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能发新能[2017]76号 国家能源局关于公布2017年光伏发电领跑基地名单及落实有关要求的通知

来源:国家能源局发布时间:2017-11-29 23:59:59


国能发新能[2017]76号
国家能源局关于公布2017年光伏发电领跑基地名单及落实有关要求的通知

山西、陕西、河北、吉林、江苏、青海、内蒙古和江西省、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国家电网公司、内蒙古电力集团公司,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推进光伏发电“领跑者”计划实施和2017年领跑基地建设有关要求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17〕54号,以下简称《通知》)规定及有关要求,在地方政府自愿申报、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初审上报的基础上,我局组织开展了2017年光伏发电领跑基地优选工作,现将优选确定的领跑基地名单及基地建设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经委托技术管理机构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我局公示审核,确定2017年光伏发电领跑基地名单为:山西大同二期、山西寿阳、陕西渭南、河北海兴、吉林白城、江苏泗洪、青海格尔木、内蒙古达拉特、青海德令哈和江苏宝应共10个应用领跑基地和江西上饶、山西长治和陕西铜川共3个技术领跑基地。基地相关信息见附件。

二、为确保领跑基地顺利建设并取得预期效果,相关省能源主管部门、基地申报地方政府和有关各方要严格落实《通知》要求,履行申报承诺,有关要求如下:

(一)各基地要根据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新时代发展的新要求,进一步复核落实规划、环保、安全、土地等建设条件,严守生态红线、安全底线,符合规划要求和国土政策。

(二)各相关电网企业要按照承诺做好基地配套送出工程的建设工作,确保配套电网送出工程与基地项目同步投运。基地项目建成后,做好基地电力的消纳保障,确保基地建设效益发挥。

(三)各基地要落实好申报承诺的各项政策措施和服务保障,不得提出额外要求和增加企业负担;在项目投运后,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要求企业竞争降低基地项目收益。鼓励各地根据实际提供更好优惠政策和更加便利服务。

(四)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坚持竞争性配置资源,不搞地方保护,不搞行政干预,不搞区别对待,竞争要一视同仁、公平开放,在《通知》确定的企业优选标准指南框架内操作。各基地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和申报承诺对基地的每个项目各自竞争优选企业,不得对申报企业设置《通知》要求之外的诸如在当地投资、设厂等前提条件和当地企业加分、优待等不公平竞争条款。企业优选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按《通知》要求的企业优选标准竞争择优,并做好公示公开工作,主动接受监督。对于应用领跑基地,不得限制各企业竞争优选项目数量;对于技术领跑基地,鼓励光伏技术百花齐放、百家争鸣,为支持前沿技术多样化、发挥各类市场主体技术优势和积极性、保障产业持久竞争力,同一光伏制造企业集团不得同时申报竞争同一基地的两个项目,且同一光伏制造企业集团的同一技术路线最多只能申报竞争不同基地的两个项目。

(五)各技术领跑基地要认真做好光伏制造企业和前沿技术的审核把关,严格相关技术的先进性并确认相关产品尚未建成生产线、形成批量制造产能;要认真审核产业化发展计划与落实程度,定期检查考核技术实现的软硬件建设进度和质量,重点协调监督自主研发技术配套产线建设进度,确保可追溯、可验证。

(六)各基地要科学选择和事先确定综合条件相对较好的项目承担基地综合技术监测平台建设,明确工作职责和建设任务,配合做好基地平台建设相关工作,确保基地监测平台与建设项目同步投运、同步验收;并配合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做好运行监测,及时报送数据。

(七)各基地要合理制定工作计划和进度安排,积极有序推进基地建设各项工作。应用领跑基地应于2018年3月31日前完成竞争优选,6月30日前全部开工建设,12月31日前全部容量建成并网;技术领跑基地应于2018年4月30日前完成竞争优选,2019年3月31日前全部开工建设,6月30日前全部容量建成并网。

(八)各省能源主管部门和监管机构要积极协调督促地方政府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和申报承诺,落实基地建设条件,审核监督基地优选工作,做好基地各项建设服务保障,加强组织协调,确保基地项目的建设进度与质量效益。

