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发改委进一步降低蒙西地区企业用电成本

来源:内蒙古发改委发布时间:2018-01-03 09:32:39

内发改价字〔2017〕1474号

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锡林郭勒盟、乌兰察布市、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乌海市、阿拉善盟、二连浩特市发展改革委,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做好降成本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发[2016]107号)精神,切实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我委于2017年1月下发了《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有关事宜的通知》(内发改价字 [2017]110),现对内发改价字[2017]110号文件中蒙西地区企业用电价格政策予以进一步明确,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两部制电价基本电价政策

在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完善两部制电价基本电价执行方式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16]1583号)的基础上,适当放宽部分限制条件。

(一)自备机组用网电量基本电价

自备机组正常期间用网电量基本电费按所对应的容量和时间收取。

当自备机组因故障或计划检修,整台机组停运时,用户当月购网电量基本电费,按照前三个月购网电量部分平均基本电费乘以当月购网电量执行。

(二)停产和半停产企业基本电价

经当地相关部门认定,对于信誉较好的停产和半停产企业,在办理减容、暂停业务时,不受时限限制,企业在减容、暂停期间,免征该部分基本电费。

停产和半停产企业在恢复启动期间,由于用电负荷波动较大,收取基本电费时,按用电企业正常生产时平均基本电费标准执行。

对于装接容量在1万千伏安及以上按最大需量计收基本电费的停产企业,重新启动期间执行正常生产的目录电价,基本电费按照实际最大需量收取,期限为三个月。

(三)企业调试期、试生产期及分期投产电价

装接容量在1万千伏安及以上的企业调试期可选择执行一般工商业电价或大工业电价,且不执行功率因数调整电费,调试期最长不超过六个月。对于生产工艺复杂需延长调试期的企业,经自治区相关部门认定,可最多延长三个月。调试期结束后,视为试生产期,基本电费全部按实际最大需量收取,且不执行功率因数调整电费,试生产期最长不超过三个月。期间如负荷率超过50%,视为正式生产,对于分期投产的大型企业,需具备分表计量,后续负荷生产调试期及试生产期电价可按上述规定执行。

(四)国家批准的重点项目用于实验、测试的电价

此类实验、测试用电负荷,应分表计量,按实际最大需量计收基本电价。

(五)其他

大工业用户若有单独变压器专供非生产用电负荷,且可以分表计量的,按照相应的用电性质执行单一制电价。非生产用电不能分开变压器单独供电的,按全部容量计收基本电费,非生产用电按用电性质执行相应电价。

对按最大需量计费的两路及以上进线用户,各路进线分别计算最大需量,累加计收基本电费。在分别计算最大需量时,如因电网公司造成用户倒用线路而增大的最大需量,其增大部分可在计算用户当月最大需量时合理扣除,若为用户自身原因造成的,由用户承担。

二、适当扩大执行居民生活用电价格政策的范围

对城乡社区居民委员会、农村牧区村委会(嘎查)办公用电及其附属的非经营公益性的文体活动场所用电,小区物业办公用电,住宅小区(村庄)内的公共场所等非经营性用电,住宅小区内物业服务用电(指用房及公用设施设备维护管理、保洁、绿化、公共照明等物业服务过程中的用电),地源热泵(按照用户类别执行相应类别电价,由管理单位提供加盖公章的管网图纸、面积分摊、分类收费汇总情况为依据,供给居民使用的执行居民合表户电价,供给其他用户的按用户类别对应执行)、住宅小区终端换热站(按照热力公司提供加盖公章的管网图纸、面积分摊、分类收费汇总情况为依据区分居民与其他用电,提比提量计收电量电费)、住宅小区终端用水加压水泵(按照水务公司提供加盖公章的管网图纸、供水量分摊、分类收费汇总情况为依据区分居民与其他用电,提比提量计收电量电费),居民太阳能辅助采暖及住宅小区其他集中供暖设施用电,社会福利场所用电、救助站用电、宗教场所生活用电、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用电执行居民生活用电价格政策,用电价格按照居民合表用户电价标准执行。


