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分布式的两种上网模式“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和“全额上网”的电价,在传统印象中,应该是互有高低的,如下图:
于是,我们会讨论,当自发自用比例达到多少时,自发自用的经济效益更好。
然而,自630之后,发生了两个重要变化:
1)“全额上网”分布式光伏项目的电价全面下调到0.65元/kWh、0.75元/kWh、0.85元/kWh;
2)各地上调脱硫煤电价
基于上述两个原因,全国17个地区的两类分布式光伏项目电价出现无论“自发自用”、还是“余电上网”,电价均高于“全国上网”的情况,如下图。
在此情况下,毫无疑问,“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经济收益将远高于“全额上网”模式。在此期间,做分布式光伏项目,可以优先考虑“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
全国哪些地方出现这一现象呢?
表1:Ⅰ类电价区的电价比较(单位:元/kWh)
可见,Ⅰ类电价区内,所有地区的“余电上网”均高于当地0.65元/kWh的光伏标杆电价;高出0.02~0.0947元/kWh。
表2:Ⅱ类电价区的电价比较(单位:元/kWh)
可见,Ⅱ类电价区内,除蒙东比外,其他所有地区的“余电上网”均高于当地0.75元/kWh的光伏标杆电价。高出0.002~0.0712元/kWh。
表3:Ⅲ类电价区的电价比较(单位:元/kWh)
可见,Ⅲ类电价区内,湖南、广东的“余电上网”电价分别高于当地0.85元/kWh的光伏标杆电价0.002、0.023元/kWh。
然而,Ⅲ类电价区的大工业、工商业电价均远高于0.85元/kWh的光伏标杆电价。
FR:智汇光伏(PV-persp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