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信息 研究咨询 服务应用 展会会议 视频图片 期刊专栏 新媒体
关闭
关闭

三个月,几十万次告警!山西大同电站警示:光伏电站慎用无线

发表于:2018-01-09 17:05:51     来源:中国网

2017年,荷兰研究员发现欧洲光伏系统存在严重信息安全漏洞,受影响的欧洲某厂家逆变器一旦被黑客利用,将引起大面积停电的危险,消息一出,引起国内相关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在国内,山东43座风电、光伏电站由于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和机组涉网管理方面存在重大隐患,被强制断网……

随着电力系统安全形势的日益严峻,以及以光伏发电为代表的新能源并网发电规模的不断扩大,高渗透率下的光伏电站安全运行变得越来越重要。

国家屡次出台文件:大型光伏电站生产控制大区中禁止使用“4G无线通信”!

近年来,国家相关部门相继出台了多项法令法规和文件,三令五申强调电力二次安全防护问题。特别是对无线的安全性问题提出了明确质疑,并在多项文件中明确规定“在生产控制大区中严禁使用无线通信功能的设备”。

2014年8月,国家发改委发布《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规定》(第14号令),第13条中规定:生产控制大区中除安全接入区外,禁止选用具有无线通信功能的设备;

2015年2月,国家能源局发布国能安全[2015]36号:《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总体方案等安全防护方案和评估规范的通知》,其中《发电厂监控系统安全防护方案》5.2节中规定生产控制大区中除安全接入区外,应当禁止选用具有无线通信功能的设备;

2016年6月,国家电网发布调技〔2016〕74号《国调中心关于组织签订并网调度协议补充条款的通知》,再次重申生产控制大区中除安全接入区外,禁止使用具有无线通信功能的设备,凡不符合要求的,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

2017年5月,国家电网发布调网安〔2017〕64号《国调中心关于开展并网电厂电力监控系统涉网安全防护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规定》(国家发改委第14号令)及国家能源局配套文件要求,对各类并网电厂电力监控系统涉网安全防护专项治理活动。

64号文:对14号令和36号文中关于无线方案规范的重复和强调!

近期发现,行业内部分专家对64号文进行了解读,认为相较之前的文件,64号文中对光伏电站使用4G无线通信松了绑,“只要按照要求做好安全隔离措施,无线通信可以应用于电力行业。”其实,这是由于对光伏电站中安全分区产生了误解而导致的对64号文件的错误解读,主要存在两个方面:一是将接入10KV及以下的小型光伏电站和接入35KV及以上的大型光伏电站混为一谈;二是将大型光伏电站中需要接受电力调度控制的光伏发电单元错误的划分到生产控制大区之外。

误区1:“大”“小”混为一谈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针对容量和接入电压等级不同,通信方案也有很大区别。针对容量小于6MW,并入10KV及以下配电网的分布式光伏电站,电站数据经过加密后可以通过有线或无线专网传输到市调度中心,数据只能单向传输,即光伏电站仅将基本的运行数据上报调度中心,调度中心不对光伏电站进行远程控制操作。

而针对接入35KV以上,容量在6MW以上的大型光伏电站,电站中的每个光伏发电单元中的逆变器都需要接受上一级电力调度系统的实时功率控制,按照相关规定需要采用光纤专网通信。

因此,不能将“大”“小”不同的光伏电站混为一谈,笼统的说光伏电站中可以使用无线是一种理解误区。

特别声明:
索比光伏网所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光伏行业最新动态,请关注索比光伏网微信公众号:solarbe2005

投稿与新闻线索联系:010-68027865 刘小姐:news@solarbe.com

扫码关注

投稿与新闻线索联系:010-68027865 刘小姐 news@solarbe.com 商务合作联系:010-68000822 media@solarbe.com 紧急或投诉:13811582057, 13811958157
版权所有 © 2005-2023 索比光伏网  京ICP备10028102号-1 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许可证:京ICP证120154号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亦庄经济开发区经海三路天通泰科技金融谷 C座 16层 邮编:102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