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能源局获悉,为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尽快解决弃水弃风弃光问题,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近日印发《解决弃水弃风弃光问题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
方案指出,2017年可再生能源电力受限严重地区弃水弃风弃光状况实现明显缓解。云南、四川水能利用率力争达到90%左右。甘肃、新疆弃风率降至30%左右,吉林、黑龙江和内蒙古弃风率降至20%左右。甘肃、新疆弃光率降至 20%左右,陕西、青海弃光率力争控制在10%以内。其它地区风电和光伏发电年利用小时数应达到国家能源局2016年下达的本地区最低保障收购年利用小时数(或弃风率低于10%、弃光率低于5%)。到2020年在全国范围内有效解决弃水弃风弃光问题。
方案提出,完善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机制。落实可再生能源优先发电制度,推进可再生能源电力参与市场化交易。
方案要求,加快优化电源结构与布局。统筹煤电与可再生能源电力发展,优化可再生能源电力发展布局,加快龙头水库电站建设统筹流域运行协调,切实提高电力系统调峰能力。
方案还指出,多渠道拓展可再生能源电力本地消纳。加快实施电能替代。“十三五”期间全国实现电能替代电量4500亿千瓦时。大力推广可再生能源电力供热。在风能、太阳能和水能资源富集地区,积极推进各种类型电供热替代燃煤供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