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常山县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来源:世纪新能源网发布时间:2017-12-07 23:59:59
索比光伏网讯:各关单位:

为促进我县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范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根据省财政厅、省能源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建〔2015〕53号)、《浙江省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实施方案》(浙能源〔2014〕32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常山县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

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我县可再生能源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的导向作用,加强和规范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浙江省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促进条例》和《浙江省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专项资金是指省财政安排的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该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光伏发电、光热利用、风电、生物质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项目。

第三条  专项资金的安排坚持“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公开透明、绩效评价”的原则。

第二章  部门职责

第四条  发改部门职责

(一)根据清洁能源示范县实施方案中的重点项目,负责制定专项资金补助项目安排计划、受理、初审工作,并按照项目补助标准提出专项资金补助安排建议。

(二)负责对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并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将评价结果及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予以公示。

第五条  财政部门职责

(一)对发改部门提出的专项资金分配方案进行审核,会同发改部门下达专项资金分配方案,并报省财政厅和省能源局备案。

(二)负责专项资金管理,会同县发改局审核并拨付资金,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章  扶持对象、范围和标准

第六条  专项资金扶持对象。专项资金原则上用于常山县清洁能源示范县实施申报方案所列的重点项目。项目如因特殊原因未能在2017年底前按审批规模建成投运并通过验收的,由县发改局会同县财政局提出调整项目等处理意见,报省财政厅、省能源局备案。

第七条  项目实施期限。专项资金补助项目的实施期限为2015-2017年,各补助项目必须在2017年底前建成,超过实施期限的项目将不予补助。

第八条  专项资金支持范围与标准。

结合全省百万家庭屋顶光伏工程、衢州市金屋顶光伏富民工程和常山县实施金屋顶光伏富民工程方案,该专项资金用于补助分布式屋顶光伏项目,主要为户用屋顶光伏、工商业屋顶光伏、村集体屋顶光伏和机关事业单位屋顶光伏等项目,其他类项目暂不列入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具体标准如下:

1.采用销售模式(含贷款)安装的一般户用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实际装机容量不超过0.8元/瓦给予补助。

2.采用出租安装的一般户用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实际装机容量不超过0.9元/瓦给予补助。(根据《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实施金屋顶光伏富民工程的通知》(常政办发〔2017〕81号)文件精神,鼓励采用出租模式建设分布式户用屋顶光伏)。

3. 工商业、机关事业单位和村集体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实际装机容量不超过0.2元/瓦给予补助。

专项资金补助项目按照资金分配方案中的额度申请,优先安排分布式户用光伏。

第四章  专项资金的申请与拨付

第九条  专项资金拨付要求

项目建成并网后,一次性申请拨付。2017年底前建成,未并网的,先向所在乡镇(街道)报备,2018年1月底前必须并网,否则不予补助。

第十条  专项资金拨付程序。

(一)提出申请。补助项目符合拨付专项资金要求的,由项目单位(自然人)向县发改局提出申请,并提供下列资料:

1.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补助资金申请表;

2.项目报备材料;

3.项目竣工验收材料;

4.光伏项目须提供电力部门并网验收材料;

5.技术服务合同、设备购置合同、发票等;

6.其它需要提供的资料。

(二)审核程序

1.县发改局收到项目单位申请后,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后,会同县财政局现场核实,必要时对部分项目采取现场核实方式,并在《常山县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审核表》(附件)上出具审核意见,明确补助资金额度。

2.县发改局将审核后的项目资料报送县政府审批,县政府同意后拨付。

(三)项目公示。经县政府审批同意后,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7天。

(四)资金拨付。专项补助资金经公示结束无异议,县财政局会同县发改局下达专项资金,并及时将专项资金拨付给项目实施单位(自然人)。

第五章  专项资金管理与监督

第十一条  县财政局、县发改局负责监督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将进行定期或不定期重点检查或抽查及绩效评价,实施跟踪问效。

第十二条  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严禁用于项目实施单位办公经费和发放津补贴,如违反规定,一经查实,取消该项目并全额收回财政补助资金。同个项目不得变相多头或重复申报同级的财政资金补助。申请各项目单位要自觉接受审计等部门监督,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第十三条  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进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要求,各项目实施单位要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实行专账或专科目核算。

第十四条  对检查、审计或绩效评价中发现弄虚作假骗取专项资金,以及挤占、截留和挪用专项资金等违规使用专项资金或实施绩效较差单位,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相应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县财政局、县发改局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补助政策到期终止。

附件

常山县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补助资金申请表

补助项目名称
项目主要内容
项目实施概况
装机总量

(瓦)
 
并网装机量(瓦)
申请补助金额 人民币(大写):                   ¥:
申请单位

(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开户银行

及账号
 
申请单位营业执照号码 申请单位税务登记号码
县发改局

审核意见
 
年   月  日
县财政局

复审意见
 
                             年   月  日  
备注:本表一式两份,并附相关的资料,发改和财政部门各一份。

 常山县财政局              常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12月6日 
索比光伏网 https://news.solarbe.com/201712/08/126992.html
责任编辑:solar_robot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企业省电用什么方法好?节能改造和装光伏储能,90%的企业把顺序搞反了来源:海尔新能源 发布时间:2026-09-03 09:53:38

