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新疆稳步推进电力体制改革,疆内市场化交易电量达到294亿千瓦时,占售电量的33%,规模和占比分别同比增加了92亿千瓦时和6个百分点。这不仅降低了相关工商企业电价成本,还促进了新能源消纳。
记者从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获悉,新疆2017年通过积极落实电力体制改革,扩大了大用户直接交易、燃煤自备电厂与新能源调峰替代交易、火电企业发电权替代交易三种市场化交易方式。
294亿千瓦时中,占比最高的是大用户直接交易,达到182亿千瓦时,比2016年同比增长40%。新疆电力交易中心交易管理专责张俊介绍,受益于大用户直接交易,相关企业用电可降低约0.1元/千瓦时。同全国其他地区相比,新疆创新将新能源和火电打捆进行大用户直接交易,直接消纳新能源28亿千瓦时,进一步降低了电价。
同时,基于新疆自发自用的自备电厂占比高这一特殊的电力结构,新疆于2015年推动新能源电厂和自备电厂调峰替代交易,即新能源电厂通过补偿自备电厂来获得发电权,进而提高新能源发电量。2017年的替代交易同比增长33%,约为80亿千瓦时。
此外,为促进节能减排和改善环境,新疆鼓励节能高效的大火电机组替代小机组发电,推动火电企业实施发电权交易,这一交易的发电量近32亿千瓦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