三、战略性新兴特色优势产业用电价格

对具有我区战略性新兴产业、特色优势产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的稀土新材料(主要包括稀土磁性材料、储氢材料、发光材料、抛光材料、特种合金等生产及应用)、硅材料(主要包括多晶硅、单晶硅、碳化硅等)、石墨新材料(主要包括石墨烯、核石墨、电池材料、柔性石墨、高导热石墨及其应用等)、纳米新材料(主要包括纳米二氧化硅、纳米二氧化锰及系列产品)、先进复合材料(主要包括树脂基、金属基、陶瓷基复合材料、工程塑料、特种橡胶、高性能有机硅聚合物、碳纤维等特种材料等)、蓝宝石、光伏产业(太阳能电池组件、薄膜电池、风积沙制太阳能光伏玻璃等产品)、陶瓷、化成箔等行业用电价格按照大工业子目录电价执行,用电电压等级在110KV及以下的执行110KV电度电价,220KV及以上的执行相应电压等级的电度电价,基本电费折算3.39分,减免留给电网公司的农网还贷资金2分钱。在此基础上,用户可继续参与电力市场交易。

四、云计算产业用电价格

对已经投入运行的云计算企业,取消标准机架和服务器数量的限制,用电价格按照220KV及以上大工业子目录电价执行,基本电费折算3.39分,减免留给电网公司的农网还贷资金2分钱。在此基础上,用户可继续参与电力市场交易。

五、电动汽车充换电价格

对没有进入电力市场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执行220KV大工业目录电价。其他充电设施用电价格按照居民生活用电“合表户”价格执行。

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费标准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授权盟市(包括二连浩特市)价格主管部门遵循“有倾斜、有优惠”的原则,在充分调研和成本核算基础上制定具体标准,要确保电动汽车使用成本明显低于燃油(或低于燃气)汽车使用成本,还没有制定相关标准的地区要抓紧制定并报我委备案。

六、公寓用电价格

公寓式房屋按照居民阶梯电价政策执行,能够认定为商业用电的用户,执行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

七、秸秆初加工、畜禽养殖废弃物防治设施用电价格

对秸秆初加工和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用电价格按照农业生产用电价格执行。

八、冷链物流用电价格

冷链物流冷库和配备单独房间或大型空间且可分表计量的冷库用电用户,未达到大工业用电条件时,执行优惠后的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即各电压等级电度电价在现行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降低0.15元;达到大工业用电条件(用电变压器容量在315KVA及以上)的企业,可以自主选择执行大工业电价或优惠后的一般工商业价格。

冷链物流冷库用电达到大工业用电条件的用户,不论选择执行大工业电价还是优惠后的一般工商业电价,功率因数调整电费标准按照实际用电性质执行。

九、新能源场站功率因素电价政策

考虑到新能源(风电、光伏电站)运行特性,对并入电网的新能源场站不执行功率因素调整电费。

上述电价政策自2017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十、其他需明确的电价政策

(一)公厕、社区康复中心、烈士陵园、公墓用电执行居民生活用电价格政策,用电价格按照居民合表户用电电价标准执行。

(二)公用电厂向电网购买的生产用电,其价格执行大工业电度电价标准,不收取基本电费。

(三)100千伏安及以上执行居民合表户电价的非居民用户不执行功率因数调整电费。

(四)当遇到政策性电价调整时,因调整时间差异,功率因数调整电费不再追溯。

上述电价政策自2018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有关事宜的通知》(内发改价字[2017]110号)自本通知发文之日起在蒙西地区废止,现有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要认真落实本通知明确的政策措施,积极做好降低企业用电成本工作,具体执行中发现问题及时向我委报告。

此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12月1日

来源:内蒙古发改委

内蒙古太阳能行业协会

2018年1月3日


索比光伏网 https://news.solarbe.com/201801/03/122702.html
责任编辑:suna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27家光伏企业2026年一季度组件出货量排名一览(含国内、海外细分榜单)来源:索比光伏网 发布时间:2026-04-30 08:43:22

截至今年3月底,全国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达到12.4亿千瓦,同比增长31.2%,其中集中式光伏6.86亿千瓦,分布式光伏5.54亿千瓦。为了帮助产业链充分了解行业发展实况,索比光伏网&索比咨询经过两周紧张的调研、查证、分析,发布这份覆盖27家光伏企业的2026年一季度组件出货量排名榜单,供大家参考。为了方便大家了解不同企业的市场战略,我们对部分企业的出货数据进行拆分,得到了光伏企业2025年组件国内出货量、海外出货量Top12榜单,欢迎大家使用。

欧盟碳关税2026年正式征收,广东出口企业怎么应对?三步走降低CBAM成本来源:索比光伏网 发布时间:2026-04-28 09:24:05

索比光伏网系统梳理了CBAM 2026年实施时间线、碳税计算公式、广东三层受影响行业、四条合法降税路径,以及零碳工厂三步走应对路径和三大误区纠偏。

19年老牌光伏企业破产出局来源:索比光伏网 发布时间:2026-04-23 08:55:38

近日,北京捷宸阳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发布官方公告,经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准许,正式面向社会公开选聘资产评估机构,全面推进企业破产清算各项工作落地。此次公开选聘,将加速捷宸阳光资产梳理与处置进度,推动破产清算程序有序收尾,也折射出行业出清持续提速,落后产能与经营困难企业加速优胜劣汰。

