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上汽大众仪征生产配套基地分布式光伏项目总承包,建设单位为上海汽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地点为上汽大众仪征生产配套基地,共建设612KWp员工停车场分布式光伏发电设施。
项目名称:上汽集大众仪征生产配套基地分布式光伏项目总承包
招标范围:本招标为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新建满足国家相关技术规范要求的完整的612KWp停车场光伏电站,负责为项目法人办理该项目的地方补贴申报、协助获取项目核准批复、协助办理施工许可证、办理并网接入方案批复及负责办理行政主管部门的所有有关报建审批手续,项目有关工程设计、设备材料采购、施工、调试、试运行、培训、验收(含分布式项目验收)和最终交付投产、质保等所有工作内容及为完成本工程所须的赶工、安全、文明环保等一切措施。
本项目主要工程包括但不限于:
(1) 项目大型支架基础及钢构设计(满足螺栓连接安装光伏组件的需要)、光伏大型支架基础及钢构施工、大型支架照明设计及施工(满足停车场运作要求)、大型支架消防设计及施工、大型支架避雷设计施工;
(2) 项目监控系统(系统数据及视频影像)设备的施工、调试以及相关的配合工作;
(3) 项目建设期工程保险;
(4) 工程验收(含水保、环保、消防、供电等各项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能满足太阳能光伏电站正常运行及维护所需具备的调试、试验及检查测试、试运行、消缺、培训、验收(含分布式项目验收)和最终交付投产、质保等,同时也包括所有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等一揽子交钥匙工程。
(5) 负责办理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报建审批手续。
(6) 为完成本工程所须的赶工、安全、文明环保等一切措施。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的独立企业法人,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有明显说明;投标人须为税务局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并提供相应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相关证明。
3.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
3.3有能力提供长期技术售后服务。
3.4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及其质量认证证明。
3.5同时具有以下条件:
(a)投标人应同时具有:
施工资质:(第一条)电力施工总承包二级及钢结构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
(第二条)机电设备安装一级专业承包资质(旧标准)及以上
(第三条)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一级专业承包资质(新标准)及以上资质;
以上三条满足其中一条即可。
设计资质:电力工程设计乙级或电力行业新能源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若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应具备以上资质(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b)具有类似屋顶、地面、大型支架光伏电站总承包业绩;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在满足上述要求的前提下,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联合体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同时投标;
(3)联合体牵头人应为系统集成商或设计单位;
(4)联合体名单一经确认提交不可更换。
3.7 投标人须无行贿犯罪记录,并提供由人民检察院出具且在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作为证明材料。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可从2017年11月17 日起至2017 年11 月21日,每天北京时间9:30至11:30时,13:30至16:30时持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至下列地点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1000元/本,售后不退。
联系人:成 浩
电 话: 0312-2664462 13131255793
传 真:0312-2664992
邮 箱:chentaozhaobiao@sina.cn
备注:报名单位请提前打电话联系,获取备案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