三、国家能源局将会同有关方面,严格按《通知》规定及有关要求对基地优选、建设和运行进行监测监督,建立健全和强化落实工作激励和失信惩戒等制度,保证项目示范引领作用的充分发挥。附件所列基地相关信息是今后监测监督的重要内容。对于不按要求建设和失信的基地及相关方,依有关规定办理;对于不能按期完成竞争优选或开工建设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自动放弃基地建设。各省(区)基地建设进展及效果将作为后续基地建设的重要参考因素。技术管理机构应做好上述工作的技术支持服务,确保基地技术先进性和建设质量,为促进行业技术进步和成本下降提供技术支撑。各省(区)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和各基地要建立基地建设进度报告、公告制度,并及时将基地优选、公示、建设等关键环节、重要进展情况报送我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

  附件:

2017年光伏发电领跑基地信息表.pdf
国家能源局

2017年11月30日

索比光伏网 https://news.solarbe.com/201711/30/127676.html
责任编辑:solar_robot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浙江省两部门:关于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来源:浙江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7-27 12:12:26

浙江省发改委与省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旨在落实国家绿电直连政策,结合本省分布式能源资源和制造业优势,构建规范化绿电专线直供体系。文件明确并网与离网两类实施模式,覆盖新增负荷、出口降碳企业、自备电厂改造及新能源消纳受阻四大应用场景,并支持分布式光伏集中汇流参与直供。政策设定60%自发自用、20%余电上网的刚性消纳比例,划定220千伏接入的安全评估红线;实行市级联审建设计划、省级备案的分级管理,鼓励民间资本多元合资建设;要求项目整体入市交易,禁止电网代理购电;建立月度电量监控、年度运行评估及“5年累计3年不达标即退出”的闭环监管机制,以提升新能源就地消纳能力,助力制造与外贸企业降低绿色用能成本、应对国际碳壁垒。(199字)

陕西省发改委:关于组织开展绿电直连试点工作的通知来源:陕西省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7-27 11:36:47

陕西省发改委近日印发通知,正式启动绿电直连试点工作,旨在推动新能源就地消纳与工业绿色用能。试点严格对标国家政策要求,明确准入、投资及并网等全环节标准,覆盖新增与存量负荷,支持配套风电、光伏及生物质项目申报;消纳受限的闲置新能源项目可转为直供电源。政策鼓励民营、合资等多元主体参与建设,统一规范自发自用与余电上网比例,并允许最高330千伏电压等级接入,配套专项安全评估。试点项目须实现电源与负荷同市域布局,2028年底前建成投产,同时细化方案编制、用地审批及集中申报等实施要求,目标是形成可复制推广的源荷直连示范模式。(199字)

江苏省发改委:关于创新开展绿电直连供电试点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来源:江苏省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7-27 10:00:30

江苏省发改委近日印发通知,正式启动绿电直连供电试点建设工作,首批确定5个试点项目,重点面向动力电池龙头企业开展绿色电力专线直供示范。试点依托省内绿电“三进”工程,探索电源与负荷端直接连接的新模式。文件厘清了属地发改部门、电网企业及试点企业的三方职责,要求建立定期会商机制,加快接入系统方案编制和配套电网改造;推动发电与用电企业签订长期绿电购售合同并完成交易备案;鼓励配置储能设施以提升绿电就地消纳能力。后续将按“成熟一家、启动一家”原则动态扩容试点范围,旨在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制造业绿色用能样板。(198字)

湖北省发改委:湖北省两部门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项目建设的通知来源:湖北省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7-27 09:51:37

湖北省发改委与省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项目建设的通知》,旨在落实国家绿电直连政策部署。文件明确四类适宜开展新能源专线直供的项目场景,对电源与负荷的地理布局、投资主体权责划分、源荷电量配比等关键指标作出量化规定。审批机制实行分级管理,由市州初审、省级第三方机构开展专业评审。同时,构建覆盖项目立项、建设实施、并网运行到退出转型的全生命周期管理体系。该举措聚焦破解省内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消纳难题,精准对接制造业及出口企业对绿色电力的刚性需求,推动能源供给与产业用能低碳化协同发展。(198字)

安徽省能源局:关于征求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通知(征求意见稿)来源:安徽省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7-27 09:44:45

