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10月17日)是国家扶贫日,设立“扶贫日”党中央、国务院继续向贫困宣战的一个重要的举措。光伏扶贫可以充分利用贫困地区太阳能资源丰富的优势,通过开发太阳能资源、连续25年产生的稳定收益,实现了扶贫开发和新能源利用、节能减排相结合。
近日内蒙、广东光伏利好政策频出,光伏指标指向光伏扶贫项目。这不仅看出地方政府对国家光伏扶贫政策的极大响应,也为曲折探索生财之道的贫困人口带来了福音!
光伏扶贫究竟是什么?
就是在住房屋顶和农业大棚上铺设太阳能电池板,实行“自发自用、多余上网”。也就是说,自己发电自己用,多余的电量可以卖给国家电网,节省电费的同时,还可以获取卖电收益。通过开发太阳能资源、连续25年产生的稳定收益,实现了扶贫开发和新能源利用、节能减排相结合。从此,“电站”一词不再局限于大家印象中的大型基础设施,通过分布式太阳能发电,每户人家都将成为微型太阳能电站。
之所以进行光伏扶贫是因为我国许多地区处于电网末端,电力供应能力不足,为保障城市居民的用电需求,农村断电和限电行为频繁出现。而实施光伏扶贫工程,能有效解决这一问题,不仅解决了用电问题,还可以增加额外收入。
从各地的实践看,光伏精准扶贫主要有4种类型:
一是户用光伏发电扶贫。利用贫困户屋顶或院落空地建设的3至5千瓦的发电系统,产权和收益均归贫困户所有。
二是村级光伏电站扶贫。以村集体为建设主体,利用村集体的土地建设100至300千瓦的小型电站,产权归村集体所有,收益由村集体、贫困户按比例分配,其中贫困户的收益占比在60%以上。
三是光伏大棚扶贫。利用农业大棚等现代农业设施现有支架建设的光伏电站,产权归投资企业和贫困户共有。
四是光伏地面电站扶贫。利用荒山荒坡建设10兆瓦以上的大型地面光伏电站,产权归投资企业所有,之后企业捐赠一部分股权,由当地政府将这部分股权收益分配给贫困户。
目前4种比较成功的“户用光伏发电扶贫”模式:
一是扶贫资金+贫困户银行贷款。即政府出资70%,政府担保、贫困户从信用社贷款30%。
二是扶贫资金+企业垫付。即政府出资80%,企业垫付20%,后期贫困户以发电收益分期偿还企业。
三是扶贫资金+地方财政配套。即由地方财政配套,贫困户没有负担。
四是扶贫资金+地方投资公司垫付。即政府出资70%,当地投资公司垫付30%,后期贫困户以发电收益分期偿还投资公司。以上4种模式,顺利解决了贫困户需要承担的8000元左右初始投资,用3年左右的发电收益还清贷款,之后可获得长期稳定的每年3000元以上发电收益,实现脱贫。
光伏扶贫成效及案例
“十三五”时期光伏扶贫工程总规模15GW,每年建设规模约3GW,占全国年新增光伏发电装机的20%,占全国光伏电池量的10%,总投资将达到1200亿。并将在太阳能年利用小时数1000以上的国家级贫困县中全面开展光伏扶贫工程,覆盖已建档立卡的无劳动能力约300万贫困户,为贫困户带来每年至少3000元的现金收入。
截至目前,全国共有18省市50项光伏扶贫政策出台。在这些优惠政策的扶持之下,不少光伏扶贫的成功案例登上了各大报纸的版面。
案例一: 安徽灵璧县贫困村光伏农场并网实现精准扶贫
全国首个“贫困村光伏农场”包县脱贫项目19日在安徽省灵璧县顺利并网。该项目为灵璧县73个贫困村每村建设0.5兆瓦光伏农场,每个光伏农场可实现年平均净收益约20万元。灵璧县“贫困村光伏农场”项目创新了全新一代农光互补技术,打破了传统的“农光互补”仅用于喜阴作物和养殖业的局限,成功实现了在水稻、小麦、玉米等粮食作物上的应用,有效地促进了农业提质增效和农民增产增收,在“不改变土地性质、不改变土壤结构、不改变土地基本耕作方式”的条件下,推动农业用地的综合利用,提高了农业现代化和绿色环境保护的社会综合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