2000亩的钱都应该是村集体的。

采访中,天岗湖乡相关领导给记者拿来了电厂占地补偿款的账本,让记者看,但不允许拍照。

对于村民反映的3000多亩电厂的占地中有大约几百亩是基本农田,天岗湖乡政府相关人员表示,征地中没有基本农田,村民所说的农田实际上是香套湖在枯水期水位下降而裸露出来的地面,由于每年降雨不均,水少时村民就种庄稼,而水多时地就会被淹没了的地块,属于坑塘水面未用地。

同时,周丹表示:“2017年以前所有资金是到位的,村里造表,老百姓到村里领钱,然后报到乡里核实,今年我们已经核实了一次,如果有没给村民钱的情况,不可能到现在才反映。”对于有村民反映没有拿到一分钱的问题,周丹表示:“县纪委以前到这里(乡政府)查过几次,给出的结论是:举报的问题不存在。”

天岗湖乡党委书记吴昌金也向记者表示:我们所有使用的土地不存在不给钱的情况。电厂征用土地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经过招拍挂,县人民政府批准的土地,另一部分为租用,不用招拍挂,是集体土地,乡政府有关部门有权和电厂签订合同。同时吴昌金还表示,在征地之前开了村民会,大部分村民代表同意,另外亩数和补偿标准也是经过公示的。记者希望能看一下当时开村民代表会的记录,但天岗湖乡人大主席周丹表示,时间太长了,现在找不到。

对于村民反映强烈的只领到350元的20%的补偿到底是怎么回事呢?2017年12月10日,记者再次赶赴泗洪县天岗湖乡进行采访,天岗湖乡党委书记吴昌金、乡人大主席周丹、乡纪检委一许姓书记均表示不可能,没有70元补偿的事情。乡纪检委许书记同时表示,这么长时间从来没听说过补偿20%,要是这样的话是违法的,没有人敢这么做,如果有这事我们会立刻立案调查。

相关部门:

村民补偿20% “大户”得到80%

2017年12月11日下午,记者来到前香套村,潘合才、盘茂壮、潘茂青、潘合连等十余位村民均表示电厂补偿款前三年整个前香套一组和二组200多户都是每亩按350元的20%给予补偿的,前三年只有后香套整个三组是按照350元进行的补偿。村民表示没有人拿超过70元钱每年的。前香套村民还表示,我们的地从未租赁给任何人来经营。另外,我们想知道究竟电厂征用我们的土地是多少钱一亩,合同最好拿出来给大家看。

记者:“电厂占的地中有没有你们的承包田,还是全是集体土地?”村民们表示:“有承包田,我们都是交过税的,包括芦苇地,不可能是集体土地,很多农田都不被算在耕地里。为此我们去县纪委、县信访局、乡政府很多趟反映诉求。”

在场的村民表示,电厂占地前从没有召开过村民大会,也没有探讨补偿标准,乡政府说召开了村民会,我们没有人参加过,也没有听说过。

村民潘云向记者表示:我从来没有领到过一分钱补偿款,因为补偿款的名单上根本就没有潘云这个人,找也找不到了,也没有任何亲属代领过。村民潘大象的家属也表示前三年从没有领过一分钱。采访中部分村民表示:乡政府和村里有可能联合做假,他们的账册是假的。对于乡政府所说的电厂占用的是集体土地,部分村民提出,这是我们个人的地,一家一户的,塘里的芦苇我们已经收获几十年了,自从单干土地分到户以后苇地就是我们的。

记者把采访村民的情况反馈给天岗湖乡人大周丹主席和乡纪检委许书记。记者:“村民说从没有把土地承包给任何人,直到电厂占地。”周丹:“很早以前有一部分不种了,还有一部分村民70元每亩租给别人了,征地的时候村民提供不出地是他的证据,但事实上大户占有着土地。”记者:“大户占有地有没有给村里或村民交承包费?”周丹表示,有的交,有的没交。当时电厂来了之后,派来几次工作组来(征地),但大户不给,你说怎么办?对于2012年苇地是否全在大户手里,他还表示,没有人说百分之百的地在大户手里,如果没有被大户占的地会百分之百给予村民补偿。乡纪检委许姓书记也表示,不清楚电厂占地是不是百分之百的地全在大户手里,这个没有调查过,听说大户占地有的有合同,有的没有。赔偿比例有按60%、70%、80%的,一二组可能拿到的是20%。记者:“你们实际上是知道一组和二组的村民拿到的补偿款是70元。”周丹表示:“这20%也是给大户做工作后才给老百姓的,大户一点不愿意给老百姓,老百姓要求多少给一点,才给一点。”

记者了解到,电厂给村民的土地补偿款每年是到位的。前香套村一组和二组拿到的是补偿款350元的20%,其余80%占地补偿款是乡政府和村里补偿给所谓的大户了,而这些大户或经营户很少,或没有按时给村民交承包费,也没有几个能够拿出承包合同。

对于村民提出的要求公示或提供电厂协议、土地使用手续等问题,直到记者发稿时,天岗湖乡政府也没有公示和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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