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7月1日起,脱硫煤标杆电价将上调
6月16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发改价格[2017]1152号”文件,明确提出要上调燃煤电厂标杆电价,主要内容如下:
自2017年7月1日起,取消向发电企业征收的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将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和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征收标准各降低25%,腾出的电价空间用于提高燃煤电厂标杆电价,缓解燃煤发电企业经营困难。
此外,国家发改委提出要求,要各级价格主管部门按照上述原则,抓紧研究提出调整燃煤电厂标杆上网电价具体方案,于2017年6月22日前上报我委(价格司)备案。即将完成首轮输配电价改革试点的省(区、市),要做好与输配电价调整方案的衔接。
7月5日,河南省发改委率先发布《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合理调整电价结构有关事项的通知》(豫发改价管〔2017〕707号 ),将河南省的燃煤发电机组标杆上网电价提高2.28分/kWh(含税)。
脱硫煤标杆电价上调,无论对地面电站还是分布式电站,都是利好。
对地面电站、全额上网分布式电站来说,脱硫煤部分上调则国家补贴降低,减少补贴拖欠带来的影响。