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能源局对全国工商联提出的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提案给出了答复和解决办法,提案内容主要围绕弃光限电,补贴拖欠,降低行业成本,完善用地政策四个方面,对于弃风弃光问题,将加快建立非水可再生能源配额考核的制定,绿色电力证书强制交易制度。对于补贴拖欠问题,适当提高可再生能源附加标准给出实施起来有较大难度的回复。对于用地政策方面,在保障农用地可持续利用的前提下,对使用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可有条件开展光伏复合项目建设。








近日,国家能源局对全国工商联提出的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提案给出了答复和解决办法,提案内容主要围绕弃光限电,补贴拖欠,降低行业成本,完善用地政策四个方面,对于弃风弃光问题,将加快建立非水可再生能源配额考核的制定,绿色电力证书强制交易制度。对于补贴拖欠问题,适当提高可再生能源附加标准给出实施起来有较大难度的回复。对于用地政策方面,在保障农用地可持续利用的前提下,对使用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可有条件开展光伏复合项目建设。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江苏尚德发布严正公告,全面规范品牌授权使用,整顿市场经营秩序,坚决打击假冒侵权行为。公告明确授权主体、使用边界及违规后果,强调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权。此举旨在维护企业声誉与消费者权益,保障光伏行业健康生态,引发业内广泛关注。
山东电力交易中心依据《售电公司管理办法》(发改体改规〔2021〕1595号)相关规定,拟对10家售电公司实施强制退市。其中包括已工商注销的山东粤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及山东信诺售电有限公司等9家未能持续满足注册条件、且未在限期内完成整改的市场主体。此次退市程序经政府主管部门同意后启动,现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共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相关单位或个人可实名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提出异议,并需提供真实、可查证的佐证材料;逾期无异议的,退市注销将自动生效。
弘元绿能近日发布严正声明,针对近期网络平台传播的关于该公司经营状况、财务数据及项目进展等方面的不实信息,明确表示相关言论严重失实,已对公司声誉及正常经营造成负面影响。声明指出,部分自媒体账号及社交平台用户未经核实,捏造并散布所谓“资金链断裂”“项目停工”“债务违约”等虚假内容,涉嫌侵犯企业名誉权。公司强调,其生产经营持续稳定,各项光伏制造业务有序开展,财务状况健康,重大项目按计划推进。弘元绿能已启动法律程序,委托律师团队全面收集证据,将依法向公安机关报案并提起民事诉讼,追究造谣者法律责任。声明呼吁公众以公司官方渠道发布的信息为准,抵制和举报不实信息,共同维护清朗网络环境。(198字)
本文聚焦内蒙古光伏产业的跨越式发展及其在能源经济转型中的核心作用。文章指出,依托丰富的太阳能资源(年日照2600–3400小时、西部“沙戈荒”地区尤为优越),内蒙古自“十二五”以来加速布局光伏产业,尤其通过“光伏+治沙”“光伏+牧业”等创新模式,实现生态修复与能源生产的协同增效。截至2025年底,全区太阳能发电量达624.04亿千瓦时,占全国并网光伏电量的5.32%;“十五五”期间年均新增新能源装机超3000万千瓦,目标2030年新能源总装机达3.25亿千瓦。与此同时,内蒙古以包头、鄂尔多斯等地为支点,构建起覆盖硅料、硅片、电池、组件及支架的完整光伏制造产业链,吸引隆基、通威等头部企业集聚。这一进程推动全区从传统煤炭依赖型经济向绿色低碳新范式深度转型,不仅优化了能源结构、支撑京津冀与东南沿海绿电供应,更探索出资源富集地区高质量发展的可行路径。(199字)
本文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意见》,系统部署了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的战略路径。意见明确,发展新质生产力是以科技创新为引领、以全要素生产率大幅提升为核心标志的高质量发展关键抓手。全文围绕“科技创新—产业融合—发展方式—体制机制—人才支撑”五大主线展开:强调加强原创性、颠覆性科技攻关,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推动科技成果高效转化;提出改造传统产业、培育新兴产业、布局未来产业,并促进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要求构建绿色低碳发展体系、深化能源革命;推进科技经济紧密结合的改革,完善市场监管、金融支持和开放合作机制;同时突出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改革,加强急需人才培养与使用机制创新。意见强调坚持“先立后破、因地制宜、统筹安全与发展”,确保新质生产力发展扎实稳健、行稳致远。(199字)