百亿市值光伏企业申请赴港上市来源:索比光伏网 发布时间:2026-04-22 14:09:15

根据港交所4月20日公布的信息,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正式向港交所主板递交上市申请,此次上市由中金公司担任独家保荐人。帝尔激光聚焦于自主创新的激光技术,主要面向光伏、半导体以及新型显示等行业,提供激光精密微纳加工解决方案。若此次赴港上市成功,帝尔激光将成为首家在“A+H”两地上市的光伏激光设备企业。

泉为科技终止筹划重大资产出售来源:泉为科技 发布时间:2026-04-15 13:41:59

4月14日,泉为科技发布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出售事项的公告。公司终止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事项是公司经审慎研究后做出,且本次交易签署的《安徽泉为绿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框架协议》仅为框架性协议,为各方的合作意愿及初步商洽结果。

突发!一光伏企业用地和厂房遭拍卖来源:索比光伏网 发布时间:2026-03-31 16:52:01

广东省云浮市一宗与光伏制造产业紧密相关的工业用地及其地上建筑物,开启第二次司法拍卖流程。此拍卖标的具体坐落于云浮市云安区都杨佛山(云浮)产业转移工业园的102号地块,其权利归属为广东世纪光伏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权利人同样是广东世纪光伏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证载土地面积为67644.47平方米,证载地类(用途)明确为工业用地。需特别说明的是,该标的目前并非已成熟、可直接投入生产的资产,而是一个处于停工状态的在建工业项目。

浙江一光伏企业逆势大赚!来源:数字新能源 发布时间:2026-03-31 10:11:05

3月28日,横店东磁发布了2025年年度报告。其中,第四季度横店东磁实现营收50.25亿元,环比下降10.69%;净利润为3.99亿元,环比下降7.80%;扣非净利润为2.95亿元,环比下降25.31%。从行业维度来看,横店东磁2025年光伏产品营收为143.10亿元,同比增长29.27%,占总营收比重上升至63.36%。2025年,横店东磁光伏产品出货为24.9GW,同比增长45%;锂电产品出货6.22亿支,同比增长17.1%。截至2025年12月31日,横店东磁光伏具有年产23GW电池和21GW组件总产能,锂电池具有年产8GWh生产能力。

宁夏税务:3家光伏企业补缴土地两税1.47亿元,占当年总额64%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银川市税务局 发布时间:2026-03-30 17:28:53

日前,国家税务总局银川市税务局稽查局的统计数据显示,2025年在随机选取的102户企业中,光伏发电企业的耕地占用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补缴金额引人注目——2户光伏发电企业补缴耕地占用税高达1.26亿元,1户补缴城镇土地使用税2178万元,两者合计占所有补缴税费金额的64%。针对疑点问题,结合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开展电话核查和实地核查。

一光伏企业切片车间发生火灾事故!来源:索比光伏网 发布时间:2026-03-30 01:39:36

3月29日,风范股份发布公告,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晶樱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扬州晶樱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切片车间清洗区域于2026年3月27日下午16时左右发生火情引发火灾事故。风范股份本次受损资产已投保了财产险,并已向投保保险公司报案,相关保险核损理赔工作正在有序开展。风范股份表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其他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

哪些光伏企业可能倒下?来源:黑鹰光伏 发布时间:2026-03-27 17:25:42

终究,2026年,扑面而来的反内卷、大洗牌与深度调整,以下这些类型的企业可能随时倒下。光伏行业已爆出多起财务造假事件,有的事件已被证监会立案调查。上市企业财务造假可能面临多方的严重后果,比如行政处罚甚至相关责任人刑事处罚,企业面临退市风险,股价暴跌,融资艰难,同时声誉受损,陷入行业信任危机,最终给企业带来毁灭性的打击。

企查查:2025年新增注册26.7万家光伏企业来源:索比光伏网 发布时间:2026-03-27 14:24:56

近日,企查查发布《光伏行业发展报告》,报告显示,截至3月27日,我国现存129.1万家光伏相关企业,2026年年初至今我国已注册5.05万家光伏相关企业。2016年以来,我国光伏相关企业存量逐年增加,2022年开始,光伏相关企业存量增速加快,于2024年首次突破100万家,截至2026年3月27日,我国现存129.1万家光伏相关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