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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围场县137个村级光伏扶贫电站二次招标公告

发表于:2017-10-16 13:54:10     来源:索比光伏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围场县137个村级光伏扶贫电站(项目编号:zczb-2017-941)已由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以承扶领字[2017]10号业主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发展改革局,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投资建设、县财政补贴。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各乡镇

2.2标段划分:四个标段

2.3项目内容:在围场县投资建设运维137个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每个电站装机315KW,总装机4.3115万千瓦。投资建设运维企业每年每个电站支付18万元扶贫资金,连续支付20年,其余电站收益归投资建设运维企业所有。20年内,电站管理、运营、安全生产、维修、维护、税金等全部由投资建设运维企业负责并承担费用,20年后,投资建设运维企业不再参与收益分配,电站收益全部归村集体所有。

项目总投资:约32486.00万元

2.4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为68个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投资建设运维一体化

第二标段为69个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投资建设运维一体化

第三标段为围场县137个村级光伏扶贫电站项目监理

第四标段为围场县137个村级光伏扶贫电站项目验收检测检验

2.5工期要求:

工期:72日历天

计划开竣工日期:2017年11月20日-2018年2月1日

2.6质量标准:合格(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一标段、第二标段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是国内光伏设备的制造厂商(生产光伏发电主要设备光伏组件、逆变器其中之一的制造厂家。投标人与制造厂商存在控股50%以上或被控股50%以上或由同一公司分别控股50%以上关系的,由注册地工商部门出具股权证明原件,按制造厂商认定)或一级代理商(提供太阳能电池板和逆变器的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同一品牌的货物只允许一个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独立法人企业。投标人可自行施工(必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或委托施工企业进行施工(被委托施工企业需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3.1.2投标人中标后,必须在围场县注册成立由中标法人独资的项目公司,代表中标人出资、进行项目建设及运维管理等。项目公司确定后,未经县政府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投资主体及股权比例,不得转让公司权益,不得转让光伏指标及项目。

3.1.4投标人中标后,必须交纳1500万元的履约保证金,未按时序进度开工建设,不能按期竣工并网发电的,取消企业开发运维资格,并没收其保证金。

3.1.5投标人必须有所投标的总造价20%以上的银行存款证明;

3.1.6投标人使用的光伏组件、逆变器必须提供CQC产品认证证书原件和检测报告原件。

3.1.7根据《9部委院局关于招投标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动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对经查询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登录“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

 

网址进行核查。

3.1.8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注册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准。

3.2.第三标段37个村级光伏扶贫电站项目监理资格要求:

3.2.1 资质要求:具有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

3.3第四标段项目验收检测标段资格要求:

3.3.1 137个村级电站场内组件设备及安装进行检验检测,出具验收检验检测报告,资质要求: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且检测能力范围需覆盖光伏系统的的独立法人单位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签订合同前,招标方有权对中标人的资格进行复核,如发现中标人在招标过程中提供了虚假信息,招标方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可对所有标段进行投标,但只能中取一个标段,投标人一旦中标将自动放弃其他标段评审。本项目开标顺序为:第三标段、第四标段、第一标段、第二标段。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7年10月16日至2017年10月20日17:00。

4.2招标文件第一标段、第二标段每份1000元,第三标段、第四标每份800元段售后不退。

投标人提问起止时间:2017年10月16日至2017年10月27日16时。

招标人解答截止时间: 2017年10月28日17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1月7日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或转账,且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本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汇出,以到账时间为准,不接受一般户及现金存入。

保证金金额:第一标段800000.00元、第二标段800000.00万元、第三标段8000.00元、第四标段16000.00元。

6.2投标保证金有效期:90日历天

联系人: 陈 涛

电 话: 0312-2664462 13131255793

传 真:0312-2664992

邮 箱:chentaozhaobiao@sina.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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