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光伏发电项目获得备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灵武市隆桥光伏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灵武隆桥”)于2018年1月8日收到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对灵武隆桥拟于银川市灵武市马家滩镇投资建设的“灵武隆桥 228MW 光伏发电项目”予以备案。
目前本项目尚未开始建设,项目实施尚需办理土地、环评、电力接入等前置手续,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和项目投资金额履行公司内部审议程序,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项目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