本文围绕2026年制造业企业能源成本激增与政策强约束背景,系统厘清节能改造与光伏储能的逻辑关系与实施顺序。文章指出,二者并非并列选项,而是分属“提升用能效率”和“优化能源供给”两个不同层级:节能改造通过高效设备、工艺优化和AI能源管理降低单位产出能耗;光伏储能则侧重自发自用与峰谷套利,替代高价外购电。核心论点是:必须“先节能改造、后光伏储能”,否则将导致系统容量虚高、投资收益稀释及项目评估失真。结合2026年峰谷价差收窄、光储单一盈利模式失效等新变量,文章提出“三步走”路径——能源审计诊断→针对性节能改造→基于优化负荷精准配置光储,并强调需叠加需量管理、虚拟电厂等多元收益。最后呼吁企业依托具备全周期服务能力的专业伙伴,实现科学决策与高效落地。(199字)

云南省能源局关于2025—2026年第二批集中式新能源项目全容量并网时间确认公示来源:云南省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8-31 16:21:42

云南省能源局于2026年8月28日发布公示,对2025—2026年第二批集中式新能源项目全容量并网时间予以确认。此次确认依据《云南省能源局关于优化新能源项目全容量并网事宜的通知》(云能源新能〔2026〕148号)等文件要求,面向申报在2025年6月1日及之后并网发电的项目开展。经该局会同相关部门审核,形成《云南省2025—2026年第二批集中式新能源项目全容量并网时间确认清单》并随文附件公布。公示期为2026年8月31日至9月4日,期间相关单位或个人可就公示内容提出书面异议,须提供事实依据、证明材料、有效联系方式,并按要求加盖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及身份证信息。逾期反馈不予受理。

甘肃能源监管办:创新市场机制推动高比例新能源发展来源:甘肃能源监管办 发布时间:2026-08-31 11:15:30

截至2026年7月底,甘肃风光发电装机达8264万千瓦,占全省电力总装机约65%,新能源高占比特征显著。为应对高比例新能源带来的消纳与系统调节挑战,甘肃能源监管办以电力市场建设为核心抓手,多措并举推动机制创新:一是优化市场规则,统一中长期与现货市场限价机制,取消人为峰谷时段划分,由市场自主形成分时价格;二是推出高频次、短周期的“融合交易”模式,提升新能源出力不确定性下的交易灵活性;三是完善辅助服务市场,通过补偿机制激励火电灵活性改造,增强系统调节能力。下一步将深化省内、西北区域与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协同,持续破解结构性、机制性难题,输出可推广的实践经验。(198字)

广东花都区发布关于补报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存量项目的公告来源:花都区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2026-08-28 10:55:28

广州市花都区发展和改革局于2026年8月27日发布公告,启动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存量项目的补报工作。依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相关文件,申报对象为截至2025年6月1日前已投产的陆上风电、光伏发电及通过竞争性配置确定业主的海上风电项目,须具备核准(备案)手续及并网验收等合规证明;部分容量投产项目可按实际投产容量调整备案,并对剩余容量承诺在2026年6月30日前建成投运。公告明确了申报材料清单、格式要求及豁免情形说明,要求企业于2026年9月4日17:30前提交纸质与电子版材料至指定地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国家能源局召开第二届中国—国际可再生能源署合作专项工作组启动会来源:国家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8-26 13:43:13

8月24日,国家能源局召开第二届中国—国际可再生能源署(IRENA)合作专项工作组启动会。会议回顾了上一阶段双方合作取得的成效,明确了下一阶段重点任务。会议指出,深化与IRENA的合作对提升我国参与全球能源治理能力、支撑能源强国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为此,需紧密对接国家能源发展战略,依托中—IRENA“1+1+N”合作机制的统筹协调功能,系统推进政策对话、技术交流、项目协作等多领域务实合作。目标是推动双边合作向更深层次、更广领域拓展,持续为全球能源转型和可再生能源发展提供中国方案与实践支持。(198字)

关于公开征求《兰州市新能源建设指标配置办法》公平竞争影响意见的公告来源:兰州市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8-24 16:48:12

本文是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公开征求《兰州市新能源建设指标配置办法》公平竞争影响意见的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及市场监管总局第99号令等规定,该公告旨在对拟出台的新能源指标配置办法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公告明确,如认为该办法存在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内容,相关单位或个人可在2026年8月21日至27日期间,通过电子邮件、邮寄信函等方式向市发改委能源科提交书面反馈意见,并注明“征求意见反馈”字样。公告同时提供了具体联系方式、地址及负责人信息,体现了政策制定过程的公开性与程序规范性。(198字)

《关于推动新疆新能源有效投资和提升新能源利用率的若干措施》政策解读来源:新疆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2026-08-24 14:18:27

