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土资源部审议并原则通过包括《关于促进光伏发电产业健康发展用地的意见(送审稿)》,进一步明确了光伏电站用地的相关政策。
意见稿对于光伏扶贫用地政策给予倾斜。
国家对于光伏扶贫用地给予政策倾斜,有利于提高企业投身光伏扶贫建设项目的积极性,光伏扶贫的健康发展利于提升国内的光伏装机需求,根据此前《关于光伏发电扶贫工作意见》的文件,到2020年之前的光伏扶贫工程总规模目标为15GW,我们认为,由于光伏扶贫的经济效应和社会效应都非常明显,用地政策的倾斜将助力光伏扶贫的装机规模或将远超预期,预计年均装机量有望突破6GW。
对于渔光互补,农光互补的用地政策进行松绑。
此前渔光、农光互补的项目因为用地需要变更,导致出现停滞,部分地方国土部门暂停了光伏农业、渔光互补项目的用地预审。
根据公开信息,如农业光伏全部按照建设用地处理,以20MW的电站为例,光新增的土地成本就要超过2000万,在建设用地费用较高的东部发达地区,土地费用甚至更高。新政策如能够落实,将为渔光、农光项目发展扫除用地障碍,此前因为用地原因停滞的项目有望恢复,农光渔光互补项目的初始投资也将下降,该类项目有望加速发展。
光伏行业长期利好。
该方案同此前能源局牵头起草的《关于减轻可再生能源领域涉企税费负担的通知》征求意见稿,都是为了减轻光伏企业的负担,维护光伏行业健康持续发展,对于光伏行业的发展是长期利好,表明国家发展光伏行业的决心不动摇,我们认为,今年国内的光伏装机量将在45GW 以上,2018年的装机量有望超过50GW,随着光伏补贴的退坡,光伏行业龙头企业的竞争力将进一步增强,市场份额将持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