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农光互补电站已经取得省国土厅的《土地预审意见》,意见中关于土地性质的表述如下:
《土地预审意见》中提到项目所占用的全部为农用地,其中大部分是园地。
众所周知,18亿亩基本农田是维持国民生机的红线,是绝对禁止在其上建设农光互补项目。那么,农用地、园地,基本农田,这三者之间是什么关系?
农用地分五种: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其他农用地。
耕地是指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熟地、新开发整理复垦地、休闲地、轮歇地、草田轮作地;以种植农作物为主,间有零星果树、桑树或其他树木的土地;平均每年能保证收获一季的已垦滩地和海涂。耕地中还包括南方宽小于一米,北方宽小于两米的沟、渠、路和田埂。耕地又可分为三种:①水田,指有水源保证和灌溉设施,在一般年景能正常灌溉,用于种植水生作物的耕地,包括灌溉的水旱轮作地;②水浇地,指水田、菜地以外,有水源保证和灌溉设施,在一般年景能正常灌溉的耕地;③旱地,指无灌溉设施,靠天然降水种植旱作物的耕地,包括没有灌溉设施,仅靠引洪淤灌的耕地。
基本农田,是指按照一定时期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不得占用的耕地。与之相对应的是一般农用地。基本农田是耕地的一部分,而且主要是高产优质的那一部分耕地。一般来说,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的耕地都是基本农田。
一般农田是指包括规划确定为农业使用的耕地后备资源、坡度大于25度但未列入生态退耕范围的耕地、泄洪区内的耕地和其他劣质耕地。
农用地的范围要大于耕地,耕地大于基本农田。
农用地经法定程序可以转为建设用地;而基本农田经依法确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或占用,除非是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开基本农田保护区的,才能占用,并必须经国务院批准。
农用地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以及国家规定的审批权限报批后可以转变为建设用地。
需要指出的是,要确定所用区域是否占用基本农田,应到当前国土局调阅最新的基本农田区划图。园地也可能是基本农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