国家能源局在9月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开发调度会上释放关键政策信号:健全新能源价格结算机制、切实保障合理收益,是破解当前光伏产业低价困局的核心路径。文章指出,尽管截至2026年8月光伏装机已达12.97亿千瓦、超越煤电成为最大电源,但新增装机增速放缓,反映投资动力不足。根本原因在于低电价导致项目经济性承压,影响发电企业投资决策,并沿产业链向上传导,加剧制造端产能过剩与恶性竞争。会议特别强调科学组织2027年增量项目机制竞价,避免片面追求“低价”而忽视项目可投资性,要求在市场竞争与收益可持续性之间取得平衡。文章阐明,合理收益并非保护利润,而是维系有效投资、设备采购、项目落地和产业链健康循环的前提条件。(199字)
2026年2月,美国First Solar公司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提起337调查申请,指控多家中外光伏企业出口至美国的TOPCon太阳能电池、组件及相关产品侵犯其美国专利(US9130074),请求发布排除令和禁止令。ITC于3月正式立案(案号337-TA-1494)。此后数月间,ITC陆续作出多项终裁:批准特斯拉、比亚迪美国公司及Imperial Star等作为第三人参与;因申请人撤回,终止对天合光能(常州)、印度Adani及Mundra Solar等多家被告的调查;同时确认AXITEC旗下三家关联公司为缺席被告。该调查聚焦TOPCon技术领域的知识产权争端,涉及全球十余家主流光伏制造商,凸显中美在先进光伏技术贸易规则与专利保护方面的持续博弈。(198字)
本文围绕我国光伏装机规模历史性超越煤电(截至2026年7月达12.86亿千瓦)这一标志性进展,系统剖析了产业进入大规模发展阶段后面临的深层挑战。文章指出,光伏已从“如何低成本发电”的成本驱动阶段,转向“如何让电力产生真实价值”的系统价值竞争阶段。全文聚焦七大核心问题:组件持续降价与制造企业盈利承压的悖论;光伏高度标准化带来的同质化与“合成谬误”;东西部同步大规模建设背后的资源—负荷—时间错配矛盾;中午光伏出力集中导致的“捕获电价”下降与自我价值侵蚀;配电网承载能力日益成为发展的关键瓶颈;储能及各类“光伏+”模式在技术可行与经济闭环间的张力;以及行业竞争范式正由单一度电成本(LCOE)比拼,转向对项目时空适配性、电网协同性、市场响应力和系统价值贡献度的综合评估。这些变化共同指向一个本质命题:光伏发展的下一关,不是“能不能建”,而是“建了之后如何持续创造价值”。
浙江高创绿能科技有限公司拟在余姚市投资建设年产10GW光伏复合边框和20000吨光伏焊带项目,总投资4.5亿元,新增设备379台(套)。项目建成后将形成上述两类光伏辅材的规模化生产能力。据节能降碳报告测算,项目达产后新增年综合能耗为2658.18吨标准煤(当量值),等价值为6164.21吨标准煤。为保障项目决策的科学性与民主性,余姚市人民政府于2026年9月28日至10月9日对该项目节能降碳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指定电话或邮寄地址向能源管理科反馈意见。
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能源局发布《关于新能源就近消纳价格机制有关事宜的补充通知》,旨在细化和优化现行新能源就近消纳价格政策。通知明确,自2025年10月1日起,新接网的源网荷储一体化、风光制氢一体化、全额自发自用(不含公用燃煤电厂厂用电替代)及绿电直连项目,统一适用就近消纳价格机制;燃煤自备电厂的可再生能源替代等三类项目,则以“户”为单位,对其全部自发自用电量按现行自备电厂政策缴纳相关费用;同时调整容量备份项目界定标准,由“多回路供电”改为满足“N-1原则”的供电线路或变压器配置;此外,设定了2025年10月至2026年底的过渡期,允许符合条件的已接网项目申请最长6个月缓冲期,平稳衔接政策执行。(199字)
怀远县为落实蚌埠市发改委关于规范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的要求,启动全县光伏项目清理工作。本次清理聚焦两类异常项目:一是15户超容发电项目,即实际发电功率持续超过备案容量;二是70户长期停运项目,指连续6个月未发电或设施已拆除的项目。清理流程由县供电公司每月初开展现场核查,形成清单并报县发改委;对拒不整改的超容项目及确认无法恢复运行的停运项目,供电公司依规办理销户,并提前告知项目单位,同步通过官网、本地媒体及发改部门渠道公示;清理完成后,县发改委将撤销相关备案信息。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