安徽省能源局发布《关于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旨在贯彻落实国家绿电直连顶层设计。文件首次明确将绿电直连项目划分为并网型与离网型两类,并分别界定新增及存量负荷的准入条件和适配的新能源资源类型。通知系统规范了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涵盖方案编制、投资模式、源荷配比硬性要求、市场交易机制、申报评审流程及长效监管措施,并配套提供标准化编制大纲与申报表格。政策重点引导零碳园区、出口制造企业、算力数据中心等高需求主体,就近建设风电、光伏专线,以提升新能源就地消纳水平、降低企业绿色用能成本,为全省绿电直连项目规范化实施提供清晰路径。(198字)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来源:国家政策 发布时间:2026-07-27 09:33:20

国家发展改革委与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能源〔2025〕650号),出台专项政策支持绿色电力直接连接用电负荷。文件以促进新能源就近就地消纳为核心目标,创新“源—荷”融合发展的实施路径,系统明确了绿电直连项目的建设标准、多元化投资机制、安全运行要求及市场化交易规则。政策特别设定自发自用与余电上网的量化管控指标,并重点鼓励民营企业和出口外向型企业建设风电、光伏直连专线。此举旨在提升工业领域绿色用能比例,推动可再生能源资源与产业用电需求精准匹配,从而支撑全社会“双碳”目标的加快实现。(198字)

云南能投拟投建新屯光伏发电项目来源:索比光伏网 发布时间:2026-07-20 08:43:26

云南能投下属马龙云能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拟投资建设新屯光伏发电项目,旨在把握战略机遇、推动新能源业务高质量发展。项目位于云南省曲靖市马龙区王家庄街道新屯社区保谷庄村周边山坡,已纳入云南省2025年第二批新能源开发建设清单。项目额定装机容量30MW,实际安装容量35.76MWp,总投资11,970.06万元,建设工期6个月。选址总体建设条件良好。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在上网电价0.2784元/kW·h(含税)前提下,项目资本金财务内部收益率为7.22%。

关于公开征集肇庆市石牌居委会97.92k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单位的报名公告来源:广东金叶集团 发布时间:2026-07-16 09:58:30

广东金叶新能源就肇庆石牌居委会97.92kW分布式光伏项目公开征集EPC总承包单位,采用BIPV棚式钢架安装,执行“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工期60天。单瓦限价3.487元,报价截止7月17日17:30。要求电力施工总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承装(修、试)五级及以上许可证,接受联合体投标。

7家不合格!关于铜仁高新区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招商资格审查合格单位的公示来源:铜仁高新区 发布时间:2026-07-14 09:10:24

本文公示了铜仁高新区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招商资格审查结果,明确7家单位未通过审查。为规范招商准入流程,主办方依据《铜仁高新区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招商二次比选公告》对意向报名单位开展资格审查。公示期为2026年7月10日至13日,期间通过审查的企业须足额缴纳50万元招商比选保证金至指定财政专户;逾期或未足额缴纳者视为自动放弃比选资格。中标企业保证金自动转为项目保证金,未中标企业保证金将于比选结果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原路径无息退还。公示期内,相关异议须以加盖公章或签名的书面形式提交至铜仁高新区经济发展组,并附有效联系方式。

晶科能源(海宁)、晶科能源申请太阳能电池相关专利,提供含特殊导电层的太阳能电池及组件来源:新浪证券 发布时间:2026-07-02 10:58:27

本文介绍晶科能源(海宁)有限公司与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联合申请的一项太阳能电池及光伏组件发明专利。该专利申请于2023年9月18日提交,于2026年6月30日公布,聚焦光伏技术领域。其核心在于提出一种新型太阳能电池结构,包含具有绒面结构的基底、设于第一表面的发射极与钝化结构、以及与发射极电性连接的第一电极;关键创新点是引入位于第一电极与发射极之间的导电层,该导电层由形貌不同的第一导电颗粒(支化或线性形状)和第二导电颗粒复合构成,旨在优化电荷传输与界面接触性能。专利同时涵盖基于该电池的光伏组件设计。

正泰新能:关于防范非正规渠道销售产品风险的公告来源:正泰新能Astronergy 发布时间:2026-06-30 09:21:41

正泰新能发布风险公告,严正声明打击非正规渠道销售行为,提醒客户通过官方授权渠道采购产品,谨防假冒伪劣及售后无保障风险。公告明确列出授权经销商查询方式,并强调公司对产品质量、技术参数及服务承诺的唯一责任边界,维护市场秩序与用户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