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弥勒电网分布式光伏发电余量上网电量突破60万千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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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达州市渠县发展和改革局于2026年8月12日发布通知,决定即日起临时暂停全县所有分布式光伏项目备案工作。此举旨在应对当前光伏领域存在的突出风险隐患,重点包括两类问题:一是不法分子以光伏项目为名实施诈骗,造成群众财产严重损失;二是部分光伏企业存在违法转包、未落实工资支付保障制度等问题,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频发,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暂停范围覆盖全县所有分布式光伏项目的备案受理,恢复时间将根据风险整治情况另行通告。该措施系属阶段性监管举措,以维护群众利益和市场秩序。
滨海投资(HK2886)与德清启源智控能源服务有限公司合作,分别与德清县新市镇白彪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德清鑫合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签署协议,共同投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项目利用合作方屋面资源,总装机容量达3.51兆瓦,全部发电收益、国家补贴及绿证收入归启源智控所有。作为滨海投资首个对外投资建设的分布式光伏项目,此举标志着其在综合能源服务领域的实质性突破,是公司加速向综合能源供应商转型的重要里程碑。项目不仅有望为公司带来长期稳定现金流,还将积累可复制的分布式光伏开发与运营经验,为其后续规模化拓展综合能源市场奠定基础,助力股东价值的可持续增长。(198字)
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启动100MW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招标,由中峰岳盛(内蒙古)新能源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项目已获相关部门审批核准。总投资约3.5亿元,建设范围覆盖四子王旗、兴和县、化德县等多个县域。项目采用“农户庭院+分布式”模式,光伏组件直接安装于农户自有院落内,逆变器、并网柜等电气设备依托壁挂或光伏支架就地布置,不额外占用耕地或公共空间。工程地质条件暂按天然地基设计,最终基础方案将在施工图阶段依据实地勘察报告优化确定。该项目旨在推动农村能源结构转型,提升可再生能源就地消纳能力,是内蒙古推进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的重要实践之一。(198字)
本文是一份面向企业用户的工商业光伏安装服务商选型参考指南,基于国家能源局2025年数据指出:工商业分布式光伏新增装机达107.06GW,同比增长21%,累计装机首次突破1亿千瓦,已成为分布式光伏增长主力。在“双碳”目标与电价市场化改革推动下,企业对专业、可靠、具备全周期服务能力的安装商需求迫切。文章横向测评了海尔新能源、华为智能光伏、思格新能源、阳光新能源、中国能建、三峡能源、阿特斯、振森能源、通威新能源、南通天启新能源等十家代表性服务商,分别梳理其核心能力——涵盖AI驱动的数智化平台(如海尔“纳晖”、阳光iSolarBP)、自主研发设备(如华为逆变器、思格混合逆变器)、EPC工程实力(中国能建、三峡)、组件制造优势(阿特斯、通威)及区域服务深度(南通天启)等,并列举典型项目佐证落地能力。最后提出技术能力、项目经验、全周期服务、资质合规四大选型维度,强调需结合企业实际需求审慎决策。(199字)
本文介绍了云南西双版纳勐海县西定乡两个新建复合型光伏发电项目——纳丙和纳翁光伏项目的环评受理情况。两项目均由华能新能源(勐海)有限公司建设,交流侧装机容量均为30MW,各设9个光伏方阵,采用650Wp单晶硅组件,并配套组串式逆变器、双绕组箱变及集电线路等系统。项目建设内容涵盖光伏阵列、箱变系统、场内道路及相关附属设施。总投资约2.38亿元,其中纳丙项目投资1.1896亿元,纳翁项目投资1.1870亿元。两项目总工期均为12个月,计划于2026年8月同步开工,2027年8月底建成投产。(199字)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于2026年7月发布《北京市碳普惠方法学 鼓励居民分布式光伏发电自消纳模式(征求意见稿)》,旨在推动居民分布式光伏“自发自用、就地消纳”。该方法学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内装机容量不超过400kW、自发自用比例不低于70%的居民自建光伏项目,并限制重复申领补贴。区别于传统以发电量或上网电量为核算基准的做法,本方法学创新采用“自发自用电量”作为减排量计算依据,通过碳普惠收益激励居民优先消纳绿电,缓解电网调控压力,提升可再生能源本地消纳水平。此举标志着政策导向从单纯鼓励光伏建设转向强化绿色电力实际利用,支撑首都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目标。征求意见截止至2026年8月11日。(199字)
