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0702-1740CITC3122
受弥渡洁源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将对弥渡长坡岭太阳能并网光伏电站建设项目就下列内容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1) 项目名称: 弥渡长坡岭太阳能并网光伏电站建设项目
(2) 实施地点: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弥渡县弥城镇长坡岭村
(3) 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弥渡长坡岭太阳能并网光伏电站建设项目光伏组件及其附属设备。
本工程设计装机容量约30.65642MWp,由18个子方阵组成,其中2#子方阵已建成(不在本次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1)4#~16#子方阵:规格为320Wp的多晶硅组件72540块;(2)1#、3#、17#、18#子方阵:规格为270Mp的多晶硅组件21896块。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5)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资金。
(6) 投标人资质要求
6.1具备中国法人资格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中国法律、行政法规;
6.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3光伏组件产品供应商应在国内具有五年以上光伏设备生产及管理经验;
6.4光伏组件设备三年以上国内外安全稳定运行,用户证明的累计装机容量500MWp及以上业绩(以验收证书为准),年生产能力1000MWp及以上;
6.5投标产品须须按照IEC61215,IEC61730,UL1703 等标准要求,通过两项及以上国际知名第三方认证机构及国家批准的权威认证机构的产品认证,包括但不限于TUV、UL、MCS、ICIM、CQC、CGC金太阳等认证的完整测试报告,并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
6.6投标人必须具有完善的ISO-9000系列的质量保证体系和有效的质量认证证书。
6.7投标人在近5年内没有在承包的任何合同中有违约或被逐而被终止合同的情况。
6.8投标方提供的光伏组件必须是工信部“合规”光伏企业名单中相关企业所生产的合格产品。
6.9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自然人的关联企业或有关联关系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6.10本项目不接受投标联合体。
(7)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8月28日到2017年9月8日购买招标文件,每包招标文件的售价为2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8) 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
8.1 上述投标文件必须于2017年9月20日上午10:00前送至北京新世纪日航饭店(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6号),具体会议室届时详见指示牌。若投标文件未能于上述日期和时间之前送达,则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将拒绝接受并将迟交的投标文件原封退还。
8.2 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将于2017年9月20日上午10:00在北京新世纪日航饭店(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6号)公开开标,具体会议室届时详见指示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8.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联系人: 张涛
电 话: 13261169391
邮 箱:chinazbcg@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