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地名称(基地申报地方政府):
吉林省白城市
规划规模/本期规模:
200万千瓦/50万千瓦
本期申报基地项目划分和建设地:
根据吉林省白城市光伏发电应用领跑基地2017-2018年项目建设实施方案,项目划分如下:项目1和项目2: 10万千瓦,均位于大安市;项目3至项目5: 10万千瓦,均位于镇赉县。
太阳能资源:
中国气象局风能太阳能资源中心提出项目所在地水平面总辐射年总量分别为大安5304.5MJ/㎡、镇赉5390.1MJ/㎡。
水平太阳能利用率:
根据国家能源局可再生能源电力监测和弃水弃风弃光状况分析以及相关资料,本地区无弃光。
场址范围与类别:
白城市政府、大安市政府和镇赉县政府承诺“基地光伏阵列占用土地类型属于国家允许建设光伏电站的土地”。大安市环境保护局说明“大安市政府出具的《关于吉林省白城市光伏发电应用领跑基地建设条件的有关说明和承诺》中涉及的土地建设光伏项目符合环保要求,同意建设”。镇赉县环境保护局说明“镇赉县政府出具的《关于吉林省白城市光伏发电应用领跑基地建设条件的有关说明和承诺》中涉及的土地建设光伏项目选址基本合理”。大安市安全生产委员会说明“大安市政府出具的《关于吉林省白城市光伏发电应用领跑基地建设条件的有关说明和承诺》中土地不涉及采矿沉陷区等影响工程安全的不良情况”。镇赉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说明“镇赉县政府出具的《关于吉林省白城市光伏发电应用领跑基地建设条件的有关说明和承诺》中土地不涉及采矿沉陷区等影响工程安全的不良情况”。
根据《吉林省白城市光伏发电应用领跑基地2017-2018年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和白城市政府等单位出具的承诺,基地镇赉县莲泡场址规划总面积19445亩,利用其中未利用地17554亩,大安市乐胜乡场址规划总面积19188亩,利用其中未利用地17088亩。
根据镇赉县和大安市林业局出具的《关于白城市光伏发电应用领跑基地用地意见》,基地利用的土地不涉及林业用地及相关林业设施,同意建设光伏项目。
镇赉县莲泡场址占用的土地为莲泡村集体土地,大安市乐胜乡场址占用的土地为长进村和长源村集体土地,未占用基本农田。
各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已与村委会签订了土地流转意向性协议,村委会同意将土地流转。
用地成本:
白城市政府承诺“基地土地将按照流转的方式供投资企业使用,使用标准为:租用未利用地200元/亩·年,交付方式为25年一次性缴纳”。
接入系统建设:
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承诺按照白城市光伏发电应用基地(一期500MW)规划,投资建设电力送出工程,并做好电力送出工程与基地建设进度衔接。
消纳论证:
编制了《吉林省白城市光伏发电应用领跑基地电力消纳及接入系统研究》报告,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经济技术研究院对该报告提出的主要论证结论为“白城市光伏‘领跑者’基地电力除在吉林省内消纳外,剩余部分拟通过甜水-向阳-扎鲁特输电通道外送”。
责任编辑:solar_robo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