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清原满族自治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清原满族自治县光伏扶贫多晶硅光伏发电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清原满族自治县光伏扶贫多晶硅光伏发电系统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LNMJ2017-0918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内容
1.清原县1000户多晶硅光伏发电系统,3000W/户,3.0MWp(实际装机容量以并网为准),供应商负责包括光伏电站的勘察设计、设备的生产、运输、装卸、保管、安装、调试、检测、试运行、验收、维保服务等EPC总承包全过程的所有工作。光伏组件光电转换效率16.5%及以上,支架、逆变器、汇流箱、电缆等,同属国内一流产品(供应商负责与当地电力部门并网等工作,甲方配合)。
本项目采购内容分为1个合同包,投标人对所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投标无效。
2.最高限价:2100万元;
3.工期:60天
4.质保期:10年
5. 质量标准:合格,达到光伏发电规范和并网发电要求。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为产品的生产厂家或有能力完成该项目的 企业;拟投标货物应为国际、国内名优产品、符合相关行业制造标准。4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5.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近二年内至少完成一项与本项目建设规模类似施工业绩(不低于本次投标额)并提供相关原件材料、投标期内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有能力提供本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6. 企业法人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如有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1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10月11日 08:30 至 2017年10月17日 15: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领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交有关证明文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的原件(授权人应具有与投标人签订的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营业执照、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业绩原件,项目负责人(机电工程专业建造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近一年的有依法纳税的证明,近一年内审计报告,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公章).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0月30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10月30日 10:00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需在中国招投标信息网(网址:www.chinazbcg.com)注册、缴纳平台使用费后,查看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 王艳 李斌 孙涛 电话:0312-2664630 18617750068
传 真:0312-2664993
邮 箱:zb802521@163.com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