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于2017年12月22号下发《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项目价格政策的通知》,要求降低2018年1月1日之后投运的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Ⅰ类、Ⅱ类、Ⅲ类资源区标杆上网电价分别调整为每千瓦时0.55元、0.65元、0.75元(含税);村级光伏扶贫电站上网电价分别为0.65元、0.75元、0.85元;通知规定,2018年1月1日以后投运的、采用“自发自用、余量上网”模式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全电量度电补贴标准降低0.05元,即补贴标准调整为每千瓦时0.37元(含税)。采用“全额上网”模式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所在资源区光伏电站价格执行。
2018年光伏发电政策和2017年对比,主要有3个方面做了调整,一是电价调整,二是时间节点调整,三是光伏扶贫政策调整。下面就这三点谈一下价格政策调整对市场的影响。
2017年全国光伏标杆上网电价表:分布式光伏电价保持0.42元不变。
2018年全国光伏发电上网电价:重新定义了光伏电站和分布式发电度电补贴,个人的理解是光伏电站是指全额上网的项目,包括需要备案的地面电站,不需要备案的村级扶贫项目和全额上网的分布式项目。分布式发电度电补贴则是自发自用余量上网的项目,包括户用和工商业投资项目和户用扶贫项目。
一、电价下调对收益的影响
三个类电价区电价下调0.1元/kWh时,项目收益变化如下。
目前,光伏系统成本中,集中式逆变器的成本在0.15~0.25元/W之间,组串式逆变器的成本在0.25~0.45元/W之间,造价已经很低,如果没有突破性的新技术出现,未来逆变器价格下降的空间不大;
辅材(电缆、钢材、水泥)和人工成本一直处于上涨;每一年上涨的幅度约为5%到10%,而且电缆、钢材、水泥出现新技术的可能性不大,主要降低成本的可能来自系统方案的改正,如1500V系统,逆变器功率加大,有可能减少电线的数量,而组件效率的增加,有可能减少支架和水泥的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