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闽中有机食品有限公司4MWp屋顶分布光伏发电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福建闽中有机食品有限公司屋顶分布光伏发电EPC总承包项目,该项目已由莆田市荔城区发展与改革局以闽发改备【2017】B02028 备案建设,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受委托,对下述福建闽中有机食品有限公司屋顶分布光伏发电EPC总承包项目进行国内 公开招标。
1.招标项目概况
2.1工程名称:福建闽中有机食品有限公司屋顶分布光伏发电EPC总承包项目。
2.2工程地点:本项目光伏电站位于莆田市荔城区西天尾镇三山村九牧路闽中工业园
的福建闽中有机食品有限公司厂内,项目内容主要包括建设光伏电站,建设工程包括食品车间、饮料车间、2#厂房等屋顶总面积约65000㎡。
2.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4工 期:45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光伏(约4MWp)电站工程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设计勘察、全部设备(光伏组件、支架、交流防雷汇流箱、逆变器、变压器、开关柜、接入系统、电缆、电子宣传栏、监控系统相关设备等)所有设计、采购、供货、运输及储存、建筑、施工安装、调试试验及检查、竣工、试运行、消防、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等一揽子工作,同时也包括所有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技术资料等,以及系统试运行及性能试验和168小时试运行通过后的质保期及完成修补其由投标人责任造成的任何缺陷等、调试及整套启动、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
本工程分界点为系统接入点,光伏组件至接入点及接入系统成套设备属投标人工程范围。
2.6工程质量:本工程应按最新版《光伏电站项目建设工程验收规程》、《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和评定标准》、《光伏电站接入电网技术规定》及《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金5000万及以上,且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国内企业;
3.2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企业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非新能源)及以上资质;
鉴于电厂接入系统特殊性,要求施工单位具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及以上许可证;
3.3 投标人项目经验业绩要求:
投标人2016年1月以来至少成功从事过至少一个电力工程EPC总承包项目;
本项目设计单位至少有一个5兆瓦级及以上光伏电站设计的业绩;
本项目施工单位至少有一个5兆瓦级及以上并网型光伏电站施工业绩。
3.4投标人应提供国家授权法定检测机构出具与本次招标的逆变器、组件产品相同类型完整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
3.5 2012年1月至今,投标人拟投标产品未出现重大的技术及质量事故;
3.6 2012年1月至今投标人在国内设备/材料招投标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等方面,无严重不良纪录,未受到省级及以上公开通报批评;投标人无涉及商业贿赂等相关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请于2017年10月20日~ 2017年11月26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北京时间),持投标人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投标人如用施工资质投标,须另提供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承装电力设施许可证)(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如投标人需要通过邮寄形式购买招标文件,邮费由投标人另行承担。
6.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17年11月15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
联系人:成 浩
电 话: 0312-2664462 13131255793
传 真:0312-2664992
邮 箱:chentaozhaobiao@sina.cn
备注:报名单位请提前打电话联系,获取备案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