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光伏电站并网 内蒙古清水河县结束能源产品单一品种生产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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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市于2026年6月11日正式启动2026年第二批次分布式风电、光伏项目竞争性配置申报工作。本次配置聚焦两类项目:一是仅限额尔古纳市和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莫旗)开展的电网末端保供型分散式风电试点,旨在缓解当地电网末端网架薄弱问题、提升供电可靠性;二是面向全市一般工商业及大型工商业用户的分布式光伏项目,申报须依据国网呼伦贝尔供电公司公布的2026年二季度各地区可开放容量,并扣除同期“驭风行动”拟建项目规模后确定。各旗市区能源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企业申报、初审材料,并须于6月23日前将汇总文件报送至市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科。(199字)
6月10日,晶科科技公告其全资下属公司横峰伏众拟将天津静海晶能光伏发电有限公司100%股权,以1740万元转让给港华能源全资子公司苏州港能投绿色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标的公司为晶科科技已结项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持有并运营一座装机容量约15.09MW的光伏电站。此次交易系晶科科技推进轻资产运营战略的重要举措,旨在应对新能源发电行业加速市场化转型带来的不确定性。通过出售已建成电站资产,公司可回笼资金并全部用于补充主营业务营运资金,从而优化资产结构、增强整体抗风险能力。
富士康(鸿海科技集团)与全球投资机构布鲁克菲尔德(Brookfield)达成战略合作,拟在越南联合开发总装机容量达1吉瓦的风光储一体化可再生能源项目,涵盖风电、光伏及电池储能系统。该项目旨在为富士康在越南的生产基地及其本地供应链提供长期、稳定、高性价比的清洁电力支持。作为全球领先的电子制造服务商,富士康在该领域市占率超40%,并为苹果等国际品牌供货。双方将通过长期购电协议(PPA)保障电力消纳,并共同负责项目投资与资产运营管理。合作亦反映出在越南政府政策推动下,当地企业对可靠可再生能源需求持续上升的趋势。(199字)
欧盟委员会批准奥地利一项1亿欧元的清洁能源技术扶持计划,旨在扩大该国在电池、光伏组件及风电设备等战略性领域的制造产能。该计划依据2025年6月生效的《清洁工业协议国家援助框架》(CISAF)设立,以优惠贷款形式向中小企业和大型企业提供支持,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此举被认定具备必要性、合理性和适度性,有助于推动清洁能源技术、核心零部件及关键原材料的本土化生产,加速实现净零排放目标,并支撑《清洁工业协议》相关产业发展。该计划是奥地利继2025年12月获批的同规模1亿欧元直接补贴项目后的补充措施,后者截止期为2026年10月31日,聚焦净零技术产能扩建。此前,欧盟已陆续批准德国、希腊、卢森堡等多国类似扶持计划。
鄂尔多斯市于2026年6月7日公示2026年度光伏治沙项目优选结果,总规模达600万千瓦(6GW),由大唐、中广核、中节能、华润新能源、甘肃宝丰新能源及鄂尔多斯市新能源开发利用有限公司六家企业各获1GW指标,项目集中布局于杭锦旗和鄂托克前旗。该项目严格遵循“光伏建设与沙化土地治理同步设计、施工、验收”原则,申报企业须具备新能源开发或光伏治沙业绩,并确保电网接入消纳条件。此前,鄂尔多斯市能源局于5月30日启动竞争性配置工作,明确申报流程及评审要求。同期,内蒙古阿拉善盟亦启动2026年光伏治沙项目,总规模550万千瓦,计划治理沙化土地22万亩,覆盖乌兰布和沙漠与腾格里沙漠多个片区,要求单体项目不低于100万千瓦、每万千瓦配套治沙400亩,目标于2027年底前完成建设与治理任务。(199字)
《内蒙古自治区有序推动多用户绿电直连项目开发建设实施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旨在落实国家关于多用户绿电直连和新能源就近消纳的政策要求,规范自治区内风电、光伏等新能源通过专用线路向多个工商业用户直接供电的开发与管理。方案明确多用户绿电直连分为并网型和离网型两类,适用对象涵盖算力设施、氢基绿色燃料、出口导向型降碳企业、国家级数据中心集群、电解铝、零碳园区、自贸区及部分高载能行业等八大类负荷主体。文件突出“以荷定源”原则,强化源荷匹配、规划统筹与安全运行,要求新能源自发自用电量占比不低于30%(2030年前提升至35%),并细化项目申报、投资模式、计量交易、绿电溯源及价格机制等全流程管理要求,推动绿电高效就地消纳与产业低碳协同发展。(199字)
