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2016年村级光伏扶贫电站项目变更情况的请示》(衡发改能源〔2017〕711)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阜城县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建设单位由阜城明鑫光伏电力有限公司变更为阜城县银阳新能源公司,并承担后续扶贫工作;项目地点由原45个站点调整为43个,取消列入计划的双庙杨、建东、李灰、东火、前黎、东王集、李家、王吕、前朱等9个,增加许庄、前宋、后雄、吴庄、韩董、崔城寺头、谢城寺头等7个,覆盖贫困户数及规模不变(详见附表)。
二、同意武邑县村级光伏扶贫电站进行多村联建,建设地点分别是武邑镇崔庄(五里屯、烧窑屯、西里场、北大王等4村联建)、龙店乡刘墩村(大国村、刘敦村等2联建)、赵桥镇张士军村(河西务、金蒙村、楼堤村、王河、张士军、马塔房、冯牛八阵等7村联建)、韩庄镇将台村(张村、前河西、东香亭等3村联建)、清凉店镇王周村(中豆屯、李石店、孟周村等3村联建)、桥头镇吴桥头村(东孟桥头、西孟桥头、楚桥头、东刘贯、西刘贯、北青林、北庄头等7村联建)、审坡镇贾寺院村(邱高寺院、田只平、西老庄、前苏国、中小兴、贾寺院、蒋屯等7村联建)、紫塔乡大张北雀村(靳紫塔、前顺子等2村联建)、圈头乡史油坊村(史河沿、唐家湾、胡家村等3村联建),覆盖贫困户数及规模不变(详见附表)。
三、同意武强县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建设主体由武强县特百乐新能源有限公司变更为河北久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河北泽庆天然气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武强县祥华新能源有限公司、德州东帝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四家公司;同意进行联村并建,建设地点分别是韩家庄村(南代村、朱家庄村、东唐旺村、陈村等4村联建)、乐郊村(西左村、候家屯村等2村联建)、马庄村(吴家寺村、黄家屯村等2村联建)、吴沙洼村(吴沙洼村、樊沙洼村、田沙洼村、张沙洼村等4村联建)、宋古河村(大李庄村、东薛村、谷家村等3村联建),其他内容不变(详见附表)。
四、同意饶阳县村级光伏扶贫电站进行联村并建,原计划建设的南善、杨各庄2个,变更至大尹村联建;大城北、一致合、程各庄、单铺、北京堂、崔口、富村、牛村8个村变更到南京堂村进行联建,其他内容不变(详见附表)。
请协调有关县级各部门及项目承担单位加强村级电站运营维护,保障扶贫收益按时足额到位。
附件: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变更情况表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