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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新星山东东营人造板厂1.55MWp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表于:2017-10-18 09:28:05     来源:索比光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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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新星山东东营人造板厂1.55MWp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中石化新星山东东营人造板厂1.55MWp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已由中国石化集团新星石油有限责任公司 以(新星石油〔2017〕393号) 批准建设,项目实施人为中石化新星山东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认为中石化新星山东东营人造板厂1.55MWp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报名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中石化新星山东东营人造板厂1.55MWp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工程施工总承包。

2.2 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东营市南一路与泉州路交叉口西20米路北人造板厂厂房屋顶及闲置地面。

2.3 本招标项目建设规模:装机容量为1550kWp 。

2.4 本招标项目计划工期:20天 (自开始工作日期始至并网交工日期止),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11月10日开工,2017年11月30日竣工。

2.5 本招标项目招标范围

2.5.1中石化新星山东东营人造板厂1.55MWp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包含厂房加固,不含可研、设计)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所有设备材料的采购、保管,设备基础、建(构)筑物施工,运维通道、运维楼梯、清洗系统、监控系统的施工和安装,设备的安装以及所有进入此区域的电缆、光缆、接地网工程的施工,区域内设备单体调试、试验及电站整体调试、试验,厂用电系统的接入,相关通信工程施工及系统调试、试验、试运行、投产移交等一揽子工作,以及质保期的保证及完成修补其由承包商责任造成的任何缺陷 ;

2.5.2 根据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及相关资料进行施工 ;

2.5.3 编制并提交合格成果报告,上交原始资料等 。

2.6 本招标项目标段划分:1个标段 。

2.7 本招标项目不包含的内容:可研、设计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3.1.1 应是中国石化集团建设工程招投标诚信管理信息系统投标库的单位;

3.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处于正常经营状态且连续两年以上盈利;

3.1.3 持有主管部门核发的如下相应资质证书:

3.1.3.1投标人具有机电安装三级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者电力施工总承包三级或者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资质;

3.1.3.2持有安全监督管理或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员证书;

3.1.4 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1.5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1.6 具备良好的信誉,优质的服务质量,服从招标人的管理;

3.1.7其他条件

3.1.7.1 投标人必须承诺并保证在项目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行业、企业技术、质量标准、规范和规程,满足招标人对本项目的要求;

3.1.7.2具有完善的质量和安全管理制度;有严密的施工项目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3.1.7.3 具有性能良好的、与招标项目相匹配的 配套设施、设备和较好的技术、经济指标的要求;

3.1.7.4 近3年质量回访记录良好。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以下人员在本项目合同期内不得兼职其他项目,人员资格要求为:

3.3.1 项目经理应具备机电或者电气专业国家一/二级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于投标人单位);

3.3.2 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 技术职称;

3.3.3 安全负责人具有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者施工企业专职或者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3.4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4. 分包

本招标项目不允许分包。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购买时间: 2017年10月17日至 2017年10月23日(工作日,每天8时 00分至 17 时 30 分);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

5.3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的证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

5.3.1 本招标公告;

5.3.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3.3 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5.3.4 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及开户银行的联行号。

5.4 邮购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支付邮费。招标人在收到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 日内寄送。

6.投标保证金

6.1 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整,小写¥100,000.00元整。

6.3 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电汇的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时间:2017年11月6 日8时00 分至2017年11月6日9时00分

7.2 截止时间:2017 年11月6日9时00分。

7.3 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7.4 递交地址:详见招标文件。

7.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开标

8.1 开标时间:2017 年11月6日9时00分。

8.2 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8.3 开标地址:详见招标文件。

联系人: 陈 涛

电 话: 0312-2664462 13131255793

传 真:0312-2664992

邮 箱:chentaozhaobiao@sina.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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