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12日,华北能源监管局发布了《2017年度随机抽查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综合监管报告》。根据报告,冀北电网可再生能源装机占比较高,截至2017年6月底,冀北电网共有直调火电厂20座,装机容量1233万千瓦;风电场75座,装机容量1106.3万千瓦;光伏电站77座,装机容量263.9万千瓦;冀北电网可再生能源装机已超过火电装机。2016年在各方共同努力下,风电利用小时数为2073小时,同比增长274小时;太阳能利用小时数1371小时,同比增长159小时。由于冀北电网火电机组均为供热机组,调峰能力较弱,对电网可再生能源消纳能力存在一定影响。
为进一步规范电力市场秩序,促进电力行业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维护广大电力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众利益,根据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精神和国家能源局关于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有关工作要求,2017年9月至11月,华北能源监管局对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开展了随机抽查综合监管。根据现场检查情况,形成本报告。
一、基本情况
华北能源监管局开展“双随机”综合监管,目的是减少分专业专项监管对监管对象的重复进驻和频繁检查,以有限监管实现有效监管。按照工作方案,华北能源监管局组织了市场、行业、资质、稽查四个专业处室,对2017年度计划开展的日常监管、专项监管、重点问题监管的有关检查事项合并为一次综合监管。综合监管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即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抽取检查人员、及时向社会公开抽查情况和结果,是一次多部门联合、多事项综合的集中执法检查。
2017年度综合监管,华北能源监管局选定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为省级电力企业检查对象;通过摇号抽签,选定张家口供电公司作为地市级供电企业检查对象;按照各专业检查组的实际情况,通过第二次抽签确定对应的县级供电企业。按照随机抽签结果和检查计划时间安排,4个检查组分别对省、地市、区县三级供电企业开展了现场检查。
从监管情况看,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能够不断规范市场行为,积极践行社会责任,在调度交易、规划实施、资质许可、供电服务等方面较好地执行了国家能源政策和监管制度。主要表现在:一是认真落实厂网界面“五项制度”,强化“两个细则”运行管理,及时报送电力调度交易信息并开展并网调度协议与购售电合同签订与备案工作;在电力中长期交易中,交易主体参与意向较为积极,成交活跃。二是建立政企联动工作机制,基于可再生能源示范区建设、冬奥专区配套电网建设等大型项目与当地城市管理、土地规划等政府部门建立协调机制,充分协商,保证了各项规划的有效实施。三是各供电分公司按要求基本完成(供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换发工作。四是将不断提升供电服务质量和效率放在工作中心位置,精简用电报装手续,深化应用“互联网+业扩服务”,完善12398投诉举报转办工单后续处理制度,形成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供电服务投诉举报管理机制。
专栏1:华北能源监管局综合监管“双随机”抽签情况
2017年9月12日,在2017年“双随机”综合监管现场检查启动会上,华北能源监管局举行了检查对象摇号抽签仪式。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通过现场抽签,从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下属的5个地市级供电企业中,随机抽取了张家口供电公司作为2017年市场、行业、资质、稽查四个专业的综合监管检查对象。同时,按照问题导向原则,将唐山供电公司一并纳入此次稽查专业供电监管的检查范围。参加会议的全体电力企业代表见证了抽签结果,华北能源监管局监察室对抽签全过程进行了监督。
二、主要问题
(一)电网调峰资源短缺
冀北电网可再生能源装机占比较高,截至2017年6月底,冀北电网共有直调火电厂20座,装机容量1233万千瓦;风电场75座,装机容量1106.3万千瓦;光伏电站77座,装机容量263.9万千瓦;冀北电网可再生能源装机已超过火电装机。2016年在各方共同努力下,风电利用小时数为2073小时,同比增长274小时;太阳能利用小时数1371小时,同比增长159小时。由于冀北电网火电机组均为供热机组,调峰能力较弱,对电网可再生能源消纳能力存在一定影响。
专栏2:调峰能力不足制约可再生能源消纳
据统计,2016年因调峰问题导致弃风11.76亿千瓦时,占总弃风电量的53.9%;2017年上半年因调峰问题导致弃风3.8亿千瓦时,占总弃风电量的32.6%。
(二)输电网建设滞后于新能源发展的速度
随着新能源发电的迅速发展,风电、光伏装机逐年增加,受外送通道限制,本地富余电量只有部分能输送到外地消纳,仍存在弃风、弃光问题。
专栏3: 弃风、弃光问题较为突出
截至目前,张家口地区新能源总装机容量达到921.12万千瓦,占地区总装机容量(1389.12万千瓦)的66.31%。当前,张家口地区发生最大负荷仅220万千瓦,大部分新能源电力需外送至京津冀地区消纳,而目前新能源外送能力仅405万千瓦。按照已批复的张家口风电基地三期和张家口可再生能源示范区发展规划,到2020年可再生能源总量将超过2000万千瓦,能源外送及就地消纳压力持续增大。
(三)执行电力业务许可制度不到位
由于管理体制发生变化,部分供电企业未按要求及时申请注销电力业务许可证;个别用户受电工程中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复印件与原件许可证有效期不符。
专栏4: 体制调整后电力业务许可证未及时注销
张家口供电公司市区供电分公司、张家口供电公司下花园、张家口供电公司宣化区供电公司已归并到张家口供电公司统一管理,其(供电类)电力许可证未及时申请注销。
专栏5:供电企业未按要求履行有关材料审核义务
在用户工程竣工报验环节,对施工企业提交的许可材料审核不严。在检查某用户工程(试验)报装资料时发现,张家口某电器经销公司提供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复印件与原件有效期不符,该企业涉嫌涂改许可证并在许可证过期后承揽试验业务。
(四)用电业务办理不规范
部分供电企业提供的用户工程报装资料不全或单据未填写日期,部分资料出现流程节点倒置现象;部分用户工程档案资料与现场不符,供电企业在竣工检验环节未提出异议,工程顺利通过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