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华北油气分公司第一采气厂净化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已由中国石化集团新星石油有限责任公司以(新星石油[2017]31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石化新星内蒙古新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 。(华北油气分公司第一采气厂净化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招标人为中石化新星内蒙古新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采购+施工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 华北油气分公司第一采气厂净化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
2.2建设地点: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乌审旗净化厂院内 。
2.3建设规模:项目装机容量为0.9936MWP 。
2.4建设投资:批复总投资644.92万元 。
2.5计划工期:180 天(自开始工作日期始至交工日期止).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标段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包括:基础工程、电气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项目所需全部设备、材料采购及太阳能组件、逆变升压一体化单元、设备安装工程、并网接入及系统调试、试验、试运行、投产移交等)、围挡及监控系统工程及地方关系、油地关系协调等一揽子工程 。详见施工图设计及工作量清单。
2.8投标人可任意选择(一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可中标 一 个标段。
2.9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资质证书:
①需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机电安装专业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并持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等资质证书;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流动资金能有效地履行合同;
(5)其他 投标人报名后须按照项目建设用地归属部门要求,办理承包商的安全管理、施工入场等手续及其他有关手续。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以下人员在本项目合同期内不得兼职其他项目,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具备 机电安装或电气 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持有住建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证书, 3 年以来有(光伏发电安装)项目施工负责人执业业绩;
(2)安全负责人具备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购买时间: 2017 年 12 月 9 日至 2017 年 12 月 14 日(每天 8 时 0 分至 17 时 30 分);
4.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 1500 元,售后不退。
4.3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的证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
(1)购买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许可证副本等复印件;
(3)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及开户银行的联行号。
5.投标保证金
5.1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5.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20000 元整。
5.3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银行电汇的形式,以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联系人: 陈 涛
电 话: 0312-2664462 13131255793
传 真: 0312-2664992
邮 箱:chentaozhaobiao@sina.cn
备注:报名单位请提前打电话联系,获取备案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