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意见与《竞争性业务专项考核奖励暂行办法》分别从宏观、中观和微观层面共同组成了公司竞争性业务发展的指导体系。两个意见的出台,既是贯彻“一主两翼、国际拓展”产业发展布局和“两精两优、国际一流”发展战略的重要部署,又是落实公司年中工作会议精神和公司党组关切的具体举措,同时彰显了公司进一步深化改革的决心和气魄,为竞争性业务进一步加速发展布好局、谋好篇、打好坚实基础。
取势
以环境为参照,加大业务推进力度
展望“十三五”发展形势,一个个挑战接踵而来:电力体制改革放开售配电业务,售电量面临前所未有的冲击;不同类型的企业纷纷进入能源与电力相关行业,1000多家售电企业已经开始抢夺电网售电业务……
挑战常与机遇并存,能源格局的变化可以预见,新型商业模式如能源互联网的出现也将带来万亿级别的规模。乘势而上,顺势而为,从传统电网企业向综合能源服务公司转型、不断加强竞争性业务发展势在必行。
公司党组书记、董事长李庆奎非常关心公司竞争性业务的发展,多次在重要场合提出要抓住机遇,加快加强竞争性业务的发展。董事长指出,竞争性业务是公司新的效益增长点,亟待发展,未来电力企业比拼的不仅仅是发配售输电,更应该比拼电网智能化水平和全方位、综合性的能源服务,向综合能源服务公司转型,才能拓展做强做优做大南方电网的广阔空间。要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要牢牢把握能源领域新业态蓬勃发展的历史性机遇,大力拓展产业价值链。
公司董事、总经理、党组副书记曹志安也多次提出,要加大竞争性业务推进力度,要坚持市场化,放管结合,实行专业化管理,构建促进竞争性业务发展的体制机制,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目前,公司积极开拓竞争性业务,虽取得一定成绩,但整体仍处于起步阶段,存在盈利能力不高、利润贡献率较低等问题。在下一阶段竞争性业务的发展中,如何布局谋篇、怎样贯彻落实,一个个问题摆在了勇于创新、敢于担当的南网人眼前。两个意见的出台,正是回应这些问题的第一份纲领性答卷。
两个意见的制定,是公司集体智慧在反复锤炼后的结晶。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杨晋柏始终要求注重倾听基层声音、解决基层问题,多次带队赴基层调研、组织召开专题研讨会,与平台及企业负责人交流研讨。为进一步验证“ABCD”标杆、工资调控线及职业经理人薪酬的合理性,公司产业部选取900多家上市公司和1000多家改革后企业数据测算分析,最终形成两个意见。
明道
以目标为引领,确立自身发展路径
根据公司《“十三五”发展规划》要求,2020年全口径竞争性业务利润(含国际化、金融、竞争业务)在总利润占比超过25%,成为“一主两翼、国际拓展”产业发展布局的重要支柱。竞争性子公司要实现规模地位和盈利能力双突破,资产规模、营业收入快速增加,每年利润增幅不低于10%,成为新的利润增长点。职工持股改革后企业到2020年,公有资产保值增值,确保实现利润总额40亿元,标杆企业数量由2%扩大到10%,亏损企业数量减少70%,培育5—8家营业收入50亿元的龙头企业,2—3家优质企业运作上市。
在当前形势下,要实现这一目标,必须要有方向作为指引,明确自身发展路径。《意见》立足公司全面深化改革和“一主两翼、国际拓展”产业发展布局,提出了依托“两类主体”,推行“双擎驱动”,实施优化整合、创新体制机制,推动公司竞争性业务“做强做优做大”的发展思路。《意见》明确了依法合规、市场导向、分类管理、放管结合、稳妥推进的基本原则,特别是法律部提出改革后企业整合发展的29项法律问题指引。同时,《意见》结合现状,非常清晰地将竞争性业务分为综合能源、市场化售电、科技信息、工程建设、高端装备制造、智能电网增值服务、电力综合服务等板块,并倡议各单位结合实际和自身优势,选择适合自身的板块进行发展。
《指导意见》作为《意见》在职工持股改革后企业整合发展方面的具体承接和落实,明确了围绕电网产业链开展“四个一批”分类施策,统筹推进“三优两强化”,推动瘦身健体、提质增效,促进改革后企业整合发展的基本思路。同时,为确保改革后企业整合发展工作落到实处,《指导意见》为各部门、各单位提供了可借鉴、可操作的9个模板指引。
优术
以市场为导向,科学规划方法举措
“道为术之灵,术为道之体;以道统术,以术得道。”两个意见之“术”,可以概括为竞争性业务通过“两个健全、五个重点和三个保障”构建市场化机制,按照市场化要求实行商业化运作,按照市场化原则实行优胜劣汰。
如何在日益激烈的市场化竞争中脱颖而出?这是公司竞争性业务面临的最突出的问题,两个意见的关键突破点也主要体现在这3个方面:一是“放管服”相结合,该放的依法放开,赋予企业更多的自主经营权;该管的科学管好,大幅减少事前审批,加强事中监控和事后监督;树立服务意识,为竞争性业务公司改革发展做好服务。二是体制机制创新,健全现代企业制度,推行市场化运营机制,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三是优化整合,围绕电网产业链集中发展高端优势业务,整合处置低端与非核心业务,适应新业态,发展新产业。
应对市场化的转型,《意见》兼顾健全监督和责任追究体系,明确容错纠错机制,健全和加强党的领导,落实反腐倡廉建设。并且在领域职能、建章立制、政策扶持方面,为公司竞争性业务的发展提供三重保障。
在职工持股改革后企业整合发展方面,《指导意见》明确其总体策略为“四个一批”,即收归做活一批具备较强市场竞争力且符合公司产业发展布局的企业,巩固发展一批经营业绩稳定、服务主业程度较高的企业,资产重组一批市场竞争力较差且不符合未来产业发展布局的企业,创新孵化一批技术含量高、行业前景好的企业。
《指导意见》特别提出要打造优秀标杆企业。结合实际制定“ABCD”考核标准,引导优秀企业比例逐步扩大,A类企业占比由2%提高到10%。对于符合上市条件的优质A类标杆企业,积极打造具有鲜明产业特征和规模效益的上市公司。《指导意见》还提出以“存量不碰,增量为主”为原则,探索股权激励举措。
两个意见从势、道、术三个层面,为公司竞争性业务的发展分析了形势、明确了发展方向和具体举措,树立了一个良好的开端。“长安何处在,只在马蹄下”。公司竞争性业务领域将铆足干劲、开拓创新,咬定青山不放松,力争在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际,交上一份令人满意的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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