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饶河县938千瓦光伏扶贫电站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饶河县938千瓦光伏扶贫电站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已由饶河县发展和改革局委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20%财政资金及80%银行贷款。招标人为饶河创美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现对本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 (EPC)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饶河县938千瓦光伏扶贫电站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2.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建设地点:饶河县西丰镇苇子沟村、大佳河乡前塘村、小佳河镇富饶村
2.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及银行贷款
2.5项目概况:新建村级光伏扶贫电站938千瓦,其中西丰镇苇子沟村315千瓦、大佳河乡前塘村315千瓦、小佳河镇富饶村308千瓦
2.6招标范围:完成村级光伏扶贫电站938千瓦,其中西丰镇苇子沟村315千瓦、大佳河乡前塘村315千瓦、小佳河镇富饶村308千瓦光伏发电站并网项目的全部设计施工并提供后期免费维护、保养及维修工作。
2.7 建设工期:合同签订后45日内完成且并网发电
2.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光伏发电验收相关规范要求达到合格标准,满足电网公司并网相关要求;
2.9本次招标项目投资额:685 万元;
2.10标段划分:本次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行 业(变电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内(2014年11月0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下同)施工企业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和安全事故,没有工程转包挂靠行为;出具承诺函,格式 自拟加盖公章。
3.2近三3年施工企业完成过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单个合同900千瓦及以上光伏发电项目业绩且已完全并网接入,查验施工合同、并网接入证明资料(并网接入以业主单位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业主证明材料必须 包含“已完全并网接入”字样,且须明确完全并网接入的时间(时间明确到年月日))。
3.3提供的主要光伏发电产品要求:
3.3.1光伏组件需要通过CE、TUV、鉴衡CGC、UL认证,并符合IEC61215、IEC61730国家标准要求。
3.3.2所有设备、备品备件均应遵照最新版本的行业标准,国家标准(GB)和IEC标准及国际单位制(SI)执行。
3.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拟派电气工程师要求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近三年内无行贿受贿记录;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项目 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本项目法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项目拟派的项目经理本人。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共同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不得超过三家。②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规定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联合体参与方分工及主要权利、义务;联 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登记,并负责处理联合体投标过程所有相关事宜。
3.7拟投项目班子人员信息(注册建造师 1 人(机电工程专业建造师资格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电气工程师1 人(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施工员 1 人、质检员 1 人、安全员 1人及身份证(以上人员均 要必须为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最近6个月(2017年6月-2017年11月)社保证明及备案的有效的劳动合同。
3.8投标人在购取招标文件时必须做出承诺,在投标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保证不发生任何违纪违法行为。
3.9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凡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企业或联合体,均可针对上述 招标工程项目向招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3.10投标人是否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核查路径: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网址:(http://shixin.court.gov.cn/)。
3.11投标人将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项目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近 3 年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
4. 投标登记、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25日至2017年12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00分,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进行投标登记,以便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4.2潜在投标人授权委托人或法人在投标登记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 营业执照(联合体各方)
(2) 资质证书(联合体各方)
(3) 安全生产许可证
(4)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联合体各方)
(5)拟派建造师执业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6)拟派电气工程师职称证书
(7)拟投项目班子人员信息(注册建造师 1 人(机电工程专业建造师资格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电气工程师1 人(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施工员 1 人、质检员 1 人、安全员 1人及身份证(以上人员 均要必须为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最近6个月(2017年6月-2017年11月)社保证明及备案的有效的劳动合同
(8) 法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
(9)无受贿行贿查询记录(联合体各方)
(10)投标承诺
(11)失信查询记录(联合体各方)
(12)近三3年施工企业完成过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单个合同900千瓦及以上光伏发电项目业绩
(13)光伏组件需要通过CE、TUV、鉴衡CGC、UL认证,并符合IEC61215、IEC61730国家标准要求
(14)联合体协议
上述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进行投标登记,逾期不予受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另行通知。
5.2如需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人寄送申请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 日内寄送。
5.3招标文件售价执行相关规定,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 陈 涛
电 话: 0312-2664462 13131255793
传 真: 0312-2664992
邮 箱:chentaozhaobiao@sina.cn
备注:报名单位请提前打电话联系,获取备案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