山西阳泉市能源局于7月28日发布《关于加强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安全运行管理的通知》,旨在提升分布式光伏发电并网的安全性与可控性。通知要求新建项目必须实现“可观、可测、可调、可控”,即具备实时数据采集、状态监测、功率调节和远程控制能力,满足调度对数据范围、频率及有功功率指令执行的要求。对符合条件的存量项目,产权主体须按产权分界点加大改造投入,推进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升级,逐步达到同等管控标准。所有并网分布式光伏须服从统一调度,逆变器须向电网企业开放至少一个数据接口,上传电压、电流、功率等关键运行参数;同时严禁擅自停运或调整涉网参数,确保向负荷或线路持续提供可靠电力,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
拉萨市发改委于7月27日印发《拉萨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指南》,明确自2026年7月27日起施行。指南将分布式光伏项目划分为四类:自然人户用(利用自有住宅、接入电压≤380伏)、非自然人户用(利用居民住宅、接入电压≤10千伏、装机≤6兆瓦)、一般工商业(利用公共机构或工商业建筑、接入电压≤10千伏、装机原则上≤6兆瓦)以及大型工商业(接入用户侧电网或专线供电,接入电压≤35千伏且装机≤20兆瓦,或接入110千伏且装机≤50兆瓦)。该指南统一规范了各类项目的适用范围与技术条件,由拉萨市发改委负责解释。
本文公告了天津市2026年第三季度分布式电源接入电网承载力的评估结果。依据国家能源局《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国能发新能规〔2025〕7号)及行业标准《分布式电源接入电网承载力评估导则》(DL/T2041-2025),天津开展此项评估,旨在科学引导分布式电源有序发展,保障区域电网安全稳定运行。评估覆盖全市多个区域,结果显示其中11个区域承载力评估为“绿色”等级,表明其电网具备充足容量和调节能力,可稳妥接纳新增分布式电源接入。该评估结果作为后续项目规划、并网审批和资源配置的重要参考依据,附件中提供了具体区域名单及详细技术参数。
北海造船“蓝帆工程”分布式光伏项目于近日全面建成并全容量并网发电,是继今年5月二区光伏电站投运后的又一重大绿色能源项目。该项目由中船北海造船与中船第七一四研究所联合投资建设,利用厂区约31.86万平方米厂房屋顶,建成直流侧装机容量24.192MWp、交流侧19.705MW的光伏发电系统,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投运后,年均发电量约2612.74万度,可节约标准煤3210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超2.3万吨,显著降低用电成本、提升能源自给率。作为推动船舶制造绿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实践,该项目标志着北海造船向“零碳船厂”目标迈出坚实一步。
内蒙古康巴什区于2024年7月21日发布2026年分散式风电与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开发主体优选公告,计划在辖区内建设总装机容量9万千瓦的新能源项目,其中分散式风电4万千瓦、分布式光伏5万千瓦。公告明确项目须严格遵循国家及自治区最新政策要求,实行公开竞争性优选,由康巴什区发改委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评审,重点考察企业综合实力、技术方案、前期工作进展及多场景融合能力。申报企业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无严重失信记录,且不得存在已获规模但长期未建的情形。项目实施实行全过程管控:分布式光伏须在批复后3个月内完成备案、12个月内投产;分散式风电须6个月内完成核准、18个月内投产。建设须坚持“就近接入、就地消纳”原则,严控场址、规模及投资主体变更,严禁倒卖项目,并鼓励与乡村振兴、零碳园区等融合发展。(199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