鄂尔多斯市能源局于2026年5月30日正式启动2026年光伏治沙项目竞争性配置工作,旨在统筹推进新能源开发与沙漠生态治理。该项目严格依据国家及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光伏治沙的政策要求,强调“建设与治理同步”——即光伏设施与沙化土地治理须同步设计、施工和验收。申报主体为具备投资实力、技术经验及良好信用记录的能源投资企业,支持单一企业或联合体参与;申报方须满足法人治理健全、资产优良、负债合理等资质条件,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申报材料需于2026年6月3日17:00前,经旗区能源主管部门统一报送至市能源局。此举标志着鄂尔多斯在“沙戈荒”地区探索可再生能源与生态修复协同发展进入实质性实施阶段。(199字)
近日,在内蒙古自治区国资委统筹指导下,内蒙古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联合包钢集团、内蒙古交通集团、内蒙古交投集团、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等多家区属国企,共同出资12.25亿元组建内蒙古国金新能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国金新能”)。该企业由内蒙古蒙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专业化投资与日常运营。组建旨在盘活国有存量资产、放大国有资本杠杆效应,并加快区域能源结构优化升级。国金新能将依托内蒙古丰富的风光资源、现有能源产业基础及区位优势,整合各出资方在资本、产业和资源等方面的差异化优势,构建“资本引领、产业联动、资源整合、全域赋能”的新能源战略布局,推动能源产业转型升级和国有资本优化布局,服务内蒙古经济高质量发展。(198字)
通合新能源于5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成功挂牌申港-中联通合新能源基础设施持有型不动产资产支持证券,标志着其分布式光伏资产证券化正式落地。此举实现了“产业开发—智慧运营—资本循环”新范式的闭环运行,是公司首次在资本市场公开亮相。依托中联基金的金融经验,公司构建了“主动开发—策略持有—资产证券化”的三级递进路径,全面打通分布式光伏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仪式上同步发布两大战略:一是推出智慧能源运营平台“深蓝量化”,依托八大预测模型与三层技术架构,已在多个电力现货试点区域开展AI驱动的电力量化交易与场站优化;二是启动独立储能大储基金筹备,复制光伏REITs模式,拓展网侧储能投资与证券化路径。三者协同,强化新能源全品类资产布局与专业化运营能力。(199字)
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依据呼和浩特市发改委《关于公布2026年第二季度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的通知》(呼发改新能字〔2026〕244号),组织开展了2026年二季度第一批分布式光伏项目的评审工作。经审核,一批符合技术规范、接入条件及政策要求的项目通过评审。现将通过评审的项目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5月20日至5月22日,为期3天。公示期间,相关单位或个人可通过监督电话0471-7390593反映意见,联系人为穆楠、张盟,通讯地址为呼和浩特经开区金融中心2号楼2020室。附件同步公布了具体通过评审的项目清单。(198字)
三峡能源于2026年5月26日获得名为“一体化滩涂光伏电站支架基础结构及其施工方法”的发明专利授权。该专利针对沿海潮间带滩涂地区地基承载力弱、腐蚀性强、潮汐与强风影响大等特殊工况,提出一种由树根桩基础与支架部分组成的一体化结构:树根桩含竹节形主桩、管状副桩及十字板桩底;支架通过套筒与套环套接桩顶与主桩,并以销钉固定,辅以斜撑和间隙设计提升稳定性。该方案施工简便、人工需求少、耐久性高。截至2026年5月,公司累计获授权专利1154项;2025年研发投入为1957.57万元,同比下降53.9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