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涟源市七星街镇仙洞村贫困村民龚东初高兴地说:“在政府关心下,我们村里10户贫困户建起了一座60千瓦的光伏电站,既不要我们出成本,也不要我们管维修,头3年我们每户每年可净得收入3000元,今后7年每年还可得600元。”据了解,2017年,涟源市规划建设57座村级光伏扶贫电站,目前已全部建成,实现并网发电。
涟源市把实施光伏扶贫工程作为脱贫攻坚的重要举措,制定了3年行动计划,从2017年起,用3年时间,对全市建档立卡的148个贫困村和6000余户贫困户,因地制宜,有计划分年度推进光伏产业扶贫。2017年的建设任务是,在57个贫困村各建一座装机容量60千瓦的光伏电站。
在光伏电站建设中,涟源市因村因户施策,精心规划选址,充分利用现有居民住宅和学校屋顶、水塘、山坡、村级活动中心等处,并采取“渔光互补、农光互补、光伏车棚”等方式进行建设,最大限度发挥土地使用效益。同时,对光伏电站建设项目承建单位,按照公平、公正原则实行公开招标,并要求村委会向光伏扶贫受益户进行公示,确保项目实施阳光、透明。
涟源市还积极探索科学的筹资方式、收益分配和运维管理方法,对每个村级光伏电站工程建设,按照上级奖补资金和市扶贫整合资金达到投资的90%、承建企业垫资10%的原则进行筹集。明确光伏发电系统建成投产后,前3年,贫困户每座每隔12个月保底收入为3万元;3年后,承建方和电站建设村按1比9的比例进行利润分配。据统计,该市2107年建成的57座光伏扶贫电站,按每座10户、每户每年3000元计算,全市前3年每年可为贫困户增收17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