为应对新疆新能源装机规模快速扩大(截至2026年7月底达约1.8亿千瓦)带来的利用率下滑与投资积极性不足等阶段性问题,自治区发改委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动新疆新能源有效投资和提升新能源利用率的若干措施》。该政策聚焦“扩投资”与“促消纳”双重目标,从三方面系统施策:一是科学释放投资潜力,涵盖盘活存量、优选新增备案、推进绿电直连、加快储能及光热建设等七项举措;二是多维度提升消纳能力,包括建立预警机制、压减燃煤自备机组发电、发展绿色氢氨醇、精准招商增负荷等;三是健全调度通报机制,压实各方责任。作为今年1月政策的深化拓展,本文件进一步细化实操路径,强化刚性约束,如明确新增项目备案门槛、设定重点行业绿电消费比例及考核问责机制,形成前后衔接、协同发力的政策体系。(199字)

别墅光伏安装案例多的品牌有哪些推荐?读懂海尔新能源,看实景项目实力来源:海尔新能源 发布时间:2026-08-19 09:00:06

本文围绕别墅光伏及光储一体化应用展开,聚焦高端住宅场景下对建筑美学、定制设计、储能备电、防水施工与长期运维的高要求。文章指出,在“双碳”背景下,真实落地案例已成为业主评估服务商可靠性的重要依据。海尔新能源作为海尔集团唯一新能源主体,依托“数智化+一体化+全周期资产运营”能力,推出面向别墅市场的“零碳适家”家庭微电网解决方案,覆盖纯光伏与光储一体化多种配置。其核心优势包括:自研软硬件(如获德国设计奖金奖的E-Tower Ultra户储一体机)、AI能源机器人实现智能调度与可视化管理、一户一策定制化设计兼顾发电效率与建筑风格、全栈安全防护适配全国多样气候、以及涵盖勘测、安装、并网到24小时智慧运维的全周期服务。目前,该方案已在青岛、天津、浙江、福建、重庆等地完成多个典型实景项目,验证了其在不同地域、气候与建筑类型中的成熟落地能力。(199字)

光伏“涨价潮”虚实:关于话语权与生存权的博弈来源:索比光伏网 发布时间:2026-08-17 09:19:02

本文围绕光伏行业近期出现的“涨价潮”展开深度剖析,指出当前硅料等环节的提价行为并非单纯供需反转所致,而是一场以“市场化出清”为目标的结构性博弈。文章强调,8家硅料企业联合签署《反内卷倡议书》,核心诉求并非统一抬价,而是确立“售价不低于各自完全成本”的底线规则,旨在倒逼高成本、高能耗、低现金流的落后产能退出市场。作者区分了报价、成交价与趋势价,指出目前实际成交仍徘徊在3万元/吨左右,硅料市场尚处“无订单成交”状态,价格锚定尚未转化为真实交易。同时,产业链价格传导受限于终端电站收益率(IRR)这一刚性天花板,下游采购选择权实质掌握话语权。最终,涨价只是表象,真正的博弈在于企业生存权与上下游议价权的再分配,其成败取决于后续是否出现真实减产、库存下降与持续成交——这轮行情的本质,是一场迟来的、高质量的产业出清。

工商业储能集成品牌推荐:海尔新能源如何成为工厂和园区的长期伙伴来源:海尔新能源 发布时间:2026-08-12 17:02:46

本文介绍了海尔新能源作为工商业储能集成服务商的核心竞争力与实践成果。在“双碳”目标与电力市场化改革推动下,工商业储能需求快速增长,用户对集成商的全链条服务能力、技术自研水平、场景适配能力及安全质量体系提出更高要求。海尔新能源依托海尔集团产业根基,聚焦分布式绿能、用户侧储能与智慧能源控制器三大方向,构建覆盖研发、制造、测试、运维的全球布局;实现光伏逆变器、储能PCS、AI能源机器人等核心产品全栈自研,并通过蓝谷生态园等数智化工厂保障交付与品质。公司已在制造工厂、工业园区、数据中心等高耗能场景落地多个标杆项目,具备光储充一体化、虚拟电厂、零碳园区等解决方案能力。其星擎系列储能系统搭载12重安全防护与AI运维体系,纳晖能源互联网平台支持峰谷套利、绿电交易、碳管理及多能互补等多元价值释放。目前服务覆盖全国30余省份及全球70多个国家,为超25万用户提供全生命周期智慧能源服务。

2030年光伏再增2.2GW!广州市能源发展“十五五”规划征求意见来源:广州市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8-10 09:30:11

广州市发改委于2026年8月4日发布《广州市能源发展“十五五”规划(公开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征求期为2026年8月5日至9月4日。该规划立足广州“十四五”能源发展基础,综合分析本地资源禀赋、外部形势及政策环境,紧扣国家能源安全新战略和“双碳”目标,衔接国家及广东省“十五五”能源规划,系统提出未来五年广州能源发展的总体目标、重点任务与保障措施。其中,明确到2030年新增光伏装机容量2.2吉瓦,凸显可再生能源发展重点。公众可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提交书面意见,并需注明身份信息与联系方式。此举旨在提升规划科学性与公众参与度。(199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