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财农会〔2017〕148号 各有关县(市、区) 农办 (扶贫办) ,财政局:
按照《杭州市农村清洁能源(光伏发电)扶贫项目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结合2017年农村清洁能源(光伏发电)扶贫项目建设任务,根据各地农村清洁能源(光伏发电)扶贫项目申报情况,经过技术部门的实地勘察和对建设用地、电力接入、生态保护等方面的综合评估,本着实事求是和当年建设当年完成的原则,依据年度工作计划和各地项目建设进展情况,现将2017年农村清洁能源(光伏发电)扶贫项目补助资金1770万元下拨给你们(见下表)。
2017年农村清洁能源(光伏扶贫)项目补助资金安排表
序号 | 区、县(市) | 个数 | 项目建设点(村) 名称 | 补助标准(每个项目补助100万元) | 实际分配资金 (万元) | 备注 |
1 | 富阳区 | 3 | 洞桥镇大乐村 万市镇何家村 湖源乡新绿村 | 300 | 300 | |
2 | 临安市 | 3 | 湍口镇洪岭村 湍口镇三联村 昌化镇联盟村 | 300 | 300 | |
3 | 桐庐县 | 2 | 江南镇华丰村 新合乡新四村 | 200 | 170 | 新合乡新四村安排70万元 |
4 | 建德市 | 10 | 李家镇白马村 大同镇清潭村 航头镇航景村 大慈岩镇上吴方村 寿昌镇山峰村 大洋镇河源村 大洋镇贺宅村 大洋镇庆丰村 梅城镇利群村 梅城镇伊村 | 1000 | 1000 | |
合 计 | 18 | 1800 | 1770 |
各有关县(市、区)农办(扶贫办)要结合当地实际,按照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有关要求,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加强跟踪检查指导,确保年底前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上述资金列报市本级2017年“其他农林水支出(2139999)”科目。各有关县(市、区)农办(扶贫办)、财政局要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的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市农办(扶贫办)将于12月份组织有关部门对农村清洁能源(光伏发电)扶贫项目完成情况进行检查。
中共杭州市委 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 杭州市财政局
杭州市人民政府
2017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