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伊始,2017年1月5日,国家能源局发布《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及《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以下称《规划》)。《规划》对未来五年我国的能源消费做出了总体性安排,测算出非化石能源和天然气消费增量是煤炭增量的3倍多,约占能源消费总量增量的68%以上。
此外,《规划》中提到,“十三五”时期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15%以上,天然气消费比重力争达到10%,煤炭消费比重降低到58%以下。“清洁低碳能源将是‘十三五’期间能源供应增量的主体。”国家能源局副局长李仰哲坚定地说道。
不难看出,在“十三五”新的形势下,保供已经不是我国能源发展的重点和主要矛盾了,而是如何提高能源发展的质量和效益,《规划》重点从“保供应”转到了“增效益”,这是与以往五年规划最大的不同。同时“十三五”规划也坚持了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集中体现了转型变革、创新发展等新特点。“转型变革、创新发展”这八个字成为了“十三五”能源发展的主旋律。
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的双控制
“此次《规划》,依然提出了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的双控制,沿袭了此前文件的一贯规划口径。”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解释道。
《规划》要求,到2020年把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50亿吨标准煤以内。同时,从年均增速来看,“十三五”能源消费总量年均增长2.5%左右,比“十二五”低1.1个百分点。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进入了‘新常态’,能源消费的增速也会逐渐放缓。”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研究员韩文科说,“2.5%的增速只是预计,而电力的年均增速也相较之前下调了1—2个百分点,为年均3.6%—4.8%。”
林伯强向记者介绍道,在《规划》发布之前,有一份在2014年作为“十二五”向“十三五”时期过渡的能源发展指导文件——《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这一《计划》与目前的《规划》,在消费总量和消费结构的关键要求上存在出入。
《计划》中要求在2020年将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48亿吨标准煤左右,而煤炭消费比重控制在62%以内。两相对比发现,能源消费总量提升,但煤炭消费的比重要求更严格,这就要求从2016年开始,每年能源消费的增量中,更多由相对清洁的天然气和可再生能源承担。
政策目标的制定也在考验监管的智慧,此前“十二五”规划就曾出现要求天然气消费量在2015年达到年2400亿立方米,但实际情况是当年消费量仅有1940亿立方米。
“在《规划》编制中充分发挥各方力量,组织社会各方面来研究和论证这个问题,经过了比较充分、广泛的征求意见的过程。”能源局发展规划司副司长何勇健说,“这个发展目标符合当前社会发展的形势,符合我国国情下的发展阶段,是基本可行的。”
依据能源局的推算,从能源强度来看,按照现在规划的目标也可以完成单位GDP能耗降低15%、单位GDP碳排放降低18%的指标要求,而且还留有一定的余地,是完全可行的指标。
同时,在大气污染的背景下,对煤炭的消费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倒逼能源走更清洁化的发展道路。“为实现15%的非化石能源发展目标,需要新增非化石能源2.3亿吨标煤,加之天然气消费10%的目标,清洁能源消费增量占能源消费总增量的70%以上,剩余的增量需要煤炭填补,基本维持当前消费水平。”
为确保能源安全,应对能源需求可能回升较快和局部地区可能出现的供应紧张局面,《规划》考虑了相关对策,为保障能源安全供应留有了一定余地和弹性。李仰哲说:“主要是通过提高现有发电机组利用率、提升跨区调运和协同互济保供能力等措施,确保能源充足稳定供应。”
天然气增量是最大亮点
在此次《规划》的编写中,天然气的消费比重在15%的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之后,其比例仅为10%,为目前世界平均水平(24%)的一半还不到。尽管增长潜力巨大,但这一清洁能源在中国遇到了诸多困境。
“2014年我们的天然气一直保持非常高速的增长,受益于经济发展带动,在那之前每年都保持超过两位数的高增长。”中国石油(601857)经济技术研究院天然气专家单卫国说,“2014年后由于国际能源价格和国内经济进入新常态,天然气的消费形式发生了变化,导致此后天然气消费出现问题。”
而为解决这些问题,在2015年至2016年两年间,尤其是今年以来,国家密集发布了数项有关天然气的改革政策,以“放开两头管住中间”的改革思路,对天然气的中间管输环节进行了政策规定。
同时在下游方面,在2015年末放开直供用户(除化肥企业)的天然气门站价格,2016年全面放开化肥企业用气门站价格,2016年末在福建省推行天然气价格市场化试点。
但在政策如此密集支持的情况下,截至2016年11月底全国共消费天然气1764亿立方米,11月单月消费193亿立方米,同比增幅分别为7.0%和6.3%,有专家预计2016年全年的消费量约为2100亿立方米,按此计算,天然气在全体能源占比的增幅也不会太大。
按照目前不到6%的占比来计算,想要达到2020年10%的比例,需要每年增加约1%。“以这样的速度来算,在2020年前达到10%的比例难度不小。”林伯强说。
在能源结构的调整、消费总量与强度的控制以外,能源发展布局也是这次《规划》的重中之重。
受资源禀赋等因素制约,我国重要的能源基地大都分布在西北部,长期以来形成了西电东送、西气东输、北煤南运的能源格局和流向。但经济进入新常态后,主要能源消费地区市场空间萎缩,对接受区外能源的积极性普遍降低,能源送受地区之间利益矛盾加剧。李仰哲分析说道,根据新形势的变化,综合考虑资源环境约束、可再生能源消纳、能源流转成本等因素,《规划》对“十三五”时期的重大能源项目、能源通道作出了统筹安排。其中,在能源发展布局上做了一些调整,主要是将风电、光伏布局向东中部转移,新增风电装机中,中东部地区约占58%,新增太阳能装机中,中东部地区约占56%,并以分布式开发、就地消纳为主。同时,输电通道比规划研究初期减了不少,还主动放缓了煤电建设节奏,严格控制煤电规模。
同时,李仰哲还表示,“在规划实施过程中,我们将密切跟踪布局及这些调整措施的变动情况和实施效果,动态评估新变化、分析新问题、研究采取新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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