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比光伏网讯:2012年7月20日,商务部发布2012年第40号和第41号公告,决定即日起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立案调查,对原产于韩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进行反倾销调查。此次反倾销调查涉及的产品英文名称为Solar-Grade Polysilicon,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8046190,该税则号项下电子级多晶硅不在本次调查产品范围之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的规定,商务部将从7月20日起对原产于美国和韩国的上述进口产品的倾销、补贴情况及其对中国同类产品产业造成的损害进行调查,并依法做出裁决。
近年来,美国和韩国多晶硅企业以远低于其成本的价格向我国大量倾销多晶硅,严重影响了我国多晶硅行业的健康发展。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硅业分会和稀有稀土部协助江苏中能、洛阳中硅、江西塞维、重庆大全四家企业(2011年四家多晶硅产量占全国产量的80%)于2011年底向商务部正式提出启动对美韩多晶硅进行双反调查的建议。2012年上半年,硅业分会配合国内主要多晶硅生产企业进行取证调查,并多次与主要多晶硅生产企业及下游光伏企业进行座谈和实地考察,积极向商务部、发改委、工信部等国家有关部委反映多晶硅行业的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及时反映企业的诉求及分会的建议。
目前,对美韩太阳能级多晶硅双反调查最终启动,这是促进我国多晶硅行业实现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硅业分会希望国内多晶硅生产企业能够利用此次契机,继续苦练内功,进一步创新生产技术,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产品质量,夯实发展基础,全面提升竞争力。同时,要在兼顾上下游产业链协调发展的前提下,实现多晶硅价格在相对合理的水平下平稳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